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感受内心的愉悦·读《毛姆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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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毛姆《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一书有感

读一本书时,是否会想过这样的问题:如果一个名家来读这本书,他会想到些什么呢?如果你曾有过这样的念头,不妨读读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这本书能满足你的好奇心,并会让你阅读的过程中有更多的愉悦和发现。
(一)
毛姆于1874年出生于巴黎一个以律师为职业的世家。父亲在从事律师工作之外,还曾担任驻法国、英国领事馆的顾问。他爱好旅行,毛姆说:“父亲是富有浪漫性格的人,我的流浪癖和追求新经验的热情,无疑是继承了父亲的性格。”
可惜的是喜欢读书的母亲在他8岁的时候因肺病去世,他的父亲也在他10岁那年离开了人世。他被做牧师的伯父收养,伯父希望他今后也能成为一名牧师。在学校里,教师脾气暴躁、冷酷阴险,毛姆没有朋友,再加上口吃,这是他尝尽了辛酸。可以想象,对于寄居在亲戚屋檐下的毛姆来说,阅读无疑也是他的一座避难所。
毛姆的一生与乏味无缘,绚丽的情感生活是他快乐的兴奋剂。他这样描述自己:“我几乎不停地恋爱,从15岁到50岁。”他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就染上了淋病,不得不偷偷去看医生。不过,他还是很高兴,原来他功能“正常”。到20岁时,毛姆就清楚自己是个双性恋者,他尽量说服自己:“我四分之三正常,只有四分之一是同性恋。”可事实正好相反。毛姆有一个比他小20岁的秘书兼男友杰拉德·哈克斯顿,妻子西里尔为此三天两头醋意大发,人前给足面子,晚上经常吵到凌晨三点钟。他们之间的争吵持续了十二年,离婚时西里尔狠狠敲了毛姆一笔。“她把我的生活变成了十足的地狱……她不停从我要钱,她的嘴像妓院的门一样敞开着。”瞧,毛姆连骂人都比喻得这么恰当!
像大多以写作为生的人一样,初期不得不与贫穷抗争。一心想要扬名立万的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可以在八个月内写完一本游记、四个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这期间,他经历了无数次挫折,吃闭门羹是家常便饭,是钢铁般的意志让他挺了过来。1907年10月,喜剧《弗雷德里克夫人》被搬上舞台,毛姆一夜成名,被冠以英格兰剧作家的称号。
毛姆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主动参军,后来从事情报工作,他根据自己的这段经历创作了《英国特工阿申登》,虽然文艺界的评论不是很高,却被英国军情处当作了工作手册,还启发了苏联军情部门对英国间谍小说的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毛姆又当起了宣传员,利用自己在法国和美国的影响力四处演讲、写文章,上广播节目,接受访谈,努力帮英国拉同盟。
有人说,英国的文艺界有三宝,它们分别是:莎士比亚的戏剧、狄更斯的小说和毛姆的毒舌。人们认为,虽然毛姆在写作创意和技巧上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比起他的毒舌还是略逊一筹。他阅读名家的作品,极认真,极仔细,对作者心理的把握也极高明,而且他还很八卦,喜欢收集文学巨匠们的隐私,经常在读书随笔里把他们扒得连底裤都不剩。读了《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一书,相信你会对此有所认识。
(二)
毛姆的这本书,向读着提供了一份世界文学大师级人物的书单,其中包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及《劝导》,蒙田的《蒙田随笔》,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高老头》,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些享誉全球的佳作。
但这绝不是一本“名著导读”。即使是自己非常推崇的作品,毛姆也不会多用溢美之词,也没有费心去讲解每部作品的内容与细节,他更多的将视角对准了作家本人,更深入探讨了作家的经历对其作品演变的影响。他想通过自己的这些分析告诉读者,“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取决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毛姆在评论狄更斯的时候,说他身材矮小,偏偏相貌不凡。他衣着装扮古怪,总会不自觉地显露出岛国人的褊狭性格。他非常喜欢妻子凯特的妹妹玛丽,凯特怀孕时,他整天和玛丽待在一起。可是,玛丽却不幸因病暴毙。狄更斯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写到这里,毛姆突然话锋一转,说:“狄更斯又能去挑逗其他年轻女子了。”狄更斯下定决心要和妻子凯特分居,但又担心引起流言蜚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狄更斯都表现得喜怒无常,性情烦躁不堪。最终,他们还是不得不彻底分居。凯特搬去乡下的一所住宅独自居住,每年能获得六百英镑的生活费。毛姆为此想不通,为何凯特同意狄更斯把她逐出家门,她明明知道狄更斯迷恋上了别的女人,有这样的把柄在手,她完全可以漫天要价。毛姆还在书中揶揄狄更斯的写作技巧:只要对故事的发展有利,狄更斯就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巧合的桥段,从不过多考虑其中的必然性。现代小说家则不一样,为了表现事物的必然性,他们不得不把情节过程叙述得详细、逼真、可信。
对于司汤达,毛姆的毒舌本性更是显露无疑。他说司汤达说话结巴,不善交际,虚荣自负,眼高手低,沉迷肉欲,品味粗俗。说司汤达在如何赢得女人的欢心这件事上变现的很笨拙,像自己写剧本那样刻板地去向女人进攻,当她们觉得他滑稽可笑时,他又感到无比沮丧。他甚至专门请教过一个同僚,并认真地记下了他的忠告。毛姆认为司汤达虽然聪明过人,却始终不知道理智的语言只会使女人退避三舍,她们需要的是有感情的语言。毛姆认为,相比关注他人,司汤达显然对自己更感兴趣,他的小说常常将自己作为主人公。《红与黑》中的于连就是司汤达一直想成为却又无法成为的那种男人。在他笔下,于连是那种极令女性着迷的男人,她们一见到他就神魂颠倒,这正是司汤达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却一直想拥有的魅力。
关于巴尔扎克,毛姆认为他是一个极端自私而无德、也缺乏诚实与坦率的人。他非常铺张浪费,尽管有人对此解释为他坚信自己的作品能够大赚其钱。毛姆认为,巴尔扎克如果真的是一个节制、俭朴且工于心计的人,恐怕也很难成为这么一个作家。他只有处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专注于写作,甚至一直写到脸色发白、疲惫不堪,并且能写出最好的作品来,若他脱离了窘境——没有打扰他的估价人,亦看不到急着起诉他的出版商,那他的创作活力很可能反而会降到极点,什么也写不出来了。著述丰硕是巴尔扎克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毛姆认为,一个人除了个人生活,还得有与其他人一起的社会生活。某个人在个人的生活中或许扮演的是主角,但在与他人相处时,他可能会是重要角色,也可能是微不足道的配角。就像你去理发店理发,这也许是一件小事,它却可能会是你或者理发师的人生转折点之一。巴尔扎克深刻地领悟到了这一点,并在生动而逼真地描绘万花筒般的生活、生活中的混乱、误解和造成重大后果的巧合上面极具天赋。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个赌徒,也是一个滥情的人。每当赌输了,他就一直沉浸在后悔中,认为自己无药可救,竟然输光了妻子和孩子急需的钱。然而,只要身上还有几个法郎,他便忍不住回到赌场去,在赌桌上把钱财尽数败光,甚至典当出自己的手表。有一次赌光了,因为没钱买面包,他曾一个人静坐在房间里,以此抑制食欲,并开始创作一部小说,这部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和时间的催促而完成的小说就是《罪与罚》。就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他的急躁、自负和浮夸的性格远远超过传记作者在书中对他的描述。就是这样一个人,塑造出阿历克赛这样一个人物形象,这也许是所有小说中最迷人、优雅、善良的角色。也就是这个人,创造了佐西玛神父这样一个具有神性的角色。
在毛姆看来,巴尔扎克的文笔并不算高雅,狄更斯的英语文笔也不怎么好,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起来也是随心所欲,语言粗糙而不讲究。全世界范围内迄今最伟大的四位小说家的母语文笔竟然都很糟糕,这实在是教人费解。看来,精美的文笔并非小说家必备的基本素养,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大胆的创造、敏锐的观察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同情似乎比文笔更加重要。
(三)
毛姆认为,读书是一件愉悦的事情,是一种享受。如果读者不能以享受的心态去阅读,那么这样的读书是没有多大益处的。培养阅读的习惯能够为你筑造一座避难所,让你逃脱几乎人世间的所有悲哀。
该怎样去阅读才能更好地享受这其中的乐趣呢?毛姆给出了自己的一些阅读方法。
比如说,不要盯着一本书读完之后再去看另外一本书,最好4-5本书同时阅读。因为一个人在一天的不同时间段里情绪不同,这一天的不同时间段里自己也不都想去读某本书。同时阅读几种不同类型的图书,可以让自己在随时都能找到符合自己当下情绪和心意的书,读起来就会充满愉悦感。
比如说,要养成跳读的阅读习惯。一个明智的人不会把读小说当作一项任务,而是把它作为一种消遣。“如果聪明的读者能学会跳读的技能,他便总是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剧作家在将一部作品改编成一部电影或者戏剧的时候,必然会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大幅的删减,以实现最好的戏剧效果。阅读的时候也是如此,直接跳过书中那些乏味、无趣一些内容,像猎犬追寻狐狸的气息那样始终追逐书中的精华部分,不仅可以提升阅读的速度,更容易让自己感受其中的乐趣。
毛姆告诉读者,无论作者写的是什么,都是对自己个性的表达,也是他的内在本能、感觉和经历的集中表现。不管作者多努力想去保持客观,他仍然是自身癖好的奴隶。不管作者多努力地想要去保持公正,他或多或少都会偏向某一方立场。这就是小说的真相,也是小说家的真相。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指引,而是愉悦。小说也是如此,阅读的目的也是如此,如果读着不能在阅读中感受到发自内心的愉悦,那么阅读于自己而言就是没有意义的。读着首先从文字中感到了满足,其次才能从其中获得知识或指引,甚至更高一层的顿悟。即使是优秀的小说家,也并非将改造人类或指引未来视作自己创作的目标,创作只是人生的一种表达,超出这个意义的创作都将是痛苦的。如托尔斯泰等人,或许曾为了改变社会而创作,但这样的作品并没能留在历史中。
毛姆认为,一部作品获得了多少批评家的交口赞誉与课堂里的耐心研究,或者多少学者的讲解分析,并不能使它成为经典,只有读者获得的乐趣和教益,才是一部作品成为经典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