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教育信息化国际会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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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互联网+”国家战略教育发展p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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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的教育信息化国际会议上,北京师范大学智慧学习研究院、教育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的黄荣怀教授就“国家‘互联网+’战略与教育变革”做了主旨发言。他在报告中对我国的“互联网+”的发展战略中和教育相关的内容的解读,给了我不少启发。
1.国家战略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正式颁布,这是一部围绕“互联网+”布局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文件提出的发展目标明确指出:到2018年,“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公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到2025年,“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2.11项重点行动
文件明确了未来十年的11项重点行动,分别是:
1)“互联网+”创业创新;
2)“互联网+”协同制造;
3)“互联网+”现代农业;
4)“互联网+”智慧能源;
5)“互联网+”普惠金融;
6)“互联网+”益民服务;
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就体现在这一部分,其总体规划是: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其中,关于教育信息化,进一步明确了如下发展方向:
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鼓励学校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新方式。推动开展学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服务模式变革。
7)“互联网+”高效物流;
8)“互联网+”电子商务;
9)“互联网+”便捷交通;
10)“互联网+”绿色生态;
11)“互联网+”人工智能。
3.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新方向
有上述文件精神不难看出,未来十年,教育服务的供给方式将会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一是教育资源的供给。目前学校教育的资源都是由专业的教育机构来提供的,包括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教辅资料等等。根据文件精神,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互联网企业和社会教育机构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服务。目前其实已经有不少这样的企业和教育机构在做此事,但主要集中在课后辅导、教育培训等领域。针对学校的教育资源会开放给互联网企业或社会教育机构吗?
二是学校要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这显然是未来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在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现在有不少的举措,比如说教师和校长的流动、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等,这些举措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如果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通过“慕课”等方式将优秀学校的课程在一定的区域和学校共享,会更好地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当然,这其中可做的事情是很多的。
三是鼓励学校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对接线上、线下的教学资源。这样的合作,其可能的路径也是有很多种的,核心的问题是信息安全。在解决好这一问题的前提下,互联网企业能够做什么,学校应该做什么,这需要认真思考。在我看来,在近阶段,互联网企业提供平台和技术服务,帮助教师方便地实现网上教与学是最重要的。如果企业有一批数据分析师,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能帮助学校进行一系列的大数据分析,及时揭示学校教育教学各领域的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和建议,其意义就会更加凸显了。
四是有关学历教育的在线课程资源共享。这主要是针对大学而言的,但在基础教育阶段也很有必要进行实践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