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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贷款扶贫 |
分类: 银行观察 |
财政贴息贷款是国际上对农业和农民提供金融支持的常用手段,我国的扶贫贴息贷款业实行了好多年。但是对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效果,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都不太满意。专家和农口的观察是,真正需要扶贫贷款的农民没有得到扶贫贴息贷款;有关银行机构的观察是,代理扶贫贷款发放的银行利用扶贫贴息贷款竞争优质客户和项目,是一种变相的不正当竞争。因此,有关部门想出了对扶贫贴息贷款进行代理招标试点的对策。但笔者认为,由于没有从扶贫贴息贷款问题的根源,即使通过招标,也很难保证贴息贷款发放到穷人手中。
原因很简单,现行贴息政策只考虑利息补贴,无法覆盖贷款本金风险,贷款机构无法持续经营。正如有位代理扶贫贴息贷款银行的分行行长所说:贴息能兑现,担保实现难。利息小,本金大,本金怎么保证?这才是代理行不愿意把贴息贷款发给真正需要的农户和扶贫项目上的根本原因。至于用贴息贷款去竞争优质项目,只不过是一个附属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实在不知道有关部门以什么标准来选择进行代理行招标,因为除了空洞无力的为三农服务的政治口号外,我们看不到代理行做这项业务有什么利益可言,进而也就很难相信中标的代理行的实际效果。
因此,对于扶贫贴息贷款,重要的不是推行贴息贷款工作招标,而是应着重研究贷款机构的本金安全保障问题。建议借鉴国际上农业贴息贷款和小额贷款利率市场化的经验,允许贷款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风险定价,借款人则凭借贷款凭证和其他资质证明,获得国家的固定贴息,从而保证贴息贷款的可持续性。这里面,至关重要的,就是要改变有关部门长期固化的农民不能接受较高利率的陈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