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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论(十六)
1、双声: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如现代汉语中“珍珠”;“微妙”在先秦是双声;“威望”在先秦反而不是双声;“栗烈”古今都是双声。
2、叠韵:两个字的韵相同(韵头不同也算叠韵),如现代汉语中“光芒”;“芣苢”在上古是叠韵;“知识”在上古却不是;“辗转”古今都是。
3、三十六字母:按传统说法,有所谓三十六字母,字母实际上就是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如见溪群疑等。这三十六字母大致反映了唐宋时期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而上古的声母系统,据初步研究共有三十二个,被分为牙音、舌音、唇音、齿音、喉音、半舌、半齿。(参见附录四)
4、双声叠韵和上古汉语的构词法有密切的关系。上古汉语里的双音词很少,而其中,除了叠音词(如“夭夭”)之外,不少双音词的两个音节有双声叠韵的关系。这些双声叠韵词大都用来描绘声色形状,古书注解常常用貌字来解释。古人称之为“连绵字”。连绵字也有不属于双声叠韵的,但绝大多数属于双声叠韵。
5、双声叠韵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
A、形容词性的连绵字:
a、双声:觱发、缤纷、容与、憔悴、滑稽、便嬖
b、叠韵:虺隤、窈纠、觳觫
c、双声兼叠韵:辗转
B、名词性的连绵字:
a、双声:蟋蟀、蝃蝀、伊威
b、叠韵:芣苢、仓庚、鎡基
C、AB是纯粹的双音词。此外,还有一些经常用在一起的同义词或近义词也往往有双声叠韵的关系(有的非常接近连绵字,有的只能算两个词):
a、双声:玄黄、洒埽、亲戚、妻妾、肯綮
b、叠韵:涕泗、刚强
D、利用连绵字和双声叠韵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达到回环反复的效果。
6、注意:双声叠韵的分析是和语音系统的描写相联系的。前人对上古声母和韵部的分合,看法不尽相同,因此在具体分析某些字是否双声叠韵时,看法也就不完全一致。
7、古音通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两个字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只是由于声音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来代替乙字。如“蚤起”,蚤通早。古音通假是古书里字形分歧的现象之一,需要从上古语音的角度加以说明。
8、假借字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
A、本有其字,而人们在书写的时候,写了一个同音字。如“攴”写作“剥”。
B、本无其字,从一开始就借用同音或近音字来表示。
a、后来一直沿用,并没有为假借义再造字,也没有为表示本义的那个词造字。如:本义是一种锯类工具的“我”,借用来表示第一人称代词。
b、为了文字表达的精确,后来为假借义造了后起的区别字,形成古今字。如:“避、闢、僻”都是后起的区别字,不是本字,其意义原本借用本义是“法”的“辟”,不能说“辟假借为避”等。
c、后来没有为假借义造字,而是为本义所表示的词造了字,也形成古今字。如:“孰”字本义造了“熟”,“衰”字本义造了“蓑”字。同理,不能说“熟”是“孰”的本字等。
C、注意:被误认为是假借的情况:为一个字的引申义造的后起区别字和这个字之间,根本没有假借的关系!如:“坐”引申为“座位”后造了“座”,决不能认为“坐”假借为“座”。
9、假借字的形式比较自由,往往只要同音或音近就行;但也要根据习惯,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时期,写法还是相当一致的。
10、假借字的原则,也是所谓古音通假的原则:必须是同音字,至少也要是声音十分相近的字。
11、对待古音通假。清代学者王引之说:“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
12、运用古音通假。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等人,摆脱字形的束缚,从声音上去寻求古义。把古代汉语当做有声的语言来处理,而不是仅仅当做文字来处理,对前人更科学,把训诂学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通论(十七)、(十八)
1、注解古书开始于汉代。(白文:不附注解的文章。)著名的注解家有:毛亨、孔安国、马融、郑玄等。郑玄对先秦的经书都曾作过注解。
2、疏:到了唐代,由于时代的变迁,前人的注解已经不再容易理解,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这种注解一般叫做“疏”,也叫“正义”。《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就是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唐代孔颖达等正义。“传”指阐明经义,“笺”有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
3、《十三经》:《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十三经注疏》多为汉朝人或魏晋人做的注,唐宋人做的疏。
4、集注:一部重要的古代作品,注解的人常常很多,后来就有人把各家的注选集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注解,成为集注或集解。例如何晏注《论语》,就是集解。
5、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A、释词。
B、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
C、释词并串解。前两种方式的同时使用。
D、通释全章大意。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确,帮助读者对全章的大意有一个总的了解。《孟子章句》就是采用既释字句也释全章大意的办法,每章之后的“章指”是通释全章正文的大意的。
6、常见注解术语:
A、曰、为、谓之。 被释词放于其后。不仅用来释义,还用来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略等于现代的“叫做”。
B、谓。 被释词放于其前。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与“谓之”不同。
C、貌。 用于动词或形容词后。被释词往往是表示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形容词。略等于“……的样子”。
D、犹。 释者与被释者往往是同义或近义的关系。略等于“等于说”。
上面六个术语都单纯用于释义。
E、之言、之为言。使用这两个术语时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之外,释者与被释者有时是同音的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
F、读为、读曰。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后面是本字,前面是假借字。
G、读若、读如。一般是用来注音;有时也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
7、古书注解的发展:
A、注解古书的范围有所扩展。唐人除了为先秦经书做注疏工作外,也为汉以下的其他古书做注解。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唐代李善注和五臣注萧统《文选》。这些注解,有的是以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为主,有的是以词语的出处和典故的来源的考证为主。有的在考核史实之中增补了许多后代难得的史料,如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宋代朱熹不受汉代学者的束缚,直接从正义入手。有《周易本义》、《诗集传》、《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楚辞集注》等。
清代对古书字句的解释要求非常严格。
B、注解的任务:
a、注明出典。如李善《文选》注。
b、划分段落,诠释大意,从而帮助读者分析和鉴赏作品。
c、阐明哲学思想。如郭象注和成玄英疏《庄子》。
C、注音。早期的注解一般用直音法或“读若”“读如”等术语注音,后来反切逐渐被运用。
a、“如字”。通常是告诉读者,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来的读音读。
b、一个字的下面注“如字”,又注别的反切(或直音),表明这个字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传统有不同的读法。读法不同,往往讲法不同。
c、一字异读。不同的读音往往表示了词义或词性的不同。有时候声调不同,不仅是词义上而且是词性上的转变,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利用四声来区别词义和词性,这是汉语的特点之一。汉魏学者看到了这个特点,并体现于古书注音。
8、清代学者做的贡献:
A、为古书作注解和考证工作。对古书字句的解释要求非常严格,做出了许多成绩。陈奂《诗毛氏传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刘宝楠《论语正义》、焦循《孟子正义》、王先谦《庄子集解》、郭庆藩《庄子集释》。有些也不免过于琐细,实用价值不大。
B、作了许多古籍校勘的工作。如阮元为《十三经注疏》所作的《校勘记》。
C、利用读书札记的形式,对古书的词句诠释和文字校订提出自己的看法,常有精辟见解。如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俞樾《古书疑义举例》等等。
9、校勘学上常用的两个术语:
A、衍文:简称“衍”,也叫“衍字”。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如“‘汉水以为池’,‘水’字衍”。
B、脱文:简称“脱”(有时作“敚”或“夺”),也叫“脱字”。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如“孔世家云:‘颀然而长。’”“‘孔’下脱‘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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