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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客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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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官与我的退休

(2012-07-06 07:26:46)
标签:

父母官

退休

社保

工龄

杂谈

分类: 灯下觅华章(随笔)

前天,在我满六十岁已经过去两年零九个月时,我领到了我的退休金。回顾能够办理退休、享受退休金的艰难过程,真是百感交集。我不由得想起为我办理退休的各地各级的官员们——我的父母官们。

我对父母官的认识,最早是在农村插队的时候。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基层最小的官可能就是生产队的队长了。其实是不算行政序列的,但在农民眼里,队长就是父母官。

有一次,我和队长为他对我的批评发生了争执,我进行了辩解。一位对我很好我也很尊敬的老农对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队长批评你,等于是父母教训你,不管对不对,都是为你好,不要说骂你,打你都是应该的。”他告诉我,几年前的村干部督促农民挑河修水利,都是手执一根木棍,看到不服管理的农民就打。而农民认为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因为队长和村干部都是自己的父母嘛。

但是,既然是父母官,就不仅是有对子女打骂的权利,还有爱护与抚养子女的义务。而我的退休养老的问题,就遭到了父母官们的种种拒绝。先来说说事情的简单过程:

我是1994年从江苏南京的省级事业单位辞职的(原因不说了),作为一个自由职业者办过公司、打过工。

2003年我现在的公司为我开始在上海交纳社保三金。

2004年当我知道我工作的原单位其实从1993年10月份就开始交纳社保,便回南京要求单位为我补交至退休前的社保金,我自己可以承担这个费用。原单位很快为我补交了,并给了我一本交纳社保的本本,说这就是我的社保户口。

我于是想自己补交这期间缺差未交的部分。省人事部门告诉我,原来省级单位是在省里交的,可现在统一到南京市了,你应该到户口所在的区社保单位交。

我去南京市鼓楼区询问,被告知首先要建立社保户口,原来省级单位的户口没用了。而我已经超过55岁,南京市规定超过55岁不再办理社保户口。我说那我应该怎么办,回答是,你现在在上海交,退休在上海办。

等到我将近退休时,上海出台了一项政策,引进人才交社保必须满七年才能办理上海市户口在上海办理退休。而我差四个月满七年,不能办。我说我愿意再交四个月,回答是满六十岁不能再交了。并告诉我,可以把在上海交的钱转回南京,由南京办理。

 

南京不办推给上海,上海不办推给南京,我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孤儿,徬徨无助,这时我感到父母官如果真是父母该多好呀!怎么就不要我这个孩子呢?我应该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呀!你可以打我骂我,可不能不给我饭吃呀!

我通过朋友找到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的一个厅长,把自己的情况向他详细诉说。他的回答是,按目前的政策你的问题无法解决。虽然政策规定我在辞职前的所有工龄都视为交费,加上我在上海的交费,我一共有三十多年的交费,可是我竟然无法办理退休。厅长说,情况比较特殊,政策如此规定,毫无办法,除了政策有松动。

直到去年,多年的铁树开了花,党的政策的阳光终于照到了我的头上。也许是像我这样的情况有不少人在不停地上访上诉,也许是更高级的父母官体恤到了百姓子女的疾苦,我的许多朋友在网上看到我这样的人可以通过补交领取退休金了,纷纷向我报告。于是我再去南京。

政策是我可以在南京办理有关退休手续,只要再交五万多元的补费,便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我当然愿意交,可是这还有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所谓好事多磨也。

幸亏我南京有一个退了休的朋友,整天骑着自行车为我在市、区、街道各个部门之间奔波,查档案、算工龄、核对资料、补办证明、办理交费和领取退休金的不同银行的卡,等等,跑了大约不下大几十趟,与不同级别的父母官多次交流,经历了数不胜数的波折,这期间还动用了我的社会关系,得到许多办事人员的同情与帮助,终于大功告成。通知我可以在六月底七月初到南京领取退休金了。

在我拿到补发的一年的退休金时,有种孤儿回家的感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说了,衷心感谢我们的各级父母官吧!

百度上有一段关于父母官的文字,摘录如下:

父母官,这是一个老百姓对主管自己的行政官员的称呼。在封建社会,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时父母又最疼爱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领导与爱护的两种特点,一个好的地方官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就是“爱民如子”,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这就是“为民做主”。

写到这儿,忽然想到,还是听一曲轻松点的歌吧。于是,滴答滴答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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