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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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落到实处,需要分几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是学校章程建设。章程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法”,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运行机制等都是依据章程来制定、实施的。建立学校章程,是落实依法办学、实施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
第二阶段探索如何将学校章程落地。章程规定了学校的办学愿景和目标,要将这些远景和目标落到实处,需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立学校三年发展规划,通过一个个三年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逐渐向愿景和目标靠拢;二是保障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实施的制度体系,让学校的管理从人治走向法治;三是学校办学绩效的评估,通过第三方的评价,让学校明白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找到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四是学校特色的创建和凝练。
第三阶段是实施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要把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入治理结构,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和实现管办分离的重要途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构。决策监督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理事会,也可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理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二)明确管理层权责。管理层作为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三)制定事业单位章程。事业单位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
2013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提出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而早在2006年7月,上海市虹口区所有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章程。此后的这些年,虹口教育在“一校一规划”、“一校一制度”、“一校一评价”、“一校一特色”等方面做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已经基本完成第二阶段的任务。从现在开始,虹口教育“依法治校”的工作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
从去年的5月份开始,在虹口区委组织部、虹口区编办的指导下,确定北虹初级中学、凉城三小两所学校率先在虹口区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两所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学校章程的修改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协商产生学校理事会的成员、制定理事会的工作流程和职责等等。经过各方、学校精心的策划和准备,一切就绪。
4月2日下午,虹口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在虹口教育局正式启动。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第一,虹口区编办副主任岑彦介绍虹口区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二,上海市北虹初级中学校长吴佩芸代表试点单位,介绍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前期筹备情况;
第三,虹口区教育局局长常生龙宣读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第四,市编办登记管理处副处长田民讲话;
第五,虹口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包龙根讲话并宣布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虹口卫生局的主要领导,来自全区各基层学校的校长代表,以及由教育专家、社区贤达、家长代表、街道党组织等共同组成的理事会成员,参加了虹口区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启动仪式。这也是普法宣传的很好契机。
启动仪式之后,两所学校的理事会分别召开了一届一次全会,就如下内容和理事会的所有成员进行交流:
1、介绍第一届理事会成员;
2、推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3、理事长介绍事业单位章程(草案)、理事会议事规则起草情况并作相关说明;
4、讨论并通过事业单位章程(草案)、理事会议事规则;
5、提名并通过常务理事人选、秘书长人选;
6、单位法定代表人向理事会汇报三年发展规划;
7、通报试点单位管理层人员;
8、商议并确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