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邓庆高律师法庭反击被告家属被处罚引争议: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何在?
(2025-06-16 10:18:18)
标签:
律师法庭反击正当防卫互殴 |
分类: 法律 |
最近,一起关于律师邓庆高在法庭反击被告家属被判互殴拘留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这起事件不仅让人们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产生了质疑,更引发了关于正当防卫与打架斗殴界定的法律争议。
据媒体报道,2024年11月12日,厦门律师邓庆高在晋江市法院开庭期间,作为离婚案件女方的代理人,遭遇了男方母亲吴某的激烈挑衅。休庭期间,吴某在旁听席上与邓庆高发生争执,随后竟伸出中指,挥向邓庆高的脸颊。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侮辱性动作,邓庆高本能地偏头躲闪,左手做出格挡动作,右手反手挥向吴某,指尖划过吴某脸颊。幸而,二人很快被法庭其他参与人员劝阻开,未发生进一步肢体冲突。
然而,事后的处理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2025年1月8日,邓庆高律师收到了晋江市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对其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500元。而对于先挑起事端、向邓庆高竖中指并试图扇耳光的吴某,仅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这一处罚决定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
厦门律协在调查后认为,吴某对邓庆高律师实施挑衅并做出打人动作在先,邓庆高的反应在当时的情景下是一种应激反应,且其动作并未造成对方身体伤害,情节特别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因此,厦门律协建议对邓庆高律师不予行政处罚,以充分保障律师出庭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然而,派出所并未采纳厦门律师协会的意见。
面对这一不公的处理结果,邓庆高律师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责任,并提起了行政诉讼。5月28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正处于等候判决阶段。
此事件一经公开,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表示,吴某的挑衅行为在先,邓庆高律师的反击行为明显属于正当防卫,警方判定双方互殴并对邓庆高律师进行处罚,显然有失公允。更有网友直言,律师都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又如何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这一观点得到了众多法律界人士的认同。他们认为,法律应明确规定,在遭遇暴力袭击时,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有人指出,被打时反击就被判定为互殴,是中国特有的法律现象,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容易造成法律不公。
然而,也有观点认为,打架斗殴并非中国社会独有,全世界都存在这一问题。同时,世界各国也都有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问题在于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实践中能否客观公正地做出裁判。基层社会长期存在一些流氓团伙、黑社会组织打架斗殴的情况,如果一律规定反击就是正当防卫,可能会造成一些暴力打架事件频发。
确实,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但在这起事件中,邓庆高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在法庭上遭受被告家属的挑衅和攻击,其反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自卫。更何况,邓庆高的行为并未造成吴某身体伤害,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因此,将其判定为互殴并进行处罚,显然有悖于公众对正当防卫的认知。
此外,这起事件还暴露出了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的问题。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在执业过程中应享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尊重。然而,在这起事件中,邓庆高律师在法庭上遭受攻击时,法庭并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警方在处理此事时,也未能充分听取厦门律协的意见,对邓庆高律师进行了不公的处罚。
邓庆高在法庭反击挑衅着吴某,实际上不是一般意义的普通人打架纠纷,而是律师执业权利面临对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威胁、骚扰时,法庭没有采取保护律师措施。警方也没有及时保护律师执业权益。反过来,如果是当事人攻击的法官,结局就打不一样了,当事人很可能被以扰乱法庭秩序、妨碍公务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当事人攻击警察,面临袭警罪法律责任。唯独当事人攻击律师,律师的自卫行为被判定为互殴、故意伤害行为,接受治安处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沦为空谈,法律公平正义面临信任危机。
这不仅让人们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产生了质疑,更让法律公平正义面临了信任危机。如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保障,又如何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又如何让公众对法律产生信任和尊重呢?
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这起事件,重新审视对邓庆高律师的处罚决定。同时,也应加强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力度,确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享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尊重。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更加公正、公平地服务于社会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