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晚上的“万炮齐发”,整整响了半小时,紧闭的门窗也堵不住逸进屋里的火药气味。从亲家家里过节回来的路上,我们的车犹如穿行在“敌人的炮火”中。回到家已是凌晨一点,小区的广场上已是红艳艳的一地纸花。早己“潜伏”在小区里等待此一刻“大丰收”的收废品的工人,正在欢欣鼓舞地劳作。我好奇地上前去观察,最大的残留物是60X60的纸箱数个。以我之小见,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这得花多少钱啊!”
当然有更多的人会说“一年就放一次,钱算什么?!难得的是一份好心情!”

(放过鞭炮一小时之后,楼道里依然是一片烟雾。)
进入单元楼道,看见地面洁净。想起年前“物管”贴的公示:叫住户们集中去小广场上放鞭炮,“严禁在楼道里放鞭炮”。便以为法制社会,大家的觉悟还是挺高。
谁知越往上走,越觉得硝烟愈发弥漫起来,口鼻皆有了不适的反应。果然,有人不听招呼要在楼道里放鞭炮,幸好我不在家未闻其响!
你高兴你放炮,但你不该让我不高兴。
虽然我离开时未大开门窗,但家里仍然是涌动着硫磺的气息。是夜,在咳喘中半睡半醒熬到天明。没有请教过医生,这对健康有害吗?
有人说:禁了鞭炮,不像过年。而不禁鞭炮,不只是太像过年,而且更似世界大战爆发。
每年春节之后,除了“骂”春晚,就“是否禁炮”总要爆发一场口水大战。反对者常以“民俗”“国粹”“传统”为说辞;支持者却以“环保”“低炭”“污染”为理由。
记得六十年代我们宣传队去乡下拜年,行至半山远远听见寨子里的人家放一串欢迎的鞭炮引得鸡鸣狗叫,那种感觉是喜庆和欢乐的。而现由于人口集密,住小区人家不敢在凉台上放鞭炮,却选择了楼道。把楼道当作一个大大的“共鸣箱”,二十元一挂的鞭炮就要把一个单元楼的几十户人家“雷”个半死!这是最不道德的一种形式,望“闻者足戒”之。当然还有的人喜欢把点燃的鞭炮向人堆里扔,向行驶着的汽车扔,其目的更是以“恶作剧”愉悦自己,就更为不齿了。
我反对放鞭炮,我欣赏放焰火。放鞭炮太吵,悦已不悦人;放焰火响声不大,悦人悦己赏心悦目。
如果坚持要以“传统说”支持放鞭炮者,我要问你:你若是男士你留辫了吗?你若是女士你裹足了吗?留辫裹足皆不影响他人,却都可以以“糟粕”而弃之,更何况于响声如雷猝不及防的“炮仗”?!如果我以“民俗”的名义问男士们:是赞成“禁止三房四妾”呢,还是赞成“禁止放鞭炮”?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如果我再以“民俗”的名义问女士们:是赞成“禁止三房四妾”呢,还是赞成“禁止放鞭炮”?答案也应该是肯定的。所以别拿“传统”当令箭,取舍都是人为的。
过节嘛,是要不同凡“响”,放鞭炮放焰火都可以,但要“立法”。并把燃放鞭炮的时间、地点等有关规定都印在产品上。什么样的“分贝”适用于多大的空间,在什么时间内燃放不会影响他人休息……这总不难吧!还加一条:提高产品的税收,用于善后。如果一挂炮仗不是二、三十元,而是二、三百元,这“烧钱”的买卖虽不会绝迹,但有的人家就不会顿顿饭都要放,从年三十放到正月十五了吧?
如果说价钱提高了,最适合放鞭炮的农村怎么消费?这很简单,卖鞭炮上的高额税,拿出其中一部份款项,为农民发放“免费”鞭炮这不两全其美皆大喜欢?
一句话,只要政府想管,就一定会有办法的。
PS:昨晚(初四)午夜12点,我们一家人正在温馨度假,猛听见门外一阵爆响。原来是邻居把一长挂鞭炮顺在我家门口点燃。从“窥视镜”看出去,一片乌烟瘴气火光闪烁。炮仗响后,我们打开门适度地表达了我们的不滿。放鞭炮的中年男不应答,不道歉,只是回家让他太太拿了扫帚来扫纸花。放炮的硝烟在我家弥漫许久,我们只好门窗大开,好在昨天不太冷。今晨8点又被鞭炮吵醒,我还在奇怪昨晚的鞭炮放得不是时候:一不是饭前饭后,二不是辞旧迎新,而现在吃早餐也要放炮了?真不知是何方何俗。你在前面放得欢天喜地,别人在后面咒你祖宗八代不得好死有意思么?放鞭炮立法已迫在眉睫,什么“分贝”“当量”由“武装部”去管,至少让“精神文明办公室”先给定个时间吧,为大多数老百姓作想,这应该没有什么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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