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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这样表扬我

(2006-06-30 23:36:27)
分类: 校园一瞥

今天上午学校举行结业式和学期结束教师大会,我参加了今天的教师大会,并向全体教职员工介绍了高三年级学生今年在高考中取得的好成绩,分析了取得成绩的根本原因——集体主义精神,谈了这样的成绩对学校今后发展的意义。

书记在主持会议的时候,特别介绍了我和李老师、孙老师,说我们刚献了血,没有休息,就回到学校安排学生的期末结束事宜,体现了很高的师德水准,号召全校教职员工向我们学习。

我非常理解书记的一番好意,她多次叮嘱我,身体要紧,千万要注意休息,不要担心学校的事情,大家会把工作全面安排好的。我今天到学校里来,也不是为了表现自己特别的积极,实际上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是我的很多电子版本的资料都收集在办公室的电脑里,明天要给我们学校的老师开设校本培训的讲座,我需要到学校里来调用这些资料;二是我呆在家里没有人给我做饭吃,天气太热,我实在懒得下厨房,到学校里可以吃食堂啊。

书记的表扬我确实不敢当,首先从我今天到校的动机看,并没有什么特别体现高尚师德的地方(这一点李老师和孙老师比我要好);其次从学校师德建设的高度看,我们三个的做法不见得就是妥当的。

5月份给老师们开设讲座的时候,我曾经给我们的老师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春秋时代,鲁国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赎回来,事后可由国家报销。子贡是孔门高徒,经商有方。一次,他赎了一个同胞归国,事后却拒绝了国家支付的赎金

孔子听说后对子贡说:“你这是不对的,因为你开了个坏的先例,从此不会有鲁国人再肯为沦为奴隶的同胞赎身了。你接受国家补偿的赎金,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你拒绝这笔赎金,只会破坏国家那条好法律。”

鲁国立那条法律的用意是为了鼓励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哪怕你暂时没有预付偿金的能力,也应该去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如果鲁国君主为子贡之举而龙颜大悦下令通报、嘉奖、宣传乃至推广,会有怎样的后果?一,社会表面的道德水准提高了,因为人人都在表态向大公无私一毫不取的子贡同志学习;二,道德水准的实际滑坡,因为头顶已经高悬了子贡这样的道德高标,谁若赎回同胞后再去领国家支付的赎金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然而又有几人有足够的财力可以保证损失这笔赎金不致影响自己的生活呢

上面的故事告诉我们,如果要是大力宣传、表扬我们三个,必然会对其他四个献血的老师带来压力,让他们感到好像没有到学校在家里休息有什么不对头似的。本来献血就是有些不情愿的,如果再承受这样的压力,就更没有人愿意主动献血了。表扬我们实际上就等于抬高了学校对献血一事的评价标准,必然会给今后的动员献血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

说实在的,献血之后还是有一些反应的,比如说我今天早上总觉得自己很疲惫,醒不过来,皮肤的炎症也有了一些反复,头也有点昏沉,献血对身体的影响还是有一点的。所以我认为,我们三个的做法不一定就是妥当的,书记完全没有必要对此进行表扬,倒是应该批评我们不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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