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是个深夜吧,雾,趴在窗玻璃上,房间里只亮着一盏护眼台灯。我与自己小说里的人物叫劲,绞尽脑汁设计出一个个游戏障碍,和他们比拼着脑力。屏幕边上的小镜子里映出一张憔悴衰败的脸,只有两眼发着烁烁的光。他们,在子夜里,集体复活了。
后来,看过那书的人都说,吸引人的章节在中间,两头显得干瘪,整体结构的安排,恰似一枚枣核。
很久了,文字一直都是我家后园的那堆蔷薇,自故自暗暗生长,从不必刻意去浇水施肥。沉郁与狂放,萎谢与盛开,向来随意随缘,几乎不由我掌控。14岁那年,我第一次坚持写完了一本日记体小说,文字就毫不讲理地俘获了我。那个过于青涩的女孩,不知不觉,竟然喜欢上了自己小说中的男孩。那是段煎熬却甜蜜无媲的日子,阳光中经常跳跃着虚幻的滚烫的誓言,他说,丫头,早晚有一天,你会做我的新娘。
为了和这不可告人的家伙相伴长久,我开始拼命看书,就象一枚干瘪的闽中水仙头,一旦扔进水里,哪还有不吮吸畅饮的道理。
那一场邂逅的代价是如此巨大,以至于许多年后,我发现时光竟不可思议地永远凝铸在了那个夏天。我的14岁,永远过不去了。
又是这样一个夜,浓得化不开的,除了夜色,还有一种叫做消极抑郁的倒霉情绪。电视里世界杯球赛的震耳喧嚣,突然间无法继续裹挟住注意力焦点,走进书房,我的指尖开始在村上春树、渡边淳一们的书脊上蠕蠕爬行,淘来的英文原版小说,被阳光晒得浅淡斑驳的封皮,以及油黑发亮的《圣经》,印着我生死不变的指纹。
逃过《挪威的森林》,窗外有树木枝叶纠缠摩挲的声音,无风,完全是幻觉,叹息声响起,悠长绵软,盘旋过头顶,最后匍匐在墙角灯光照射不到的地方。我知道,我该看上几页《山海经》,然后带着满脑子童稚热烈、不着边际的幻想入梦。抑或,与鬼谷子无声辩论一场,直至昏昏睡去。
好在,还有《百分百女孩》,小夜曲般迷蒙浅醉着。那就,编个故事吧,趁天黑。
(文首的图片,是眉儿从别人的博上COPY来的。在这张画里看见9张脸,据说智商会有一百八。玩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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