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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款啥性质?新疆男子向辽宁女子追要16万元,法院判了

(2023-01-02 13:08:13)
标签:

网恋

同居生活

分手

转账

赠与

分类: 法律

男女网恋期间的转款是赠与,还是借贷法律关系?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认定为赠与法律关系;有的法院认为是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有的法院则不支持追要恋爱期间转款纠纷;还有的法院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这也反映出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看法,法院的不同裁判更多是具体案件的具体证据造成的。互联网时代,异地男女网恋的情况比较多,但是网恋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婚姻家庭生活是每天油盐酱醋过日子,异地网恋男女面临现实的生活困境。恋爱期间转款啥性质?新疆男子向辽宁女子追要16万元,法院判了


网恋分手后期间的账目往来该如何处理呢?新疆和田市男子与辽宁兴城市女子通过微信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网恋3年后,两人分手。期间男子通过微信向女子转账60笔共计16万元,两人也曾两次见面发生两性关系。男子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16万元赠与款项,女子称不存在赠与问题,法院最终判决女子返还15.2万元。是不是恋爱期间的转款行为都是赠与法律关系呢?

201511月,新疆和田市40岁男子宋某某与辽宁兴城市33岁女子苏某某成为微信好友,彼此都是单身相互交流中感情逐渐加深。“2016年秋天确立恋爱关系。201716日至201955日期间,宋某某向备注微信昵称老婆的苏某某转账69笔,共计160,684元;期间宋某某还向苏某某发放微信红包9笔,其中金额100元的红包6个、200元的红包3个。

宋某某、苏某某分别居住在新疆和田市、辽宁省沈阳市,双方相处过程中实际见面2次,分别在山东省潍坊市和新疆和田市。20196月初,苏某某向宋某某提出自己信奉道教而不能继续相处。 2019622日,两人在微信上宣布分手。宋某某要求苏某某返还恋爱期间其支付的款项,苏某某在微信上委婉地说:咱俩相处五年了,你每月给我点零花钱属于正常,咱俩处对象,双方父母,你的朋友,还有我的朋友,都知道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宋某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苏某某返还款项161,243元。

法院认为,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应当视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或者恋爱关系终结,赠与行为失效。宋某某的转款中有15笔数额低于1,000元(包括特定时间赠与的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以及发放微信红包的款项共计9,396元(转款8,196元、红包1,200元),可以视为恋人之间维持恋爱关系、表达情感并且没有超出日常交往合理范围的必要支出,不应予以返还。

宋某某的转款中有54笔金额超过1,000元,总计数额达到152,488元,恋爱期间平均每月金额超过5,200元以上,明显超出日常人情交往的范畴,不属于恋爱期间的合理性支出,在双方已经结束恋爱关系、赠与目的未能实现的情况下,苏某某获取的赠与利益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应当予以返还。法院判决,苏某某返还赠与款项152,488元。

苏某某认为她和宋某某之间没有婚约,一审法院认定案由错误,应为民间借贷纠纷,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双方保持长达3年的恋爱关系,期间也多次发生性关系。苏某某并没有和宋某某达成结婚的共同愿望,宋某某属于一厢情愿,故意多次向苏某某转款有过错。苏某某生活在沈阳,宋某某生活在新疆,二人没有在一起同居生活,也没有正式订婚, 宋某某没有证据证明转款时,已经与苏某某达成缔结婚姻关系的明确意思表示。

宋某某辩称,宋某某基于恋爱关系通过微信转账、发放红包的方式向苏某某支付款项161,884元,属于以缔结婚姻关系或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原审法院判决返还转账超过1000元的共计152,488元并无不当,也并未显失公平。

二审法院认为,宋某某、苏某某恋爱关系期间,双方分别居住在新疆和田市、辽宁沈阳市,双方相处过程中实际见面次数寥寥。因双方两人并未共同生活,不存在为共同生活而发生的共同消费性支出。依据现有证据,宋某某向苏某某的转款具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一审法院对双方两人之间往来款项中相对合理的经济支出认定为可不予以返还的款项,相对超出日常人情交往范畴的较大支出认定为应予返还的款项,符合法律规定。2022125日,沈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苏某某的上诉请求不成立,驳回上诉。恋爱期间转款啥性质?新疆男子向辽宁女子追要16万元,法院判了


一句一日夫妻百日恩让人感觉到情比天大,谈钱就是薄情寡义,这句话在传统社会中感人至深。新疆到辽宁两人的距离够远的,原本是一段网恋佳话,到头来成了冤家。应当说新疆的男子宋某某是奔着结婚和苏某某恋爱的,并且愿意为结婚目标而倾囊相赠。但是,苏某某的恋爱观却不是结婚,苏某某分手的理由也很奇特信奉道教。苏某某不还款的理由是恋爱期间男子花多少钱都是应该的,不存在赠与,或者分手返还的说法。

由于两人异地相隔数千公里,没有同居生活,也就不存在共同消费支出,宋某某转给苏某某的16万元就明显成了闲置资金。苏某某的意思是:她没有和宋某某就恋爱结婚做出明确表示,宋某某单方面以为恋爱就必然结婚,明知道苏某某没有表示结婚愿望,宋某某还一直故意转款几十次明显的过错。苏某某对恋爱的认识停留在一般社会习惯上,认为恋爱期间男方花点钱都是应该的,分手后多数男的都不会恋爱账。

法律上收到他人的转款,如果说不出取得款项正当合法的理由,就属于不当得利,权利人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恋爱期间收到一方大额转款,分手后可以不还成立的话,实践中就会产生很多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人员。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恋爱结婚本来是成年男女人生旅程的一段美好经历,不能以牺牲一方的财产而扭曲恋爱关系。法律的公正性决定了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也可以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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