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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签字”制度意义有限

(2005-11-24 22:26:27)

“副职签字”制度意义有限

 

11月18日下午,重庆黔江区太极乡乡长李波拿着一张报账单,找到副乡长吴军签字报账。从今年3月开始,黔江的所有30个街道、镇乡陆续试行这种“副职签字”的财务制度。(《重庆晨报》11月23日报道)

 

  一把手报账,由副职签字方有效力,这在国内政府机关的财务制度中,大概尚属第一次。表面上看起来,由于副职签字的监督,使得一把手任意签单的行为受到了限制,进而为国家的财政支出节约了开支,但实际上,这种颇有新意的财务制度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起到真正监督一把手的作用。

   之所以这么说,笔者的依据是,时下虽然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机构都实行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但是真正落实到位,却有着极大的难度。不少地方对一把手的监督往往形同虚设,上级缺乏对下属一把手的监督,而同级之间往往不敢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更是要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在这样一种政治生态环境下,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无疑会让监督机制弱化甚至虚化。

   以重庆黔江的这次财务制度设计而言,不能否认的是,由于多了副职签字这一道程序,的确对加强正职的监督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这一前提必须建立在正职一心为公以及副职秉公办事的基础之上。如果正职欲通过报账走歪门邪道,则副职即使能坚持正义,恐怕也将面临着不小的压力。而倘若正职与副职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话,那么这一制度的存在就变得毫无意义。

   必须承认的是,后两种情况是完全可能在现实政治环境中存在的。这实际上已经说明,“副职签字”这一财务制度,其实是完全建立在相关官员的道德与良心基础之上的,这样的制度,显然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要言之,如此财务制度自然难以起到治标又治本的作用。

   因为无数的事实证明,只要正职官员拥有对监督自己的部门或人的绝对政治任免权以及财政审批权,那么监督部门就难有真正施展自己监督才能的完全空间。具体到重庆黔江的“副职签字”制度,亦是如此。
http://newspaper.lndaily.com.cn/bdcb/200511/98138200511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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