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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十人的“狂魔”邱兴华突然被干掉了。事情的进展,真的说得上是迅雷不及掩耳。
陕西高院为什么如此迫不及待地处决邱兴华呢?我想这里面肯定有“政治因素”的考虑。再过几天,死刑复核权就要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了,到那时,会不会对邱兴华做精神病鉴定,最终会不会维持对他的死刑判决,都会成为问题。从社会安定的所谓大局来看,杀邱兴华比不杀强,立即执行又比拖到2007年强,所以邱兴华就死了。至于他到底是不是精神病,又有什么重要呢。法律,在一个法律意识刚刚苏醒的时代里,本来就是一团橡皮泥。
萨达姆也快要死了,对一代枭雄施以绞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美国人决定杀掉萨达姆,也同样出于政治考虑,虽然我们并不十分了解这一点。看专家们对这个死刑判决的分析,照样是一团雾水。
如果说邱兴华和萨达姆有什么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都是作家。据说,邱兴华生前最担心的事不是什么时候被处决,而是如果他被鉴定出精神病了,他在狱中写的书就没人读。把书的命运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这是很奇异的精神现象。萨达姆呢,他早就是作家了,他的小说《扎比芭和国王》还被翻译成了中文。不知道是翻译得不好,还是萨达姆的文字功底不行,他的小说读上去给人很强的“80后”感觉,枯燥干涩,味同嚼蜡,只是偶尔有那么一两句话会让人睁开眼睛,比如“心灵的光芒才是真正的光芒”云云。萨达姆的告别信也很有作家的姿态,他竟然呼吁伊拉克人民放弃仇恨,这估计会让美国人也觉得莫名其妙。
说不上同情邱兴华和萨达姆,但这两桩死刑判决仍然让我心情复杂。所以不免产生对司法独立和国际政治的胡思乱想。
在食堂吃晚饭的时候,跟同事说起小时候看到的死刑巡游,听者觉得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