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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手记:《古纳什小兔》为什么会译成“古纳什小兔”?

(2016-12-04 21:43:01)
标签:

图画书

绘本

育儿

古纳什

翻译

分类: 泥巴闲聊
翻译手记:《古纳什小兔》为什么会译成“古纳什小兔”?
    “古纳什小兔”图画书三部曲最近又再版了。这套书是我特别喜欢的几本译作,大概因为书中有父亲和女儿一起成长的故事,让我看到了自己和女儿的样子,尤其是最后那封作为老笔友的爸爸寄给女儿的信,瞬间把我戳中……为此,我找机会也写了一封邮件给作者莫·威廉斯,向他致敬并表示感谢。
    这套书也是我翻译的作品中与编辑交流讨论最多的一套书。在整个三部曲出版的过程中以及后来的再版过程中,换了三波编辑,每一波编辑都反复问我一个问题:“为什么《古纳什小兔》会译成‘古纳什小兔’?”或者委婉地问:“可以把古纳什小兔改成别的名字吗?比如让孩子念起来更顺口的名字?”每次我都不得不从头解释一遍(当然,我也很希望上一任编辑能留下当时的编辑手记作为备忘)。但我一直不大愿意直接写一篇东西来解释(大概这也是为什么莫·威廉斯没有解释原文Knuffle的心情),我觉得如果读者自己能找到某种满意的解释,也许会更开心吧。而且也的确有读者写信告诉我孩子在阅读时的种种有趣的反应。
    不过一转眼,从最初翻译第一本“古纳什小兔”到今天,也快要到第十个年头了。也许可以跳出来“剧透”一下,那也是另一种乐趣吧。

    其实最初这本书提交给编辑时有两个版本:《古纳什小兔》和《格那佛小兔》。
    先说说英文原名:Knuffle Bunny。这个Knuffle是英文中没有的词,很可能源自荷兰语,因为作者莫·威廉斯的父母是荷兰移民,他们移民到美国不久后在芝加哥生下了莫·威廉斯,在他四岁时举家迁到新奥尔良,他就在那里长大。在这个系列的第三本中,我们看到翠西去荷兰看爷爷奶奶。那么Knuffle是否一定是荷兰语呢?我后面再说。不过按照荷兰语的发音应该发成K-nu-ffle,第一个K还要有点重。大概是这样。但如果当成英文,一般K不发音,类似Knife。
    所以在确定译名时考虑的是模仿荷兰语发音,最初考虑了“格那佛小兔”的译法,显然有点“格列佛”的影子,希望有这么一种联想。但后来为什么不那么热衷于这个译法呢?其中一个原因是,这本书(至少第一本)是要面对牙牙学语的孩子的(当然向上可以兼容),“格列佛”的联想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而更重要的原因是,需要把握住这个故事的重心落在哪里。在反反复复阅读之后,我确信故事的重心是在发音上——当然这是表层,深层是孩子成长的飞跃,这种飞跃是通过克服某种发音上的困难而表现出来的。在多年前的一封邮件中我是这么解释的:

    Knuffle这个词在英文中是没有的,作者之所以用这个词,主要是说英语的小孩难发音,n和l不分,ffle和gle、pple不分。在中文中有所不同,学说话的小孩最常说错的是k和g,常发成d,n和l也难分,还有最可笑的就是sh会发成j或x。所以“古纳什”有可能就说成了“肚拉机”——译文这部分就是这么来的。

    今天回头想想,还可以有更多的理解。Knuffle在美国人的英语中是“怪怪的外来词”,而在翻译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等效”原则。当一个词在源语言中是怪怪的、不太容易发音的(特别是针对小小孩),我们译成目标语言,也应该尽可能是怪怪的、不太容易发音的。——特别是当这种发音的效果是故事推动的重要线索的时候。
    这个词,在整个故事的推动中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当翠西着急找不到小兔的时候,她怎么也无法准确地发出Knuffle的音,看看英文,她发出来的音是什么?

    “Aggle flaggle Klabble!”

    “Blaggle plabble!”

    “Wumby flappy?!”

    “Snurp.”

    在中文中,对应的译法是——

  阿拉西、巴乐西、肚拉机!

  布拉西 帕拉西!

  嘟嘟 吧啦叽?!

  嘟呐。

翻译手记:《古纳什小兔》为什么会译成“古纳什小兔”?
    这些译法对应的都是“古纳什”——
  “古”发不出来,变成了“阿”“巴”“布”“肚”“帕”“嘟”;
  “纳”发不出来,变成了“拉” “乐” “啦” “呐”;
  “什”发不出来,就变成了“西” “机” “叽”。

    故事最后,终于找到了,孩子突然完全放松了,才发出来原本觉得特别艰难的“古纳什小兔”!——在这一刻,孩子是多么有成就感!——“这是翠西学会说的第一句话。”
    试想,如果那个小兔的名称,只是小读者更容易念的“抱抱小兔”“毛毛小兔”,这种成就感又从哪里来呢?

    当然,古纳什小兔这个名字最大的遗憾是“古纳什”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但Knuffle在荷兰语中可能是有意义的(虽然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在英文中也没有意义)。去年,我去纽约参加一个活动,我遇到一位英国翻译家,她常年居住在荷兰,主要翻译从荷兰语到英语的儿童文学作品,我问她knuffle是不是一个荷兰词汇。她说,荷兰语中没有这个词,但有很近似的一个词,也许是这个词的来源,荷兰语中有一个词knuffel,就是hug/cuddle(拥抱)的意思。荷兰语中的发音略有不同,类似“克努缶”。所以,这么看来“古纳什”这个词本身没有意义,也未必是不妥的。假如从荷兰语翻译到中文也许是有缺憾的,但从英语译到中文,两边都没意义,有何不可呢?

    为什么莫·威廉斯一定要给大家制造一个没意义的英文来难为美国小孩呢?这个问题我也请教过伦纳德·马库斯先生,他对此也没有确定的答案,在他看来,这更像是威廉斯擅长的一种玩笑吧。在我看来,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美国文化看起来是很包容的,但生活在美国,小孩子(特别是有少数族群或外国背景的)都在努力看起来跟别人一模一样。威廉斯小时候曾经历过这样的艰难时刻,父母是荷兰人,母亲“居然”还要去上班(当律师),在同学中被视为某种程度上的异类。所以,我猜测,knuffle这个词被他制造出来,也有某种“报复”的成分,当然也是个玩笑。这种“报复”类似于他的那只鸽子,要惹来无数遍的“NO”,因为他小时候就是在“NO”的海洋中长大的。

    当然,我选择“古纳什小兔”完全没有“报复”的意思,就当是一个跟小家伙们开的纯粹的玩笑吧。

翻译手记:《古纳什小兔》为什么会译成“古纳什小兔”?
    最后附一位妈妈发来的“测试反馈”:

    阿甲老师,我1岁10个月的儿子是这样处理这只小兔的名字的:
    第一次复述(不是在我说后的当时,而是经我引导过了会想起来):称为“古纳”小兔
    第二次复述:“古纳什”小兔
    第三次复述(过了一天):“皮纳次”小兔(也许受匹诺曹的影响了),说完自己还很得意的样子。
    我告诉他,这只小兔还有个英文名,叫knuffle,你可以叫他knuffle小兔,也可以叫他古纳什小兔,你喜欢叫他什么呢?
    “古纳什小兔!”很响亮很高兴的回答。

阿甲 写于2016年12月4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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