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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荷兰银行 |
分类: 银行观察 |
一家大型银行的小额信贷经验
在巴西,荷兰银行在9个城市从事小额信贷,小额信贷余额从2005年的20万欧元提高到2006年的580万欧元。50%的小额信贷客户年龄在30以下,62%的小额信贷客户为女性,80%的贷款个人贷款,客户重复贷款率(repeat
customer
rate)保持在60%;2006年底,共有78个小额信贷分支机构在14个贷款分行的领导下工作。
在印度,荷兰银行采取一个不同的小额信贷模式。荷兰银行向中介机构融资,中介机构再向有需要的经济困难者提供小额信贷。荷兰银行认为,这种方法兼具了银行的金融实力和中介机构的广大农村网络。2006年,荷兰银行与印度6个州的26个中介机构合作,小额信贷余额增加到2620万欧元。荷兰银行的印度小额信贷业务在开始的一年内就实现了盈亏平衡(break-even)并开始赢利。
荷兰银行积极支持小额信贷的做法,给国内的小额信贷以十分有益的启发。其一,只要机制和管理到位,大型银行也完全可以从事小额信贷业务。截至2006年6月的底,荷兰银行总资产9860亿欧元,欧洲排名第8,世界排名第13;总资本446亿欧元,欧洲排名第8,世界排名第15;荷兰银行在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共有4500个分行和办事处,全球员工11万人。与国内任何一家银行相比,荷兰银行在资产规模、员工人数和地域分布上都不仅毫不逊色,反而更加“大型”。其二,对不同的地区,要采用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其三,充当小额信贷资金批发者角色,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力量,是大型银行从事小额信贷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其四,大型银行也完全可以自己直接经营小额信贷,前提是经营技术适合、外部环境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