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新闻评论 |
| 评判县委书记救火须观念去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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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30 7:38:17 |
厨房内烤腊肉引发大火,两个煤气罐被大火包围,随时有爆炸的危险。县委书记不顾一切冲进火海,将煤气罐抱出……昨日,重庆巫山县“五谷香”中餐店老板向桂金激动地说:“如果不是黄明书记第一个冲到火灾现场,不顾生命危险抱出煤气罐,后果将不堪设想。”(《重庆商报》11月29日报道) 县委书记冲入火海,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闻点。但这条新闻见诸网上之后,却引发了关于“县委书记该不该亲自救火”的讨论,在这个讨论中,反对方认为,这种行为值得赞扬,但不值得宣传推广。毕竟你是县委书记,不是消防员,如果你为了救火而牺牲,是不必要的。 但在我看来,真正应该令人关注的,是救火行为本身,而不应是救火者的身份。对县委书记冲入火海救火的价值判断,我们依据的标准,应是其行为是否是一个公民应该有的基本反应。换言之,冲入火海之时,每个人的身份都是无关紧要的。问题的实质本应在这里。 但现实情况却不无遗憾。设想,如果当时冲入火海的只是一位普通的民工或是其他身份平平的百姓,还会有媒体如此浓墨重彩式的报道,还会有网上不绝如缕的关于该不该救火的争议吗?为何一位官员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却被视为惊天之举,被看成是官员中的楷模?我想,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数千年中国古老历史中的官本位文化思想依然在作祟,依然在影响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判断一个人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在官本位的作用下,官员不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神话般的人物,与公众有着很远的距离。 所以,我们首先应该给官员们去魅,将其还原为一个正常的人,然后再判断其行为举止的得与失、错与对。如果从这个角度观之,县委书记救火虽然充满了惊险与刺激,依然值得媒体报道,但却并不值得大书特书,甚至引起公众大规模的探讨了。 http://www.xxcb.com.cn/Articles/05/11/30/74834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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