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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险能否赔付劫机案?

(2012-07-03 21:06:32)
标签:

和田劫机

航空意外险

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

医疗费用

杂谈

分类: 人身保险

   6月29日新疆和田发生劫机案,由于机组人员和乘客的英勇奋战,歹徒未能得逞,但造成了部分乘客的受伤,那么此种情况下,如果投保了航空意外险能否赔付呢?如果真的发生惨剧,意外险能否赔付呢?我们也看到,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借此大力推销航空意外险。

    从中保网查询到人保《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保险责任描述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释义见6.2),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平安的《平安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保险责任描述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但是在责任免除中都列有“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恐怖袭击。”

   和田事件可以定义为恐怖袭击,而此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赔付,对大多数投保人而言,合理期待没有得到保护,特别是航意险购买方式灵活,有的是随机票购买,根本看不到条款。尤其是发生惨剧时,基于社会媒体的关注,保险公司可能也会通融赔付。

   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承保恐怖袭击,主要是由于不符合保险风险可保性的标准,当然也有一些外资公司开发了这些险种,投保人可以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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