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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局长斗殴不能止于“握手言和”

(2011-10-13 09:50:14)
标签:

廖曜中

衡阳市司法局

党委会

网友发帖

杂谈

分类: 新闻评论
  10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
  10月12日,网上传出两条信息。其一为当地有关部门上公布的有当事正副局长签名的“事件说明”,称“已相互致歉,握手言和”。但另有媒体微博却称:挨打受伤的副局长廖曜中虽证实声明真实,但称“签名是被逼的”,是“组织要求我这么做的”,他对这种处理结果“不满意”。
  廖曜中的不服,是再正常不过的,因为此事件在未查清楚原因,并未断出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姿态做出一个各打五十大板的结论,确实显得太过于急了。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对速度的追求,显然重于对公平的追求。他们更热中于把事情“摆平”,而并非是查清事件的真相。
  局长与副局长因某项人事安排发生争执和冲突,按现有的组织程序,是可以通过包括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甚至投票形成决议等程序来实现和解的。但常态是,这种局面,很少会发生,因为地球人都知道,在一个局或单位里,由NO1提出的提议,基本就是决议。很多人事安排和利益格局,基本就是在和风细雨中,一团和气地形成的。而像这样因人事安排冲突正副局长因互殴的事情,也算是特例中的特例。因此,包括上级主管和组织部门,都应该本着对政府和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查清楚此事件究竟是“副局长坚持程序被殴?”还是“内部权力纷争引发的互殴”?谁是坚持原则者?谁是破坏原则者?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谁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这已不是他们两人的事情,说小点,它涉及衡阳市司法局在公众中的形象,说大点,是涉及到整个公务员系统的脸面。而以锯箭杆的方式,把外显的矛盾压下去,以求得表面的“和谐”,是不负责任的。也许这会为下一次矛盾,埋下伏笔。
  采用和稀泥的方式去化解矛盾,某些人构建和谐的方式。但悲催的是,和谐,是一种正视各种矛盾的动态平衡,而不是把矛盾隐藏起来的一潭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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