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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综述白玉兰论坛

(2013-05-29 07:16:30)
标签:

白玉兰论坛

学生权利

上海教育

综述报道

ppl

分类: 校园一瞥

由民进虹口区委、上海市教委基教处、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虹口区教育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白玉兰”教学论坛于410日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尊重学生应有的权利”。5月下旬出版的《上海教育》5B,用四个版面的篇幅对本次论坛进行了综述报道,体现出杂志社对本论坛的关注和重视。

具体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论坛综述

尊重学生应有的权利

——第二届“白玉兰”教学论坛综述

/本刊记者  徐晶晶

上课时间,教学楼空荡荡的走廊里,一名学生孤独地蹲在墙边,他因为犯了错误而被暂时停课……在近日虹口区教育局主办的第二届“白玉兰”教学论坛上,数字电影中播放的这一幕场景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和思考。对此,虹口区教师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马骉说:“我们把这个走访校园时偶尔捕捉到的一幕放进短片里,一方面,是因为它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是将此作为‘尊重学生应有权利’的一个反例。”此次论坛以“尊重学生应有的权利”为主题,所发布的一份面向区内10所学校、2900多位学生的抽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但虹口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权利保障情况基本良好。

学生作为独立主体的内在需要

学校(老师)在处理违纪学生时,有没有采取停课、不允许进教室听课等措施?学校(老师)在批评学生时,有没有使用嘲笑、讽刺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语言?学校(老师)有没有在班级或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考试成绩或排列名次?学校(班级)能否保证体育课或体锻活动的正常进行?学生或学生代表有机会和渠道与学校进行沟通和交流吗?你所在班级的班干部是否经过全班同学投票选举产生?老师在进行教学时能否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布置合理、合适的课外作业?如果你对老师的教育教学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你认为老师是否会采纳?

上述问题来自于《虹口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权利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虽然学业成绩是大多数学校和家长关心的核心指标,但对学生来说,重要的却是事关自己的人身权。在“学校(老师)有没有在班级或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考试成绩或排列名次”这一项目的调查中,多数学校不公布成绩和排名,但也有一些学校采取成绩排名的做法,对学生产生了不良影响。如高中阶段,表示“有时”和“经常”被公布成绩排名的受访者占20%,而初中阶段则占了四分之一。

此外,虽然九成多的中学生“有机会和渠道与学校进行沟通和交流”,但学生仍希望学校能多听听他们的想法,表达了更多参与学校管理的愿望。据调查,在“你所在班级的班干部是否经过全班同学投票选举产生”一项中,表示“全部都是”的初中受访者占了四分之三,但高中受访者不足七成。仍有近15%的初高中学生认为,参与班级重大决定和活动的机会并不多。

报告显示,不同学段学生需求各有侧重。对小学生来说,最为关注的还是人身自由权和受教育权的保障。比如希望学校能丰富课外活动,包括体育课的正常进行,有机会参与更多的拓展课的学习;希望学校可以帮助他们更多了解学生应有的权利,因为有了了解,才能更加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等等。

初中的数据反映的学生权利诉求,主要集中在人身权中的受尊重权和休息娱乐权上。这两个数据偏高说明,进入初中后学生学习内容明显增加,而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由于偏重学科成绩,学生的学业压力较大。另外,初中学生人身权的保障问题集中表现在受尊重权和自由权两个方面,需要学校把握青春期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抓好青春期教育,进一步加强师生间沟通和理解。

与其他年龄段的学生相比,高中阶段的学生随着自主意识和独立能力的增强,其所关注的重点是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尊重以及学生的独立、自由、自主。

关注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全部因素

学生在权利上的诉求,恰恰体现了他们在这些权利上的缺失。参与调查的虹口区教师进修学院德研室主任李金瑞指出,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的学业压力日渐增加,但个别家长和教师的观念有些过时,他们通常认为只要成绩上去了,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就是对学生负责,但这往往不是维护学生的权利,反而是在损害学生的权利。

无可否认,高考的压力、课时进度的催迫,让本应是学生享有求知权的课堂悄然变成了教师传授知识的领地,“授知”代替了“求知”,教师“所授”的也并不一定是学生“所求”的。华东师大一附中化学教师徐凯里在论坛上讲述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一次上完这课,一位同学问了他一个问题:为什么生活中的电池和课本上的不一样?徐凯里一开始想到一个很好用的“托辞”,“这个问题我们高中内容没有涉及,你如果有兴趣的话课外可以自己探究一下。放心,这个高考不会考”。可是面对学生敢于质疑的勇气,徐凯里感到自己应该为学生做些什么。于是,一堂探究课应运而生,主题就是《你会做电池吗》。

“教育关注的对象不仅仅是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应扩展到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一切因素。”虹口区教育局局长常生龙认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教师和家长就代表着威权,很少去关心孩子的想法是怎样的。因此,当学生在课堂上充满倦意的时候,老师在震动之余的反思是非常必要的。“我输掉了我的课堂,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失败,课是给学生上的,他们有权不喜欢我的课。如此,我痛苦,学生更痛苦,不被喜欢的课程,是对学生权利的伤害,责任在谁?在我!”论坛上,复兴初级中学历史老师赵文娟的一席话掷地有声。赵文娟深深地认识到,要赢回课堂,必须抓住学生的内心需求,适应他们的求知特点,通过“胜任课堂”来达到“适应选择”。从增加历史的逸闻趣事到带领学生走进区“指南针计划”基地,再到走进上海博物馆,学生通过亲手做一张纸、印刷一篇古诗、装帧一本书,在文物面前感受中华历史的博大精深,赵文娟最终以“亦趣、亦思、可触、可看”的立体化教学特色赢得了学生的心。

没有其他捷径,只有以尊重、关爱、理解、接纳的态度与学生建立心灵上的连结,才能走进学生的内心、理解学生的诉求、尊重学生的选择,最终保障学生的权益。对于着力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打造温馨、情趣、有效课堂的虹口教育来说,这是最终实现教育强区梦想的重要保证。

将尊重融于言语行动中

此次论坛的一大特点是,基于学校层面的实践探索,充分展示了虹口区教师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方面所做的努力。论坛特别设置了半天的主题展示环节。在虹口区东余杭路幼儿园,以“区角活动中尊重与支持幼儿的自主活动”为主题,教师帮助孩子们愉快地探索和发现;在虹口区第六中心小学,展示的二年级品社课《一起订公约》,专题研讨了“尊重学生的表达权”;在钟山初级中学,以“关注学生的课堂提问权和选择权”为切入点,展示了预初年级的语文课《谢天》;而在华东师大一附中,则现场展示了高二年级的英语阅读课,切实关注着学生的个性化阅读需求。

这些课堂活动虽然面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但都体现了教学目标与切入问题都来源于学生的特点,尊重学生的体验与言论。“尊重学生应有的权利,不是简单的一句口号,而应是学校工作的行动指南。这句话说起来很容易,但要真正落实在每一个教师的教学行为中,实属不易。”在虹口实验学校校长胡培华看来,作为学校管理者,首先要善待学生,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其次,要积极赞赏学生,尊重学生的情感权。再次,要鼓励信任学生,尊重学生的参与权。

对于一所学校而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是保障师生权益的重要前提。在此基础上,搭建平台、提供机会,适当地给予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权利。在虹口实验学校,每周一中午是雷打不动的“校长有约”时间,校长胡培华总会热情地欢迎学生们的到来,充分听取学生对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从活动开始至今,不论是学生干部、校运动队员,还是广大普通学生,都是“校长有约”的对象,同学们踊跃报名,积极参加。由于广大学生参与到学校的办学管理中,使得学校所开设的课程和安排的活动更符合学生特点,受到学生的欢迎。“校长有约”这个平台不仅得到了市教委的肯定,更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尤其是广大学生的认可和赞赏。

李莉,这位红旗小学的班主任曾在学校不同年级中抽取了50名学生展开了关于权利的小调查。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在班级管理中通常你充当什么角色”?调查结果引人深思,认为自己是班级小主人的仅占8%,觉得自己是小助手帮助老师管理班级的有26%,其余66%的学生认为自己只是小听众。李莉坦言,在班级管理中,往往有这样的现象,班主任为了能在学校的各类评比中获得好成绩,会亲自上阵、大包大揽。当下尤其需要反思的是,我们是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发展目标,还是以在评比中获得好成绩为目的呢?李莉通过自己的摸索实践总结出,尊重学生的自主管理权,班主任要“输”得起、等得起、托得起,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以足够的耐心等待,给每个孩子一个自主管理的平台,真正做到一个也不能少。

在大力推行“绿色指标”体系的当下,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业负担、身心健康、师生关系等指标都被纳入评价教育成效的标准范畴,而这些指标的达成度与学生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息息相关,这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身体力行。

 

第二部分:调查发布

(略)

 

第三部分:专家观点:

尊重学生自主权利的现代视野

/上海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严泉

我所理解的学习自主权利,主要体现在学生在自我管理以及在思想、文化教育方面的自主权利。

第一个问题,是有关学生自主权利的世界共识。这个共识我们没有很好地重视它。《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有很多老师都知道,其实《公约》并不新鲜,1990年就诞生了。世界上差不多有190多个国家都加入了这个《公约》。中国加入这个《公约》体现了对世界共识的认同。《公约》中提出了未成年人的自主权利观,而第十三条一直以来是比较忽略的。第十三条说的是儿童应该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针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们今天有些权利意识是比较模糊的,如果我们把《公约》翻开看看的话,会发现有关未成年人自主权利的阐释还是很清晰的。

第二个问题,我们从时代的需求来看,要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利。现在的社会的确是跟过去不一样了,过去我们是培养臣民,体现的是人和机构的依附关系。现社会需求的是公民这样一个角色,我个人认为无论是中小学还是大学,最后培养的应该是一个现代的公民。

最后一个问题,要尊重学生自主权利制度的建立。坦率地讲,对学生自主权利的尊重,靠简单的说教,是不够的。学生的角色不可能是一个已经成熟的公民,因此,在学校有限的空间里面,需要依靠一些活动设计来体现公民教育的目标,也就是参与。当然这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被动式的参与,另一种是主动式的参与。这里主动式的参与就是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公民是那些永久性参与实行正义和公正处理事务的人,从事政治活动,享有政治权利。

 

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

/《中国教育报》记者  赵小雅

在新课改实施的过程中,要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过去在我们的课程实施当中,在整个学校管理当中,以及班级生活当中,学生都是属于被动的、受控的状态。现在我们在努力改变,让学生由过去被动的、缺乏主体地位的状况,向能够自主地、独立地、主动地学习,能够有自主意识这样一个理想状态去过渡。

有关学生学习的权利,我认为一个是要为学生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另外还要尊重学生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很多老师都越来越认识到,我们应该去尊重学生的需要和意愿,让他们有自主的机会和条件开展自己的学习。

目前,我们老师关心的,是如何还给学生学习的权利。一个思想观念的确定是很容易的,但如果要想把一个观念变成行为的话,一定要有观念、方法、策略的统一。

如果真正树立学生为主体,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一定要看学生如何去学习,老师如何指导学生学习,而不是老师自己如何去教好这节课。我认为,课堂教学的理念、课堂教学的环境、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以及课堂教学的管理方式,都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才能保证在一个系统当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以落实,而不是说凭借某个老师或者是某个学校自发的一些灵感或者一些局部的试探性的改革,那样的话,效果就会很有局限性。比如说课堂教学的理念,像过去的课堂教学都是从教的角度去看的,今天则要从学生学的角度去考量。对于课堂教学的流程来说,如果想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流程可能就要作一些改变。另外,还有课堂教学的结构、课堂教学的环境还有课堂教学的管理和评价,都要从学生如何参与课堂的角度来看待。

所以我认为,把权利还给学生或者尊重学生的权利,不能仅仅是说一下,确实需要很多方法、路径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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