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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竞争者之间的和谐共存

(2010-11-09 08:24:09)
标签:

竞争

财经

分类: 股市杂谈

追求竞争者之间的和谐共存

近期连续发生几起知名企业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事情,如某知名乳业上市公司一款儿童奶产品的销售经理通过网络诋毁另外一家上市企业同类型产品,并因为触犯法律受到刑事追究;最近的一起是360杀毒和腾讯QQ这两家知名网络企业互相“掐架”,导致用户受到无妄之灾,两款产品一度无法同时使用,必需要卸载一个。

此事已经成为时下网络热点议题,有支持360的,也有支持腾讯的。另据媒体报道,由于涉及全国数亿互联网用户的网络安全等切身利益,360和腾讯的这次争斗已经引起了包括工信部在内的多个政府部门的关注,目前事态仍在发展之中。

竞争一词,语出《庄子·齐物论》:“有竞有争。”郭象注:“并逐曰竞,对辩曰争。”竞争是生物学的一种生物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同种或非同种),也是社会科学上的基本关系之一。经济学上的竞争是指经济主体在市场上为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既定目标而不断进行的角逐过程,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在经济领域,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于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

失败的经营者者往往不是被竞争对手淘汰的,而是被客户淘汰的,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满足顾客需求。经营者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更好地研究和服务顾客,如何更好地提升管理水平和营销能力,而不是如何打压竞争对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客户的信赖。“以人为本”,关心消费者、满足消费者;“以和为贵”,追求竞争者之间的和谐共存。

如果企业能够换个视角,营销资源和经营环境将得到极大的改善。我们看到国外也有很多企业的激烈竞争,如速食领域的肯德基和麦当劳;饮料行业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但双方往往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通过差异化营销避开点对点竞争,通过市场细分找到各自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如何处理好竞争者之间的关系,也许对中国企业来说还需要更多的时日。

商场如战场,这已是一句尽人皆知的“名言”,但商场竞争者与战场敌我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不是非要你死我活,竞争对手之间也可以相安无事,甚至可以合作共赢。在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日趋市场细分合作转化的时代潮流下,一味将竞争对手视为敌人的企业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获得长久成功。(本文发表于2010年11月8日文汇报)

http://pdf.news365.com.cn/whpdf/20101108/WH10110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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