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要5.4万元,同居期间女子怀孕,分手后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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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男女恋爱同居的很多,因此也引发了很多问题。比如同居期间女友怀孕,但是男友不打算结婚,女友面临流产,每一次流产都是对女人身体的伤害。还有就是同居期间,双方的相互的大额资金来往和贵重物品互赠,在分手后都会引起争议。当然,男女恋爱同居后结婚的没有这些问题。如果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流产,分手后,男方是否要给女方一定补偿呢?或者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赠与的财物的时候,能否考虑女方同居怀孕流产的事实,不支持男方的返还请求或者部分返还呢?
新疆乌鲁木齐市的85后男子与同龄女子恋爱后,同居生活半年后分手。同居期间女友怀孕流产,男子出资5万元购买一辆二手丰田小轿车登记在女方名下,同时向女方大额转款54000元。女方向男子转款19000元。男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子返还购车款5万元,转款54000元。法院支持了返还购车款5万元,驳回了返还转账资金的诉讼请求。为什么法院支持一部分返还财产请求呢?
2021年1月份,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85后男子林某某,与新市区同龄女子张某某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2021年7月14日。两人分手。恋爱同居生活期间,林某某向张某某转款超过1000元以上的资金共计54,900元。林某某还向第三人张某科转款50,000元,购买张某科配偶杜某名下车牌ASD丰田小型轿车一辆,在2021年3月13日过户至张某某名下,车牌号为ASD。张某某向林某某转款超过1000元以上的资金共计19,000元。
林某某认为其以结婚为目的恋爱,购买车辆,向张某某转款,现在两人分手了,购车款和转给张某某的资金应当返还,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某购车款50,000元,转账资金54,900元。
法院认为,林某某、张某某二人在恋爱关系期间互有转账,金额大小不一,没有证据证明转账给付行为是无条件赠与。二人分手后共同生活或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已经不能达到,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财产。将其中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款项认定为对双方感情投入的赠与更符合生活常理,作为双方在恋爱期间的相互赠与。
张某某在恋爱期间向林某某大额转款共计19,000元,相互折抵后,张某某仍应向林某某归还35,900元,并向林某某返还购车款50,000元。法院判决,张某某返还林某某购车款50,000元,返还林某某现金35,900元。
张某某认为法院判决没有考虑同居期间,其怀孕的情况,要求二审改判。因为同居期间,张某某怀孕流产,一审法院简单地对双方互付款项进行了简单折抵,忽略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车辆系双方同居共同生活期间购置,并用于共同生活所需,应认定为共同生活期间共同消费使用的财产,让女方支持全部购车款500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林某某辩称,林某某基于稳定恋爱关系以及结婚目的给张某某转账,在双方分手后,张某某无权占有林某某的钱款,且林某某在共同生活期间亦有共同生活支出。车款由林某某支付,张某某未经林某某同意私自将车变卖,应当将全部车款返还林某某。
张某某承认其车辆其以20,000元的价格已转让于他人。微信聊天截图显示,2021年7月4日林某某发信息给张某某表示:“事已至此望你好自为之,剩下的钱我不要了,对你我已经没有信任可言了,咱俩就这样吧”。本院对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车辆虽然登记在张某某名下,但该车辆由林某某购买并支付购车款,且购买该车辆以二人共同生活或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购车款已经超出了男女日常交往时礼尚往来的范围,属于大额赠与,结合生活常理及婚俗习惯,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现双方已分手,赠与行为失去了法律效力,张某某应返还林某某支付的购车款50,000元。
林某某发信息给张某某表示:“事已至此望你好自为之,剩下的钱我不要了”。该信息中所作的意思表示应理解为林某某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属于权利的处分行为。张某某不负返还义务。2022年12月2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张某某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变更一审判决为张某某返还林某某购车款50,000元,驳回林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同居期间女方怀孕分手后,是否应当补偿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方面同居后风险,法律上不支持非法同居,社会层面年轻人同居分手,怀孕等容易引起纷争。怀孕流产这些事实实际上是警示人们,恋爱期间同居生活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要承担怀孕流产,甚至可能分手的事实,这些都会给女人身体造成伤害。
另一方面从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立场来说,法院在恋爱分手后,男方追要赠与财物过程中,或多或少会考虑女方怀孕流产的事实,酌情在财产分割处置上给予女方一定照顾。这起案件中就很明显,表面上张某某微信上说剩下的钱不要了是放弃财产的处分权,但是单纯这句话还不足以影响法院裁判,女方同居期间怀孕事实起到了一般作用。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某要求返还转账资金的诉讼请求。
表面上看,要求女方返还5万元购车款不公平。但是从机动车产权来说,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林某某出钱买车,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在没有合法婚姻情况下,车辆就成为女方的产权,而林某某的购车款就成立债权债务关系,在恋爱同居情况下,林某某没有索要购车款,可以理解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分手后,两人没有关系张某某返还构成款理所应当。
有人说车辆贬值速度太空,5万元买的车,2万元卖了,却要返还5万元购车款不合理。根据产权登记决定归属原则,张某某在法律上是车辆所有人,车辆贬值与否张某某承担损失。但林某某的购车款是债权债务关系。恋爱同居有一定风险,大家要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