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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要婚约财产77万元,女子称是替名买车,归还车辆,法院判了

(2023-02-22 13:22:10)
标签:

彩礼

购车款

同居生活

宝马车

分手

分类: 法律

彩礼是深受社会诟病的一个话题,尽管如此也是一个无法消除的社会存在。靠法律或行政手段解决彩礼问题也不现实,因为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高额彩礼,许多婚姻并没有彩礼。要用法律统一彩礼等强制所有婚姻都要有彩礼,这样反而弄巧成拙。解决高额彩礼问题只能靠文明引导和增加缩小收入差距、增加人民收入。现在的问题是高额彩礼并不能保证婚姻的永久稳定性,一些收取高额彩礼的女子,没等到登记结婚就分手了。男子追要婚约财产77万元,女子称是替名买车,归还车辆,法院判了


女子收取彩礼在登记结婚前分手的,要返还彩礼,是不是没有登记结婚前的彩礼都要返还呢?这个还不一定,因为有时候彩礼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不同,可能造成难以认定。山东青岛黄岛区一80后男子与80后女子恋爱后,迅速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1个多月后两人分手,男子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首饰和购车款77万元,女子却说分手时双方已经处理好经济问题,法院最终判决车辆归男方所有,驳回返还77万元请求。为何男子拿出了转款凭证却要不回彩礼呢?

202218日,青岛市黄岛区80后男子侯某某、与80后女子郭某某经人介绍双方确立恋爱关系。2022312日,双方父母进行会面确定了关系, 2022422日,双方举行了简要的婚礼,但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时常发生矛盾,侯某某指责郭某某对其殴打,郭某某说多次被侯某某殴打,双方各执一词。202269日,双方对经济问题达成协议后和平分手。

侯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某立即返还彩礼、首饰款、购车款等合计771498元。

郭某某否认侯某某所说的彩礼。当时因疫情原因,侯某某、郭某某之间仅进行双方家长见面等简要仪式,绝大部分亲友未到场。彩礼和首饰照片是郭某某发送给郭某某父亲用的,因为侯某某、郭某某在确定关系前,双方约定双方之间无彩礼,郭某某父亲表示不满,认为有伤颜面。郭某某用部分无关的照片安慰父亲,表示其目前很幸福,该有的都有了,图片无法证明侯某某、郭某某之间已进行订婚仪式,也无法证明彩礼款的存在。

侯某某称,2022312日举办订婚仪式时支付郭某某彩礼29.6万元,现双方未登记结婚,郭某某应当返还。200000元是从其小姨中信银行账户提取;从其母亲华夏银行账户尾号提取100000元。郭某某反驳称,该账户内的现金存取无法证明侯某某诉称的彩礼钱的来源,侯某某利用他人账户流水,堆砌彩礼金额,属于捏造彩礼。郭某某提交29.66万元的银行转账明细,交易时间202231310:59:13,对方账户侯某某,分类转账类。

202237日、8日,侯某某、郭某某订婚前,侯某某为郭某某购买订婚戒指、项链、耳钉首饰,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方式支付首饰款合计44217元,其中首饰发票上显示价税合计44217元。还有其他花费10万元左右。虽然侯某某、郭某某双方已在分手时关于经济纠纷已协商一致解决,但郭某某同意超出双方协议内容,将首饰当庭退还侯某某。

2022517日,侯某某通过其尾号11LL账户转入郭某某尾号48LL账户346000元。车辆行驶证显示:鲁B8AAAZ小型轿车所有人为郭某某,发证日期202242日。郭某某称346000元是偿还涉案车辆银行贷款;涉案车辆是侯某某借郭某某名购买,由此产生的涉案车辆的各项相关支出应由侯某某承担,不存在郭某某返还问题。

侯某某提交银行流水642600元,要求郭某某返还。郭某某称29.66万元用于支付宝马车首付款、大礼包、税费、前两个月的银行贷款、保险等。《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主要内容为:所购车辆价款433200元,贷款本金346000元,贷款期限36个月,固定利率5.88%/年,……

202269日,郭某某将车辆贷款及提前还款违约金一次性还清。因疫情防控原因,郭某某进行居家隔离,郭某某联系侯某某过户侯某某拒不办理。郭某某拿出车辆鲁B5XXX2机动车行驶证,显示郭某某于202123日已购买宝马牌小型普通客车,郭某某无需再另行购买宝马车,涉案车辆应为侯某某顶名购买。侯某某称这是郭某某为了推卸责任的推断,不能证实涉案车辆是其借名购买。侯某某认可涉案宝马车首付款其没有支付,涉案车辆在侯某某居住的峨眉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钥匙在郭某某处。

法院认为,侯某某主张其在2022312日举办订婚仪式时支付郭某某现金彩礼29.6万元其应当返还侯某某的问题,其提交的证据郭某某均不予认可,经审查侯某某提交的礼金(现金)照片来源于郭某某的手机,具体金额不能体现,且侯某某主张的该29.6万元是2022313日通过侯某某手机APP将29.66万元转入郭某某的账户,与当地订婚彩礼交付的风俗习惯不相符,、法院不予支持。男子追要婚约财产77万元,女子称是替名买车,归还车辆,法院判了


侯某某在与其相处阶段转给其账户的大额款项,均用于郭某某为侯某某顶名购买涉案鲁B8AAAZ宝马牌小型轿车所用的问题,该车自购买后,始终由侯某某使用,且涉案车辆仍然在侯某某居住的地下停车场。2022516日,侯某某转账支付郭某某合计34.6万元用于偿还车贷;郭某某因涉案鲁B8AAAZ宝马牌小型轿车支付的款项579775.49元,这与侯某某转给郭某某29.66万元(其中郭某某称9.66万元是现金,双方有争议)、34.6万元基本相符。法院判决,车牌号鲁B8AAAZ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归侯某某所有;郭某某向侯某某交付鲁B8AAAZ宝马牌小型轿车钥匙并协助侯某某变更车辆登记手续;驳回侯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侯某某坚持要求郭某某返还彩礼、首饰款,购车款77万元,要求二审法院改判。侯某某支付郭某某的大额彩礼、转账及其他各项花费,均系以结婚为目的,现侯某某与郭某某婚约关系终止,郭某某应当予以返还。侯某某提交了彩礼现金的资金来源,现金提现记录与订婚时间前后相互连贯、吻合。在双方花费巨额款项拍摄了婚纱照、请专门的婚庆公司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仪式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侯某某支付给郭某某的款项不是以结婚为目的明显不符合中国传统习俗。

涉案车辆登记在郭某某名下,是郭某某的个人财产,由郭某某控制,一审判决认定该车辆系顶名购买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双方婚约关系存续期间,侯某某曾使用该车辆,并停放于侯某某所在小区,但双方于2022528日在停车场吵架后即分手,该车辆虽停放于此,但车钥匙由郭某某控制,而关于车辆的控制权应当以持有车钥匙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车辆停放地点作为认定标准,一审法院以此认定涉案车辆系顶名购买与生活常理不符,也缺乏法律依据。

郭某某辩称,无论是29.6万元还是34.6万元,侯某某无证据证明系彩礼。侯某某支付郭某某的29.66万元以及34.6万元系用于支付涉案车辆的首付款、大礼包、贴膜、车险、挂牌、月供、违约金以及剩余贷款等。双方分手后在202269日协商一致,因涉案车辆属于侯某某,郭某某协助办理过户等事宜。侯某某已通过自己的行为认可该协议内容,郭某某一审中已提交与侯某某的聊天记录证明为了办理过户,郭某某已将涉案车辆办理了解押,后因侯某某私自反悔,导致涉案车辆无法过户。

二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男子追要婚约财产77万元,女子称是替名买车,归还车辆,法院判了


侯某某与郭某某婚约关系存续期间,侯某某支付郭某某29.66万元和34.6万元,其中34.6万元用于偿还了涉案车辆的贷款,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双方对29.6万元的性质存在争议。侯某某提交的案外人取款记录以及彩礼现金的照片无法直接证明其支付给郭某某的29.6万元系彩礼,郭某某提交的证据也无法直接证明涉案车辆系其为侯某某顶名购买。

涉案车辆购买后一直由侯某某使用;侯某某转账给郭某某34.6万元让其将涉案车辆剩余贷款一次性偿还完毕;双方202269日解除婚约关系时所录制的视频中侯某某也确认涉案车辆归其所有,郭某某配合侯某某履行过户手续,且双方为办理涉案车辆过户手续郭某某偿还了涉案车辆贷款并商定过户时间等。2023112日,青岛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侯某某的上诉请求不成立, 驳回上诉。

这是大龄青年建立婚姻关系过程中翻车的情形,郭某某在父母不断催婚情况下,经媒人介绍,与小自己一岁的男子建立婚约(实际上该男子离婚有一子),很快两人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但双方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也许是郭某某发现了男子当初相识时隐瞒离婚有孩子的情况,双方同居生活期间时常爆发冲突,郭某某曾因被打伤住院治疗。同居一个多月下来,两人分手。大龄青年的婚姻财产是重头戏,男方说花费了77万元,要求女方返还。

但是,女方不认可77万元,29.5万元不是彩礼是男方支付的购车款,34.6万元是还车贷款。男方为了证实29.5万元是彩礼,提供了现金照片和亲属银行账户取现记录。但是,女方提供的29.5万元银行转账明细是双方父母见面第二天。男方拿不住两个29.5万元的资金来源证明,就无法自圆其说,现金29.5万元和第二天银行转账29.5万元。接下来女方用29.5万元购买宝马车登记在其名下,但实际上这辆车是男子在使用,女子在一年前已经购买了一辆宝马车。女方说29.5万元购买的宝马车是替男子购买的。

原本车辆是以登记为准确定产权归属的,但是,双方分手时录了个视频就财产问题作出处理,双方同意两人婚恋期间购买的宝马车归男方所有,女子负责过户到男方名下。女子提前还贷承担违约金后,联系男子过户但是男子拒绝了。实际上是车辆贬值速度快,男子想要现金。既然双方分手时已经对车辆和财产分配作出约定,双方互不相欠,各奔东西。女子不可能一个人买2辆宝马车。因此,法院最后依据高度盖然性判断规则,认定宝马车是男方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愿意返还车,男方应该接受。

男子一直想打造成一个婚恋期间为女方支付彩礼等费用77万元的苦主形象,而女方似乎是一个拜金女。但是,并不是婚恋期间所有的大额支付都能认定为彩礼的,如果没有明确的事实证据,女方又否认,是否彩礼并不确定。最终男子获得了出资64万元购买的宝马车辆,其要求返还现金的主张落空了,但是,男子损失并不是很大,是钱变成了物。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需要男女双方足够的诚意,越是过分看重财产,到头来反而荒废了婚姻,徒增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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