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养儿札记 |
2005-9-27
最大公约数 人生,不过是工作+生活,工作做得顺心,生活搞得开心,就是幸福人生啦。 反正,我现在觉得幸福。 把工作做得顺心,把生活搞得开心,其实不在于官位多高,或者生活多奢华,关键在于你觉得物有所值,但是很多人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感谢老吴和那个只写过希丽那伊的北京某晨报编委,启发我明白人生真谛,嘿嘿。 至今,最喜欢的电视剧是《东京爱情故事》,到现在还在淘宝网发帖找原版漫画。那部剧看了七、八遍,每次泪流满面。终于,一年多前,再看时有些麻木,而此后,再没“复习”过。好象是老吴说的,我们这群人受《东爱》毒害大深,因为那部剧在我们正值树立感情观的时候给我了非常不合乎实际的暗示。所以大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爱情方向”总是很不正确。 一次,老吴谈起“偶像观”时给我讲了“最大公约数”的原理:自身条件和对未来爱人的期望值就如同两个数字,最终如果能找到两个数字的最大公约数,即,以你的自身条件所能找到的最好条件的爱人,就是最完美的。确实,世界上好男人多着呢,可以人家为什么找你呢。不幸福的人,要么找到的是较小的公约数,要么就是锲而不舍地追求公倍数。当然,也有时运不济的,自身条件与对未来爱人的期望值都有些不寻常,宛如两个质数,那么永远也没有公倍数可言。 我不知道,老吴找的是不是最大公约数。我反正觉得小钻就是最大公约数啦,虽然小钻心理一定会觉得自己是倍数:) 那位编委则一直向我灌输的职业道德精神让我受益非浅:做什么都要讲究职业道德,包括妓女、包括做人家的老婆,既然拿一份钱,就要认真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力争最好。所以,后来我努力地工作时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这就没有了抱怨。 为什么,很多人就是不明白这样简单的道理呢。 bjstar73 发表于 >2005-9-27 10: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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