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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赡养我们的父母?

(2011-03-10 21:38:32)
标签:

养老保险

赡养

退休金

老人

老年公寓

杂谈

分类: 莫谈国事

   谁来赡养我们的父母?当然是我们作儿女的晚辈啦!这不只是法律要求我们这么做,还有一款叫“孝顺”的“中华人民的美德”,也会迫使我们难以背负“不孝子孙”的罪名,而不得不承担起赡养父母的重任。不是还有句话叫“养儿防老”么?意思就是:当初俺养你就是办个“投资银行”,就是为了俺老来有个“拿钱的地方”!那么“无私的母爱”在这里岂不是要大打折扣了么?

谁来赡养我们的父母?


   前几天我在一条微博中读到一个网友写给“两会”的一段文字,大意是:“建议把赡养父母这条写在婚姻法里。不是只赡养男方的父母,而是包括女方的父母;赡养费应该明确老人多大年纪开始给,给多少等等。”
   我想,发这条微博的人可能是位女士。大概她的丈夫不愿意她拿钱给她的父母,所以她才会有这个建议。
   其实有一对领“退休金”的父母,作儿女的当是买彩票中大奖呢。而对于父母没有“退休金”的小夫妻来讲,那就真是要吃尽“上有老,下有小”的苦头了。
   我认为赡养老人应该由政府承担,养老应该社会化, 儿女可以爱父母,但是没有为父母养老的义务。呵呵,如果我的父母还在,我这样讲,肯定是要被千夫所指,说我不孝敬父母想逃避赡养父母的责任啦。
   我们来算一笔账,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一生大约要工作三十多年,而养孩子最长的只养到大学毕业也才22年。相比之下,我们为国家作贡献的年限更长。再以我们一般的上班族而论,每天工作8小时,路上N小时,醒着见到孩子的时间不过3、4、小时,相比之下,我们每天为国家工作的时间更长。所以我认为用法律捆绑“公民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政府把赡养“纳税人”的责任推给个人的做法。

谁来赡养我们的父母?


    那些有退休工资拿的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等就不提了,这类人在拿退休金的同时,还享有公费医疗。当然,这些人(也包括我)拿的是“税后工资”,是从每个月18元拿起的。国家把修桥修路搞建设的钱留下来后,再划一笔到财政局给我们发工资。虽然到手的钱不多,但细水长流永运有钱进,就相当于政府强制我们“被”买了个“保险”。所以有民谣曰“好好活,慢慢拖,一年也有几万多。”

谁来赡养我们的父母?


   而没有“退休金”的同龄人,状态就比较麻烦。我的同学原来在一个厂里是技术骨干,十多年前厂子灭了以后,她得了十几万的“遣散费”,这在当时是笔不小的数字。那时候“买保险”的做法还不流行,所以她就把钱存在银行里,每个月多少有些利息补贴生活也还是“乱中求稳”的做法。为了求得高利息,她存了个8年的最高时限。
   几年后存款到期,她让儿子去为她办“转存”。儿子说房价要涨,就劝老妈出钱和他“打伙”买了一套小房子来出租。刚开始,儿子每月按时送来她名下的所得,我同学看到利润是比存银行丰厚,自然是有些欢喜。可后来……俺不说你也知道,儿子的“按时”比不得银行的信用。渐渐地,我同学去找她儿子“讨”自己的钱时不是理直气壮,而是要费上许多心机和口舌。
   所以,虽然有些老年人手中有一笔“养老钱”,但背不住子女来要来借,往往引得家庭不和最后钱没了,情也薄了,还要为日后的开支发愁。

谁来赡养我们的父母?


   这是多少还有几文钱在手里的老人,而完全没有收入的老人就更困难了。只能靠拿“伸手钱”过日子,我相信没有一个老人愿意向子女要钱的。很多老人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要钱要得“伤心”要得“寒心”,要得一家老小口角横飞,要得儿子们抜刀相向女儿们恶语中伤,而为了给子女留个脸面,作父母的还羞于对外人说起。
   去年我去我下乡待过的农村,我的一些同龄伙伴告诉我,说他们一次性交了数千元买了“养老兼重大疾病”的保险后,每月可返还几百元。“小用人亲(送礼的钱)”不成问题,也不用再向子女讨生活费“少说些呕气的话”,所以过得很开心。
   老年人在银行去领政府发的钱,和向儿女讨要生活费,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啊。
   那天我在院里遇到一个匆匆忙忙送小孩来学英语的年轻妈妈,聊到崇高的母爱,无所不至的付出,我劝她以其卯足劲让小孩去进那许多没用的“培训班”,还不如给自己买份“养老保险”。我对她说:如果要真的对孩子好,就不要给成年后的他们添麻烦,有份可靠的“养老金”,自己也活得舒坦些。
   我建议她在年轻能挣钱时为自己买一份“养老保险”,对自己负责一点。别给我吹:“我儿子孝顺得很,他说以后妈妈老了我养妈妈。”那是“娃娃话”,他还不知道赡养一个老人是要付出无尽无了的金钱和精力的。

谁来赡养我们的父母?


   而在我来看赡养是一份责任,孝顺是一份爱心。“责住”是被动的,“爱心”是主动的。

   从承担“责任”的角度来讲,你有吃无吃每月必须要给付,这种支出叫“负担”。而从“爱心”的角度来讲,是 “想起了我爹娘,过年要给他买衣裳”,这种给予叫“孝敬”。负担老人月月要拿出去几大百,等于工资连降几级。特别是双方的老人境况不等同,可想而知小夫妻间难免不会引发一些埋怨和口角。可怜的是那些子女多的老人,临到做不动了还要当一轮“排球”,不是被几个子女“推来推去”,就是一家住半年,到老都不得安生。
   借着“两会”此刻正在商议民生大计,我希望政府在大力提倡修“公租房”、“廉租房”的同时,也关注一下“老年公寓”的建设。有的老人愿意放弃市中心的房子,是希望有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有的老人只是不想孤独地待在老伴离世儿女都离开的“空巢”内;有的只是想找几个同龄人说说话,摔跤病倒时有人在一旁看得见……

   为了老人的尊严,为了不让一代独生子女陷入2:4的困境,我仅在此呼吁:建议政府修改法案,把赡养老人的责任社会化。让所有的人都没有后顾之忧,以达到社会的高度和谐,那才叫幸福2011到永远。
有关链接:朋友住进了老年公寓

       “顶级”安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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