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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营销经典案例看网络广告

(2007-07-09 00:31:58)
标签:

网络广告

网络营销

   曾经有个生产方便食品的S公司,产品口味、产能都不如竞争对手C公司。S公司重金请明星拍了广告片,又花大代价在央视播放。之后收购了很多C公司产品,改换S公司包装销售。虽然当时短期里是C公司占了便宜,营销成本比S公司低很多就把东西卖出去了。但是,S公司借品牌的力量成功融资(当时请明星拍的那部广告还被评为当年十大优秀广告之一),增加了研发力量并扩大了产能。在后来的竞争中,S公司把C公司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有家软件公司,基本上是竞争对手出现的媒体,他们都要抢占,而且要盖过竞争对手。比如说,如果竞争对手在某个电子市场门口搭台请艺人表演,而他们公司负责该电子市场的推广人员没有马上请更有名的艺人做同规模甚至更大规模的活动,那么那个推广人员就可能会被开除。网络上凡牵涉他们那个领域的讨论(论坛贴子、博客文章等),他们请的公关公司下的网络媒体监控人员就会带灌水大队把舆论向他们的立场引导。反正他们的市场份额比几个竞争对手加起来还高,根本不怕在宣传上死压竞争对手。
  这两个案例的共同点在于尽力封杀竞争对手的品牌。
  媒体的营销不同,比如说你作为一个电视广告代理公司,客户指定要在央视播放,而你现在没有央视代理权,你能因为客户和你熟就问客户:我给你做全国地方台轮播,保证曝光率超过央视效果好不好?客户要的是央视的权威,此时你再捏着客户关系,也白搭,央视的品牌在那儿放着呢。
  网络广告里的品牌广告和电视广告类似,用户有时候需要的是权威媒体的背书,而不单是追求曝光率。有时就算广告联盟把你的广告投得到处都是,也无法向客户证明你很有钱,而在门户网站首页挂一下效果就大不相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广告代理公司不能淹没媒体的品牌。此时,广告代理公司获得的权威媒体授权越多,对广告主的讲价能力就越强。而权威媒体更换广告代理公司不会造成收入大幅度降低。
  大部分网络媒体缺乏门户网站那样的优势,虽然有的网站可以在地域、专业方面树立权威,但大部分面向普通用户的网站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那么在通过联盟获得收入时讲价能力就比较差,而且更换联盟会对收入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而联盟为吸引网站(媒体供应者)和广告主(买单者),就需要花大力气树立品牌,此时业务链里联盟的品牌起决定性作用。
  google adsense目前支付给合作伙伴的分成比例超过80%,正是在品牌培养期,以后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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