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it财经区块链智能经济共识机制 |
上文我们表达的核心内容是,从生存环境的角度看,区块链最大的制度共识,首先是与现实社会法律的总体相容性。
换个角度看,上文讲的是“链外制度共识”,现在该说说区块链的“链内制度共识”了。
区块链共识机制设计的方向,是让更多人能够用更快更好的方式取得一致。
我们先看看公链的制度共识建立的方法:以分布存储+算法保障+智能合约+token激励+社群治理的这种制度化的设计模式,以源代码为工具构建一套可信数据库服务体系,来达到建立制度共识的目的。
公链上的不同“模块”在制度共识建立过程中各擅胜场:
数据的分布加密存储,隐喻是“去信任”,这种制度化设计提升了人们的安全感;
实现决策过程靠“共识算法”,区块链经典共识算法包括:工作量证明 (Proof Of Work,PoW) 、权益证明 (Proof of Stake,PoS) 机制、 股份授权证明 (Delegate Proof of Stake,DPoS) 和实用拜占庭容错 (Practical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PBFT) 等,此外,为了弥补分布式存储等设计带来的响应速度瓶颈,还出现了有向无环图(Directed Acyclic Graph,DAG)等新算法;
智能合约建立了一套“自动化执行”制度体系。“算法”下命令之后,靠“智能合约”来“跑腿”,这就要求人们在设计智能合约时,必须使用机器可以听得懂的无歧义的语言,这种设计,消除了人们日常表达大量使用的模糊语言,滤除了现实社会中人们沟通时的似是而非的语言,让人们的真实意图昭然若揭,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一致的自动化行动;
Token激励模式的存在是市场共识制度化的结果,大家一起让token流动起来、让token的价值提升起来,整个链会因此充满了价值。区块链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过程中,企业家们可以不了解技术,但token激励几乎是区块链必修课;
与token激励相辅相成,社群治理算是区块链的“组织体系”,这点在公链设计中尤其明显:与联盟链和私链有超级节点或企业主体提供组织保障不同,公链一旦投入运转,就只能靠事先定义的代码自动化运行了,一切规则都是事先写好的,其中,自然就包括了区块链上各种角色及其关系定义,也就是社群治理的制度。
由于中心化理念上理念的区别,联盟链和私链建立制度共识的方法、共识效果与公链有较为明显的差别。与公链主要靠链上制度共识,结合技术工具和市场机制来进行社群式链上治理不同,联盟链和私链的链上治理,受到中心节点的影响,中心节点就是联盟链和私链的“董事会”,垄断了重大事宜的话语权。
联盟链一般设置了“节点资格审批”乃至“数据使用权限”的制度化监管机制,这使得各节点之间的决策权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新来或“低等级”的节点,需要接受这种决策机制才能加入,而且以后改变这种决策机制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小。从Libra联盟的模式我们就可以看出来,facebook设计了基本的制度体系后,其它创始成员大都采用“用脚”投票的方法,即要么同意,要么退出。私链的制度共识机制更是基本上由链主决定一切重大事宜,私链的链下治理机制会严重影响链上的制度共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