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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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年的最后一晚,一些小不幸降临在我头上。一位两岁半的小鬼,在我房间里东倒西腾,他好奇的抓起一只浑身黝黑的粗壮钢笔。咦!还能把帽拔下来,尖端竟能画出黑黑的粗线。他与笔尖对上了,随后在桌上一阵猛戳...就这样,一只在手快三年的钢笔就此报废。事实上,第二天我捡视房间时,发现itouch屏幕被刮花了一边,一本书的封面被蹂躏到不忍卒看。
我怀念这钢笔!与一只钢笔建立点小感情,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些玩意,甫一上手就能知道,它是否属于你。更重要的是,它成为你的某种书写代言。只要你愿意,你可将脑中的一切,付诸于它身上,呈现于纸端,成为一种忠实记录。这两天刚火的广西韩局长性爱日记,不就如此吗?如果那只笔是有思想、会思考的,它每天被韩局长盈握在手,流露出丝丝香艳之词时,该是情何以堪啊!
事实上,我也有类似的“工作日志”本,每年一本,每天一面。内容倒多是当日破事概览、次日计划安排...多是时间、地点、事件,少有形容词描述,也没有香艳、酒食等玩意。记录他们的那只钢笔,孜孜不倦的流出汩汩墨水,却在大年夜寿终正寝。
这只DUKE钢笔,重量不轻,下笔较粗,很适合写“同意”或签字之类的干活。手上少了趁手的家伙,就跟出门忘带手机一般,让人很是不爽,也很是不甘。网上淘宝一番,终于选了一只Parker,正好国内有朋友回来,让其捎带过来。这只新钢笔,由于是塑料壳身,显得太过轻盈,拿在手里与一只普通2B铅笔无异。写字的感觉有点飘忽,好在出墨流畅,粗细得当,在试写“建设伟大的民主...”时,感觉尚不错。题外话,我每拿到一只新笔,用来试笔的字必定是“建设伟大的民主...”,不知道我脑子那根筋搭错了。
有人听说我带钢笔,分为诧异。对方觉得,钢笔这种反复使用型的工具,该寿终正寝了。你得准备一瓶墨水,每次都要拆卸开,重新吸墨。掉在地上可能损坏笔尖,携带外出时笔帽里常会出墨,污染衣服/包等。可我的回答是,我喜欢这样干。对方又觉得,那你的字写的不错吧。嗯!至少不会太丑!
事实上,在简单至极的小学初中生活里,漂亮的字就跟脸似的。我总是不断模仿每一个写字漂亮的人,被模仿者有别人寄来的信件、化学老师的黑板字、语文老师的油印试卷,甚至是某位女生的十分大气的字迹。小学三年级,老师说你们可以使用钢笔,要使用蓝色墨水。可是,我总觉得黑色墨水又酷又醒目,保存时间比蓝色久的多。从初一开始,我的钢笔流淌出来的,就只有黑色墨水。被人提醒多次的是,黑色容易给老师造成不好的印象,试卷上的满纸黑色,给老师的感觉不会好,分数也不高。
那时,老师要经常批改作业,使用的墨水势必很多。他们都喜欢用一种可拆卸笔尖的蘸笔,直接浸在红色墨水瓶里,随用随蘸随写。我也爱模仿,搞来这种架势。非常杯具的是,我可桌上的那瓶开盖墨水,无数次的被人打翻,汩汩的黑墨流淌入书洞,污染了作业本和课本....别人唯一补偿的方式是,又为我增添一瓶新的黑色墨水,等待着继续被打翻。
钢笔是知识的象征!考上大学那年,村里买了一只钢笔、一个本子送给我,意思还一如既往,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只十几块的钢笔,被装在一个不搭调的盒子里,现虽已不知所踪,却算是件重要礼物。及至后来,钢笔仍是长辈赠送与我的礼物之一。作为书写工具,它们无疑属于细致而微的关怀手段,也十分奏效。
不过,在DUKE钢笔“尸骨未寒”的这段时间,我移情别恋了,对象是再简单不过的铅笔。其实,我内心早就对它升腾起热切的小火苗。事实上,铅笔在这里是最常应用的书写工具,实验记录、卷面考试,都要用铅笔。它的最大好处,是可修改性。在与别人对谈,讨论idea的时候,你总会顺手抄起一张纸,随后从兜里掏出一只铅笔,开始轻柔的涂涂画画。
铅笔是素描的利器,既能建立骨架,又能表现细节。每当与Dr
H或张太太讨论之时,铅笔成为化解纷争讨论的最好工具,它为我的研究搭建框架,在你言我语中丰富实验细枝末节。可是,张太太的铅笔,却比我的铅笔高级的多,她握的是一只日本Pentel公司的Twist-Erase
0.5铅笔,我手中是只简单的2B铅笔。换句话说,她又大鲨鱼,我则是小尼莫。
对大鲨鱼,我当然觊觎。
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询问她关于大鲨鱼的事情。她说,哦!我可以帮你从公司Order一只,免费的。就这样,我终于得到了它。这只自动铅笔,做工精细,铅头粗细适中。最关键的是,书写极度流畅,软硬适中。某种程度上,比钢笔更有利于表现个人书写风格。甚值一提的是,它还能装备橡皮擦,还能擦的极其干净。
现在,我终于“左拥右抱”了,一手钢笔,一手铅笔。即便,我只能用右手去盈握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