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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6日第一篇关于“郭敬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评论上线以来,已经历时一周。
一周以来,无论支持与反对者,两篇文章的评论处均保持了原貌,目的首先是尊重评论者,其次,对于某些郭迷的言论,正好可以做为文章观点的论据。
各种评论已经保留一周,有些评论有无再保留的必要呢?
很遗憾,某些郭迷的水平没有任何长进,绕来绕去还是那几句逻辑不通的话:“郭有名,抄袭有理。”“庄没名,告郭才出名。”“郭是抄了,但抄的比原作好。”“批郭的都是抄作。”
我认为这些评论没有留在我的文章后面的必要。
因为,两篇文章讨论的都不是“郭是否抄袭”的问题,因为法院已经做出终审判决,已经有了定论。两篇文章一是讨论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二是讨论的“郭及团队及粉丝在危机中的策略问题”。因此,上面总结的郭迷言论,与两篇文章都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明天,博客进行卫生大扫除,属于以下情况的评论,即在删除之列:
一、没有看懂文章,或根据评论内容,本人认为评论者没有看懂文章者;
二、没有围绕文章论点进行评论者。比如有人坚持说“小郭有才华,即使抄的也有才华”,有没有才华我不知道,但有没有才华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无关,与原文无关,因此也在删除之列。
三、阐述观点时没有说理与论证,而是用某些郭迷特定的粗鄙语言进行表达的,本人认为这些评论者不具备评论水平或与人沟通的基本能力,没有保留价值,在删除之列。
四、认为作者没有权利写此两篇文章的,也在删除之列。认为我没有权利写,也就等同于你自认为没有权利评。
五、某些纯小广告,也在删除之列。
其他评论,无论观点正确与否,均保留并感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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