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
今天读到了关于瓮安事件的最新报道,我在MSN上建议一个时评家朋友写一篇评论,主题就是:请给公众一个将瓮安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撤职的具体清晰的理由。
我读了贵州省新闻发布会的稿子,感觉瓮安县政府和公安局在这起事件中好象没什么责任。当然,贵州省委认为他们是有责任的,省委书记“指出”或“强调”的,是长期以来矿产转让、违章拆迁、国企改制、治安不利、涉黑问题……等等当中的责任。但我觉得,这些事清现在还都是“定性”描述,不足以立即撤职,而应当首先调查确定“定量”的具体责任。否则,以中国现在那么多社会问题,各地许多当官的都该撤职。而且,这些事情不是一朝一夕的,其实早应该使他们都被撤职了。
昨天我在MSN上与另一位朋友也聊起这件事情。由于信息严重不充分,我只好大致揣测了一下事件的全过程。这里我必须强调,这仅仅是猜测,没有任何依据。
陈:我认为,现在的尸检结果应该是符合事实的,但之所以会从一件简单的民事纠纷演变成暴乱,关键就在于当地在处理时多半采取了粗暴愚蠢的做法。
友:现在的尸检是说它没有被强奸过吧?
陈:恩。
友:不把人放在眼里的态度。
陈:那些警察和政府官员一听说被老百姓“诬陷”,而不是被点头哈腰地当成老爷,一定顿时气得比前段时间那个“郭跳跳”更加暴跳如雷:这还了得!!!
陈:在他们眼里,这简直是翻了天了。
陈:接下来不要说污言秽语,甚至打骂什么的自然也就难免了。
友:很可以想象的。
陈:而不明就里的老百姓一定是顿时久仇新恨一起涌上心头,再加上被一煽动……
友:嗯,积累的。
陈:然后,肯定是警察立刻傻眼了,再次表现得无比愚蠢和怯懦。
陈:这样一来,老百姓就更觉得解气和有理了。
陈:这就是我对整个事件的基本猜测。
陈:在那种时刻,要是警察真的还表现出过去那种大老爷的派头,没准闹事的人会被镇住的。
陈:那种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警察肯定特别怯懦,一退缩,结果不可收拾。
陈:所以我说,长期的作威作福使作威作福的人变成了猪脑袋,况且本来也不过只是猴脑袋而已。
友:对!
陈:纸老虎本色。
我为瓮安县的有关部门设计了两段段独白——
第一段发生在骚乱发生之前的“尸检”阶段:
你个小小刁民,从来就不对党和政府的关怀感恩戴德还不算,现在竟然得寸进尺怀疑起我们来了。真是反了天了!
第二段发生在群众聚集起来、骚乱即将发生之时:
(先是半天无人出来应答,因为在请示汇报,最后总算出来一、两个)乡亲们!大家有什么话好好说!好好说!好好说……
接下来的情况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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