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追要游戏充值款1.4万元,游戏公司称无法返还,法院判了

标签:
游戏充值未成年人无效 |
分类: 法律 |
未成年人玩游戏的问题一直很受争议,有人因此抱怨游戏公司不讲武德,甚至呼吁禁止互联网企业开发游戏。因为游戏不仅仅是未成年人玩,很多成年人也在玩,因此游戏也是一大产业,关系到就业和税收利益。禁止游戏产业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如何避免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和减少游戏的负面影响是游戏产业发展的首要任务。问题来了,未成年人玩游戏时充值消费是否有效,能否要求返还充值款呢?
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独立进行的民事行为,事后要经过监护人追认才有效,否则无效。因此,未成年人背着家长玩游戏充值消费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游戏公司则认为,根据账号登录信息显示,相关游戏账号白天、黑夜等不确定时间都有登录记录,这样的登录情况不像是未成年人在玩游戏,是家长为了推卸责任要回充值款故意说是孩子在玩游戏,充值款已经消费不能退还。
作为旁观者如果不了解具体情况也很难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广东省东莞市一11岁孩子使用其父亲支付宝账号向游戏公司充值1.4万多元,家长发现后要求游戏公司返还充值款,游戏公司反驳称根据游戏账号登录判断不是孩子在玩游戏,充值款不能退,当地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裁,驳回了孩子和家长要求返还充值款的诉讼请求。为什么未成年人的游戏充值款,法院不支持返还呢?其中必有蹊跷。
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19日,在广东东莞市打工的陈某某夫妇发现11岁的儿子陈小小(化名)在玩“逃跑吧!少年”游戏,陈小小使用陈某某的手机向游戏充值17863.8元。陈某某与WH游戏公司协商要求退还充值款,WH游戏公司退还部分金额12504元,并承诺永久封禁游戏角色。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
2022年3月到4月,陈小小又继续向游戏充值14860.84元。陈某某认为WH游戏公司已经承诺对游戏进行封号,但是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陈小小账户仍然能够进行充值,游戏公司有明显的过错。2022年9月13日,陈小小和陈某某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WH游戏公司退还游戏充值费用14860.84元及资金占有利息39.51元。
WH游戏公司辩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向游戏的充值行为是未成年人实施。该游戏账号已通过软件平台以及游戏的实名认证,经确认属实为成年人,身份证尾号113X,年龄40岁;其次,根据现有证据显示,充值行为均通过成年人手机以及其支付宝账户实施,在整个过程中均无任何证据证明是未成年人陈小小有参与其中。游戏账号的登录、充值的时间、频率等特征综合分析,并不符合未成年人的行为特点和作息时间。该游戏用户在工作、上学日、凌晨有大量的充值行为。
陈小小的父亲作为成年人,应该谨慎管理和使用本人的身份证、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陈小小作为一个未成年人不可能多次拿到其父亲的手机,并从其父亲管理的支付宝账号内多次转出大额金额,不符合一般生活规律,在消费后支付宝以及银行都会发出相应的消费提醒通知。在此之前陈某某已经知道陈小小有玩游戏充值行为,在多次充值行为发生之后并未采取解绑银行卡、修改支付密码、修改支付指纹或采取制止其子女再次充值等措施,可视为该行为已经得到其同意,充值行为合法有效。
2022年1月30日,陈某某曾向WH游戏公司出具一份承诺书,内容为:其于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19日期间在游戏“逃跑吧!少年”内累计充值17863.8元,主张该游戏充值行为是其未成年子女陈小小所为,并承诺加强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监督,WH游戏公司给予补偿款12504元。承诺书第二条,“承诺提升其本人及家属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及支付密码的措施,采取有效方式防止此类事件发生,若再有类似事件发生,由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书第六条,“本人同意对游戏角色进行永久封禁”。
法院认为,陈小小实施该充值行为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便会发生法律效力。陈某某出具的承诺书第二条已明确“若再有类似事件发生,由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该承诺应视为陈小小后续使用案涉游戏账号进行游戏充值的行为均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现案涉游戏账号里的充值金额已消费完毕,陈小小要求退还游戏充值费用及资金占用利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2022年10月22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陈小小的全部诉讼请求。
很多人可能对这起案件的裁判结果存有疑惑,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单独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为何法院不支持陈小小的诉讼请求?如果是陈小小用自己的名字身份证注册的游戏账号,很明显属于未成年人,游戏公司不制止接受充值行为,这个时候可以明确地判断游戏公司违法违规放任未成年人玩游戏,这种情况下游戏公司返还充值款没有悬念。
但是,这起纠纷中,陈小小使用了父亲陈某某身份证号注册了游戏账号,在游戏公司看来这就是陈某某的游戏账号。第一次陈某某以儿子陈小小使用自己身份证注册账号,并用支付宝向游戏充值1.7万多元,游戏公司经过协商退还了1.2万元充值款。当时陈某某实际上是做出了保证承诺,如果后续该游戏账号再发生充值行为,陈小小和父母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就是依据这个承诺推断陈小小继续使用陈某某账号玩游戏是经过家长同意的,因此引发的充值行为是经过监护人同意的合法民事行为。
这里边似乎也有一个问题,为何游戏公司没有按照承诺封禁陈某某的游戏账号呢?我们看到承诺是陈某某单方作出的,游戏公司并没有做出对应的承诺或者回应。有人说这是游戏公司故意引诱未成年人玩游戏,有一定过错。话又说回来,会不会是陈某某在玩游戏,事后发觉亏了想要回充值款呢?毕竟游戏账号是用陈某某身份证注册的?
游戏容易上瘾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成年人很多时候都把持不住,未成年人更容易沉迷。所以监管部门才会要求游戏企业在研发设计,运营游戏过程中严格注册用户身份审查,避免未成年人沉迷游戏。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是使用父母或者成年亲属身份证才能注册游戏账号。游戏公司从游戏登录时间辩解是成年人在玩游戏理由并不充分,沉迷游戏的人可以不分时间地争分夺秒玩游戏。这起纠纷警示,孩子的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支付工具应避免免密码支付,提高查看支付账单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