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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

(2008-04-16 12:30:19)
标签:

杂谈

分类: 笔记
爱国一旦成为人们唯一的信仰和道德,爱国一旦走上神坛,成为了不起的东西,爱国一旦成为为所欲为的理由,那它带来的,很可能不一定是神圣,而是罪恶。《知识分子》卢梭一章曾引西儒约翰逊之言:“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19世纪俄国思想家赫尔岑在回忆录《往事与随想》中说:“在尼古拉的统治下,爱国主义成了某种皮鞭和警棍”。董桥《语言小品录》又引三十年代美国以煽情著称的一报业大亨语:“政客为了保住权位可以无所不干--甚至不惜变成一个爱国主义者。”
 
谭嗣同说过一段很生猛的话:“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二者交相资,而罔不托之于孔。”
 
美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在历史教科书中进行爱国主义和宗教信仰的教育。 而返观我们国家,爱国主义是一种灌输,一种洗脑。事实证明,这种洗脑的效果非常好,非常符合统治者的利益。
 
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并日益与社会相脱离的.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国家有它必然发生,发展,直至最后消亡的理由.这些都是由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在国家之上,在爱国主义之上,还有真理,还有良知。没有盲目的爱国,爱国必须服从真理,必须服从良知.要把对真理的追求和爱国主义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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