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凌
7岁那年,我终于有了一条裙子,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条裙子,虽然来得晚了些。但是据说人见人夸,身边的人都没有想到有了那条裙子的点缀,我可以这样的漂亮。可惜由于年代久远,留在记忆里的都是些模模糊糊的碎片,已经无法连缀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只是偶尔露一下头,告诉我曾经那么活过。
但是有一个片断挥之不去,那还是在我7岁那年,那条裙子壮烈殉职——我被邻居的恶狗咬了,裙子也被咬破,邻居用米饭和猪肋骨擦拭我的伤口,然后把这些东西给狗吃了。据说,吃了饭它就不会再咬我了,而猪的肋骨是可以保佑我吉利。
从那以后,我特别爱吃肋骨,即使没有多少肉,我也喜欢啃得精光精光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小的少年天天长大。
我从小性格就有些古怪,但据说这样的人有艺术特质,长大以后是了不得的。于是即使在一个班里就我不会说aoe的时候,我也狂傲地相信,我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
17岁那年,我上大学了,那时候我当然已经知道了《圣经》中说的亚当和夏娃,并一直对女人是由男人的肋骨做的这个论调表示不屑,认为那是对女人地位的贬斥。直到我结识了一个教授,它在乱哄哄的课堂上说“这是对《圣经》的误会,其实它只是想告诉人们,女人是男人的骨钟骨,肉中肉。”当时我的身体颤动了一下,科学已经帮助我破除肋骨能带来吉利的迷信,同时也早就告诉了我男人女人和肋骨的事情都是子虚乌有,但是我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希望,要是真的,我是哪个人的肋骨做的呢?嘿嘿
世界上有了我之后的第21个年头,我觉得我是差不多找到做成我这个肋骨的人了。
我们绝对不是一见钟情,因为在大学的校园里,我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两年,他没有觉得我和一般的女孩子有什么区别。据说,他第一次评价我时就说我很害羞。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认为害羞是对我的好的评价。甚至想到徐志摩的如同睡莲一样娇羞的诗句,想起戴望舒的丁香花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后来,接触久了才知道,他所说的害羞更多的时候指的是扭捏甚至是做作。我弄明白以后,在想象中打了他一顿,打得他遍体鳞伤血流成河,脸色发青,眼神发直目光呆滞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但是由于我一贯的善良,这一个计划胎死腹中。但是也算是我想过了,就算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从此作罢。
我们的故事其实从一开始就结束了,没有太精彩的跌宕起伏的剧情。特别是找工作以后,我们结成了战友般深厚的感情,再后来参加工作,在两个城市的两个很偏僻的小镇。似乎自然而然地就转到了大多数人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路上,上班下班,一周见一次面,买菜做饭睡觉分别然后上班下班……
我想我找到了做成我这个肋骨的人以后的日子应该是这样的了吧。我要他叫我肋骨。
闲云野鹤却又琐碎繁杂的生活过多了人就会变得不耐烦,没有什么归属感。觉得这个世界是不属于我的,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属于自己。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会属于任何人。自己在世界上活了20多年了也就这样了吧。每天忙忙碌碌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觉得人生嘛,也就这么回事儿。
那个叫我肋骨的人在我生命中出现以后状况有了些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我很容易被感动同时自己也变得很庸俗,但是我喜欢我现在这样的庸俗的样子。我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渴望自己有一个家,然后变老然后死亡。
记得有一次,我从我工作的那个小镇返回到我们相会的地点,一个人坐在又破又旧的公车里面,车窗外面的霓虹灯很亮,我在窗内的脸很黯淡,这条路我已经走了无数次,却总是觉得怎么也没有终点似的。好不容易下了车,我看见了他熟悉的脸,让他接过我手里的所有的包,看着他把包集中到左手,空出右手来牵我的手。我机械地和他走了好远,其实我一路在发呆,情不自禁地鼻子有些发酸,觉得这一周的辛苦辛酸只是为了这一刻的幸福。
那个叫我肋骨的男人是有些严肃的,他甚至常常在情势危急的时候对我咆哮,青筋暴起脸红脖子粗地和我讲道理,这时候,我不能告诉他我们之间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女人面对爱自己的男人只讲爱。于是我只好傻笑而已,如果他实在过分地话,就假装生气地转身离开,等待着他用双手将我环抱。
那个叫我肋骨的男人总是比较勤快,它其实是很瘦的,比我轻好几斤,我想这就是因为他太勤快的缘故。他总是嫌我不会做饭菜。于是,他在厨房大汗淋漓地劳动的时候,我就象是地主婆一样歪在床上打手机游戏或者看报纸,直到他把所有的饭菜碗筷放好在那张简陋的桌子上面,我才赤着脚奔向他。其实我是很喜欢吃大咸大拉大酸大麻的东西,而且我也喜欢做菜,但是看到他冒着鼻炎发作的危险帮我炒他从来都不吃的辣椒,我就没有再说了。他做的东西其实很好,吃了在广东这样的气候不容易上火。
无论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只要他在,他都会去接送我。然后我们就一起穿过拥挤的人群,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容易想起张楚的那句歌词,他说:“面对我前面的人群,我得穿过而且潇洒,你在旁边看着,很假”。他也会给我打电话,每天一个,但是三毛钱一分钟的长途电话费却让我们都很心疼。
有一回我们去逛超市,我看着他仅有的一双鞋,也就是几个月前我们买的29块钱的鞋已经破了,我看着那些高档的鞋,有些迟疑又坚定地对他说:“要不买一双吧”他拉开我,说:“等天冷了再买吧”。我们走过卖牙膏洗发水的柜面,不约而同地把手伸向价格最便宜的商品,买了一只9毛钱的牙膏我们就离开了。
那天回来的路上下雨了,天有些凉。我和他半开玩笑半是赌气地冲向了雨中,他追赶了上来,一路走一路打喷嚏。我们吃晚饭洗完澡然后就是准备收拾各自回单位工作要用的物品,他对我大声地说了几句争辩的话,我就象是好不容易抓住一个理由一样,眼泪就汹涌地流出来了,那天晚上我怎么睡也睡不着,看着他的脸,我说:“我们这就叫做一起吃苦的幸福了吧”他点点头,然后我们相拥而泣,眼泪流到一起的时候,我觉得有点幸福。
再说多了就涉及隐私了,但是直到今天我依然和那个叫我肋骨的人生活在一起,有人说要爱一万年,有人说要海枯石烂致死不渝,还有人甚至说山无棱天地合才决。但是我知道我当然不能活那么久,只要从现在开始,老天爷在给我几十年的时间和他一起就已经很满足了。
那个时候,我很想让那个叫我肋骨的男人轻轻抱着已经发福的我,对我说:“凌,你看那夕阳,多美”。然后,我们就会一起回忆起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寒风中,他借了辆自行车带我去看夕阳,我在他背后夸张地尖叫,他唱着何勇的那首歌:“我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
这样的话,此生足矣。
7岁那年,我终于有了一条裙子,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条裙子,虽然来得晚了些。但是据说人见人夸,身边的人都没有想到有了那条裙子的点缀,我可以这样的漂亮。可惜由于年代久远,留在记忆里的都是些模模糊糊的碎片,已经无法连缀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只是偶尔露一下头,告诉我曾经那么活过。
但是有一个片断挥之不去,那还是在我7岁那年,那条裙子壮烈殉职——我被邻居的恶狗咬了,裙子也被咬破,邻居用米饭和猪肋骨擦拭我的伤口,然后把这些东西给狗吃了。据说,吃了饭它就不会再咬我了,而猪的肋骨是可以保佑我吉利。
从那以后,我特别爱吃肋骨,即使没有多少肉,我也喜欢啃得精光精光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小的少年天天长大。
我从小性格就有些古怪,但据说这样的人有艺术特质,长大以后是了不得的。于是即使在一个班里就我不会说aoe的时候,我也狂傲地相信,我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
17岁那年,我上大学了,那时候我当然已经知道了《圣经》中说的亚当和夏娃,并一直对女人是由男人的肋骨做的这个论调表示不屑,认为那是对女人地位的贬斥。直到我结识了一个教授,它在乱哄哄的课堂上说“这是对《圣经》的误会,其实它只是想告诉人们,女人是男人的骨钟骨,肉中肉。”当时我的身体颤动了一下,科学已经帮助我破除肋骨能带来吉利的迷信,同时也早就告诉了我男人女人和肋骨的事情都是子虚乌有,但是我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希望,要是真的,我是哪个人的肋骨做的呢?嘿嘿
世界上有了我之后的第21个年头,我觉得我是差不多找到做成我这个肋骨的人了。
我们绝对不是一见钟情,因为在大学的校园里,我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两年,他没有觉得我和一般的女孩子有什么区别。据说,他第一次评价我时就说我很害羞。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认为害羞是对我的好的评价。甚至想到徐志摩的如同睡莲一样娇羞的诗句,想起戴望舒的丁香花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后来,接触久了才知道,他所说的害羞更多的时候指的是扭捏甚至是做作。我弄明白以后,在想象中打了他一顿,打得他遍体鳞伤血流成河,脸色发青,眼神发直目光呆滞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但是由于我一贯的善良,这一个计划胎死腹中。但是也算是我想过了,就算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从此作罢。
我们的故事其实从一开始就结束了,没有太精彩的跌宕起伏的剧情。特别是找工作以后,我们结成了战友般深厚的感情,再后来参加工作,在两个城市的两个很偏僻的小镇。似乎自然而然地就转到了大多数人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路上,上班下班,一周见一次面,买菜做饭睡觉分别然后上班下班……
我想我找到了做成我这个肋骨的人以后的日子应该是这样的了吧。我要他叫我肋骨。
闲云野鹤却又琐碎繁杂的生活过多了人就会变得不耐烦,没有什么归属感。觉得这个世界是不属于我的,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属于自己。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会属于任何人。自己在世界上活了20多年了也就这样了吧。每天忙忙碌碌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觉得人生嘛,也就这么回事儿。
那个叫我肋骨的人在我生命中出现以后状况有了些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我很容易被感动同时自己也变得很庸俗,但是我喜欢我现在这样的庸俗的样子。我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渴望自己有一个家,然后变老然后死亡。
记得有一次,我从我工作的那个小镇返回到我们相会的地点,一个人坐在又破又旧的公车里面,车窗外面的霓虹灯很亮,我在窗内的脸很黯淡,这条路我已经走了无数次,却总是觉得怎么也没有终点似的。好不容易下了车,我看见了他熟悉的脸,让他接过我手里的所有的包,看着他把包集中到左手,空出右手来牵我的手。我机械地和他走了好远,其实我一路在发呆,情不自禁地鼻子有些发酸,觉得这一周的辛苦辛酸只是为了这一刻的幸福。
那个叫我肋骨的男人是有些严肃的,他甚至常常在情势危急的时候对我咆哮,青筋暴起脸红脖子粗地和我讲道理,这时候,我不能告诉他我们之间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女人面对爱自己的男人只讲爱。于是我只好傻笑而已,如果他实在过分地话,就假装生气地转身离开,等待着他用双手将我环抱。
那个叫我肋骨的男人总是比较勤快,它其实是很瘦的,比我轻好几斤,我想这就是因为他太勤快的缘故。他总是嫌我不会做饭菜。于是,他在厨房大汗淋漓地劳动的时候,我就象是地主婆一样歪在床上打手机游戏或者看报纸,直到他把所有的饭菜碗筷放好在那张简陋的桌子上面,我才赤着脚奔向他。其实我是很喜欢吃大咸大拉大酸大麻的东西,而且我也喜欢做菜,但是看到他冒着鼻炎发作的危险帮我炒他从来都不吃的辣椒,我就没有再说了。他做的东西其实很好,吃了在广东这样的气候不容易上火。
无论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只要他在,他都会去接送我。然后我们就一起穿过拥挤的人群,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容易想起张楚的那句歌词,他说:“面对我前面的人群,我得穿过而且潇洒,你在旁边看着,很假”。他也会给我打电话,每天一个,但是三毛钱一分钟的长途电话费却让我们都很心疼。
有一回我们去逛超市,我看着他仅有的一双鞋,也就是几个月前我们买的29块钱的鞋已经破了,我看着那些高档的鞋,有些迟疑又坚定地对他说:“要不买一双吧”他拉开我,说:“等天冷了再买吧”。我们走过卖牙膏洗发水的柜面,不约而同地把手伸向价格最便宜的商品,买了一只9毛钱的牙膏我们就离开了。
那天回来的路上下雨了,天有些凉。我和他半开玩笑半是赌气地冲向了雨中,他追赶了上来,一路走一路打喷嚏。我们吃晚饭洗完澡然后就是准备收拾各自回单位工作要用的物品,他对我大声地说了几句争辩的话,我就象是好不容易抓住一个理由一样,眼泪就汹涌地流出来了,那天晚上我怎么睡也睡不着,看着他的脸,我说:“我们这就叫做一起吃苦的幸福了吧”他点点头,然后我们相拥而泣,眼泪流到一起的时候,我觉得有点幸福。
再说多了就涉及隐私了,但是直到今天我依然和那个叫我肋骨的人生活在一起,有人说要爱一万年,有人说要海枯石烂致死不渝,还有人甚至说山无棱天地合才决。但是我知道我当然不能活那么久,只要从现在开始,老天爷在给我几十年的时间和他一起就已经很满足了。
那个时候,我很想让那个叫我肋骨的男人轻轻抱着已经发福的我,对我说:“凌,你看那夕阳,多美”。然后,我们就会一起回忆起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寒风中,他借了辆自行车带我去看夕阳,我在他背后夸张地尖叫,他唱着何勇的那首歌:“我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
这样的话,此生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