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博文介绍了斯坦尼斯拉斯·迪昂的《脑与阅读》。这本书并不是很好读,其中有不少有关脑的阅读回路的实验研究,大脑皮层中“文字盒子区”这一特定的部位就是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到的。
在作者看来,阅读绝对可以称之为“逆天”的事情。人的大脑中没有直接进化出与阅读直接相关的神经元和皮层区域,人类自己也没有想到某一天会创造出文字并给自己增添了阅读的需求,但当这一切来临的时候,大脑对原有的神经元的功能进行了调整和重塑,原来负责视觉区域中的部分用来实现阅读,很自然地将人类推向了文明时代。
阅读之所以是“逆天”的事情,是因为:
第一、阅读是跳跃着获取信息的过程
你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觉得写的不错,想把它收藏起来,一个直接的办法就是用手机拍照,对准所需要的部分“咔嚓”一声,一切就OK了。
但眼睛阅读与相机拍照就完全不同。人眼的一个先天缺陷,就是只有中间的一块区域,聚集了高分辨率的视觉细胞,能看清文字。如果是一行英文字母,我们一眼望过去,最多也就能同时看到某一字母左侧的3-4个,右边的7-8个字母,其他的都是模糊的。阅读的时候,我们的目光必须不断地移动。所以,我们眼睛其实不是一台高清照相机,可以看到全局。更像是一把机关枪,看起来像是扫射,把“子弹”一颗一颗打出去,到达纸面上的某处,该处的文字信息就被采集到。
阅读的时候我们最希望能达到的状态是“全神贯注”,但我们的眼睛却很调皮。用眼睛扫描书页时,其动作并不是连续、系统的。一个世纪以前,法国的眼科医生埃米尔·雅瓦尔就发现,我们的眼睛实际上是在书页上四处跳动。这种跳跃或称飞快跳阅,每秒发生3到4次,只有在运动之间的短暂停歇时刻,才是我们真正在“阅读”的时候,也就是眼睛聚焦在文本上的时候。不过,为什么我们自己感受不到这种跳阅,而误认为是一种连续性的阅读,到现在为止科学家尚未能够给出确切的解答。
你在阅读时,那些短句比较多的文章读起来感觉容易,长句比较多的文章读起来感觉吃力,或许就与人眼获取信息的这种机制有关。
第二,阅读是信息解码的过程
在上一篇博文中,曾讲到阅读学习有三个阶段,其中婴幼儿的阅读仅仅出于图像阶段,我们给他出示的文字,他们也会将其当作一幅图片来处理。
人在阅读文字的时候,最初看到的也是图片。眼睛接收到的信号,不是一个一个的字,而是一个一个的画面。在最初的0.1秒的时间里,在大脑看来,一个汉字和一张人脸,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画面。要再过0.07秒左右,这些信息被传送到位于左半球的“文字盒子区”,这是大脑皮层最后一个专门进行视觉单词识别的区域,是类似于芯片的图像识别区域。也就是在这里,视觉画面被转化成大脑各部分的神经元可以处理的信息,在被推送到大脑的其他部位。再经过0.08秒左右,这些信号会引发脑活动的大规模爆发,广泛地传播到颞叶的大部分区域,并引发两个脑半球的颞叶上、中、下部的活动。
如果我们把“文字盒子区”看作是一个芯片,阅读中的一些问题就可以很好理解了。芯片在运行的时候,需要兼顾速度和带宽的问题。要想提升阅读速度,就必须降低解码的难度。从阅读的角度来说,越是熟悉的概念,芯片解码的难度就越低。有些作者不注意这一点,写文章的时候总是喜欢用小众的、特别专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自然就会让文章晦涩难懂,给大脑的文字解码带来很多困难。聪明的作者,即便是撰写很有深度的文章,也善于从读者的角度思考,用读者便于理解的语言和文字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最近我去参观一个学弟开的公司,公司起的名字很有趣,叫“二兔开门”,让人立刻联想到“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的童话故事。仔细一问果然在取名的时候借鉴了这一故事。你再看看,现在的很多企业,在取名的时候要么水果(如苹果公司),要么动物(如天猫),其目的都是为了降低大脑阅读的时候的解码难度,让普罗百姓便于识记呢。
第三,阅读是视觉和听觉互动的过程
从苏美尔人最初的刻写板开始,书写文字的目的就是用来大声念出,高声朗读是从文字发轫时就出现的规范。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书籍创作和抄写的困难,拥有书籍的只是少数人,他们通过朗读的方式将文字传递给听众。二是作者创作的这些文字符号隐含有一种特殊的声音,这种声音仿佛就是他们的灵魂。他们要亲身朗读给听众,才能将其作品的韵味表达出来。在当时,作者朗读自己的作品也是一种时髦的社交仪式,还有一套为听众和作者而制定的规矩。听众要提供批判性的回应,作者再根据听众的反应来修改自己的文章。
默读这种阅读方式在西方文学中的第一次明确的记载,是在公元5世纪奥古斯丁在书中描写的安布罗斯读书的情景:“他的眼睛扫描这书写,而他的心则忙着找出意义,但他不发出声音,他的舌头静止不动。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接近他,访客通常不须通报,所以,我们来拜访他时,常常发现他就这般默默地阅读着,因为他从来不出声朗读。”或许是因为“默读”这种阅读方式在当时太另类,让奥古斯丁印象深刻,所以才留下了这段文字,让我们能够藉此想象1500年前安布罗斯默读的景象。
一直到文艺复兴、印刷术的发明使得书籍的出版、收藏变的简单,进入到普通人家之后,人们阅读的习惯才慢慢改变,由过去的高声朗读转向默读。过去孩子们去上学,有一个通俗的说法叫“念书”,强调的就是要把看到的东西读出来。“阅读”二字本身就是由看和读两层意思组成的,体现了要把文字转化成声音的意思。
为什么我们要把文字转换成声音,然后才能提取它的意义呢?这与阅读的深层机制有关。科学家发现,一个字进入人的大脑,跟一个字符敲进电脑,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字符进入电脑,只会调动电脑里的一个特定位置。但是一个字进入人脑,在0.3秒以后,大脑的各个区域都被调动起来。大脑要全体出动,才能提取出一个字的意义。
这个场景,有一个比方,就是“精灵集会”。就是人的大脑里面,一群精灵坐在一个大会场里。舞台上每出现一个字,所有的精灵都紧张地盯着它看。比如当“甲方”的“甲”字出现的时候,负责对“甲”字进行编码的精灵就激动地大叫:“这是我!这是我!”但是现场很紧张嘛,也难免有认错的,比如旁边有一个精灵,是负责“理由”的“由”字的。“甲”和“由”长得有点像,所以它也激动了,它也喊,“这是我!这是我!”
但是现场有很多精灵,旁边就有精灵提醒他:“你认错了,我是负责读音的,你听,念的是甲,不是由。你安静待着吧!”就是经过这样大会堂的选举、竞争、大呼小叫,这个字就被识别出来了。
真实的过程当然比这个例子要复杂得多。比如你看到一个字“咬”,除了负责形状的精灵和负责读音的精灵之外,负责牙齿感觉的精灵也参与进来,负责痛觉的精灵也参与进来,因为你被咬过,疼过。一群精灵合起来把这个字领走。
我们总是把大脑理解成一条秩序井然的流水线,这边输入,那边输出。但实际上,大脑真实的运作,是一场混乱的大合唱。从眼睛接收视觉信号,到大脑识别文字,再到联想语音和语义,再到解决冲突,大脑里面是在不断开会、投票,每一步都很嘈杂。由此可知,阅读为什么要有语音的参与。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越多的帮手,精灵集会的秩序就越好,阅读识别文字的效率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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