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例告诉你那个地方彩礼高?结婚前反悔,女方要返还彩礼

标签:
彩礼婚约三金同居 |
分类: 法律 |
我国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存在差异,风俗习惯也略有差别,因此各地的婚俗习惯也有一些不同。主要体现在彩礼数额大小和婚姻缔结过程中的一些环节程序差异。婚姻是人生终身大事,严肃对待是必然的,习俗中存在适度的彩礼无可厚非,但是过高的彩礼造成男人经济能力有限承受不起,或者因为支付结婚彩礼到处举债,婚后生活困难等问题时,就非常的不好了。彩礼多少才合适呢?要根据具体个人家庭的经济状况,男方的就业稳定收入情况而定,不超过半年的工资收入为宜。因为结婚是两个人生活的开始,将来生儿育女还要抚养,住房等都需要经济支持。
有人说了现在工资收入那么高,年轻人只要肯吃苦就是工资搬砖一年挣个十万、八万的不在话下,拿出个二三十万彩礼就是3年劳动的事。账不能这么算,可能一个进城打工民工的年总收入10万元左右没有问题,但是在外也要吃喝消费,打工工作很多时候会出现阶段性失业,父母家庭都有消费的需求。
一个勤奋的民工一直劳动不失业,好的话一年能积累5万元就不错了。干几年要打算结婚,家里修建房子,或者小城镇买房子就是很多的支出。如果谈对象再要二、三十万彩礼,接下来婚姻程序各种花费,迎来送往,酒席钱等还要不少钱,这样下来很多人都承受不了。除非父母有足够的积累能够帮衬,要是完全靠年轻人打工完成成家立业,多数年轻人35岁之前恐怕难以实现。
网上经常传闻天价彩礼只是一种说法,今天笔者通过几个司法案例让大家了解一下,全国不同地区彩礼的真实情况,判决书中的彩礼数额都是有证据的真实事实,与网民口头传播的不同。
河南的彩礼情况
河南省南乐县的1996年出生的男子郭某某,与00后女子吴某兰(化名)自由恋爱后订下了婚约。根据双方约定,2021年8月10日(农历7月初3日),郭某某给付吴某兰订婚礼金22000元;2022年3月4日,郭某某给付吴某兰彩礼款220000元,吴某兰当日返礼2000元。之后双方因房子问题产生矛盾,未能如期典礼结婚,未能领取结婚证。2022年6月2日,郭某某于起诉,要求吴某兰返还彩礼款242000元,返还床上用品(价值9500元),返还三金等(价值33304元),以上约284800元。
法院认为,郭某某给付吴某兰彩礼款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郭某某某与吴某兰恋爱关系终止后,吴某兰应将收取的彩礼款返还。诉讼中,吴某兰退还了三金,由于床上用品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吴某兰返还彩礼240000元(已扣除返利2000元)。
吴某兰不服判决称,其父母考虑到郭某某某家为重组家庭,为保证婚后能够幸福生活,要求将郭某某母亲房屋归郭某某与吴某兰使用,不要求房屋所有权变更,郭某某某家无法承诺婚后二人居住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然而郭某某却以此为由悔婚,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单方取消婚期并要求乡司法所协调。因此未能结婚的原因完全是郭某某单方悔婚导致,不利后果均应由郭某某承担。原审根据银行流水以及证人证言便认定吴某兰及其父母收到22万元的彩礼款,证据不充分。
郭某某则否认是因为房子问题悔婚,而是吴某兰的父母要求增加彩礼6万元,造成婚约无法继续进行。
二审法院认为,郭某某、吴某兰未能结婚的原因,虽然双方有一定争议,但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实,因此本案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根据郭某某的取现记录,郭某某某准备了彩礼款;结合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当日郭某某向吴某兰家交付220000元彩礼款的事实。2022年8月8日,河南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吴某兰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这是一起自由恋爱确定的婚约,因为婚后住房问题造成的悔婚返还彩礼事件。虽然法院判决返还了大部分彩礼,但是床上用品和其他礼节性支持损失肯定无法计算的。女方的损失在于22万元的彩礼支付方式出现争议,但证据不足。
江西的彩礼情况
2022年1月27日,江西抚州市1997年出生的男子乐某,经媒人介绍,与2002年出生的刘某相亲,双方及其父母约定彩礼288000元,当日乐某的父母先后通过微信转账两笔9999元共计19998元见面礼交给刘某,乐某的母亲何某某转账28000元给刘某用于购买结婚新衣,乐某及其母亲何某某还支付媒人介绍费5600元,乐某的父亲乐某甲转账188000元的彩礼款给刘某的父亲刘某丙,并约定余款100000元在订婚之日即2022年2月5日付清。第二天,乐某花费4059元购买了一枚钻戒送给刘某。
1月28日至1月30日刘某与乐某在一起同居生活。2022年2月4日乐某又购买了一个黄金手镯、一个黄金挂坠、一串黄金项链送给刘某,共计花费27119元,另购买了黄金戒指一枚(价款750元)以及将原有的一枚黄金戒指(乐某主张价值2000元)送给刘某。2022年2月4日乐某的父亲乐先平以需要在订婚宴上将彩礼款摆上桌为由,向刘某的父亲刘某丙要回了已给付的彩礼款188000元。
2022年2月5日双方举办订婚宴时,乐某父母交付27400元打送钱给刘某的父母去打送亲戚,乐某及其父母还支付了订婚酒席费、打送香烟钱、婚车费等费用。因乐某及其父母要求彩礼款须交由刘某及乐某两人共同掌管,刘某及其父母不同意,乐某及其父母遂拒不按约给付彩礼款,双方发生矛盾,造成乐某与刘某分手,没有缔结婚姻。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乐某彩礼138300元
法院认为,彩礼是按照我国民间婚俗,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女方及其家人的财物,如果结婚目的不能实现,给付财物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对于乐某主张的彩礼,刘某认为均不属彩礼,法院认为乐某方支付的见面礼19998元及给付刘某的购买新衣服的钱26902元(扣除乐某花费的1098元)及黄金首饰、钻戒,系乐某方为了结婚目的依据习俗向刘某给付的钱物,可认定为法律意义的彩礼。
对于乐某主张的要求刘某返还的媒人介绍费5600元、订婚宴上花费的打送刘某亲戚的红包钱27400元及酒席钱12880元、打送香烟钱4490元、安排婚车1200元等费用,以及购买东西花费800元、送刘某侄子260元、请刘某朋友吃饭500元、买花270元、买毛巾250元、大厅布置200元,有些费用乐某未提供证据佐证,刘某对上述费用也未实际取得,也不属于彩礼。
综合考虑彩礼的数额、共同生活的时间、各自的过错、给付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由刘某返还48000元。法院判决:刘某返还乐某彩礼款48000元。
刘某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公,乐某方支付的见面礼19998元及给付的购买新衣服钱26902元(扣除乐某花费的1098元)及黄金首饰、钻戒等属于赠与,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彩礼,不应当返还。虽然双方同居生活时间不长,但刘某是女性,该段婚姻经历已经在刘某的心里产生长期的不可磨灭的不良影响,对刘某伤害巨大。原判没有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判决返还数额太高。在订婚前一天乐某方以彩礼要在订婚宴上摆出为由骗回了已给付的188000元彩礼,乐某的欺骗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刘某及家人的感情,属于严重过错。
乐某辩称,当地订婚是当天给礼金,我们家里人说好礼金双方父母都不要,给双方过日子。但是在订婚当天准备把钱存在刘某卡上的时候,其父母不同意,要存在他们的卡上。见面礼、钻石、衣服、金子等都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但是发生了变故,就应该返还。
二审法院认为,乐某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向刘某方给付礼金、见面礼、衣服钱、黄金首饰、钻戒等大额财物,依据当地习俗,应当认定为彩礼。刘某主张见面礼、衣服钱、金首饰等系赠与,不应返还,既与婚约习俗不符,也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综合考虑双方婚约未成的原因、实际给付的彩礼价值及双方生活时间短暂等因素,原判酌情确定刘某返还乐某48000元,属于合理的裁量范围。2022年8月11日,江西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刘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这起由媒人介绍经过相亲确立的婚约关系,进展有点迅速当天就给了2个9999元见面礼,买衣服钱28000元,彩礼188000元,都是吉祥数字,充满了美好寓意,而收到钱后,刘某第二天就和乐某同居生活了,这样的婚姻就是交易。
造成双方没能结婚的原因则是,男方父母要求彩礼288000元的彩礼存到刘某和乐某的账上,两个人支配,而刘某的父母则坚持彩礼转到父母账上。乐某父母认为钱到刘某父母的账上刘某掌控不了,将来刘某和乐某没有钱生活困难,乐某还要从家里拿钱过日子。
辽宁的彩礼情况
2019年8月,沈阳市铁西区男子张某,与兴城市女子李某相识,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国庆节期间,张某和父母去了李某父母家,给付彩礼5万元。此后,张某在沈阳市和平区家中又给付李某购买三金的钱35000元。由于李某以各种理由一再推延结婚时间,张某有些失望,要求结束恋爱关系,同时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和购买三金的钱款,但李某拒绝返还,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张某彩礼5万元、购买三金的钱款35000元,共计85000元。
李某称,李某没有故意推延结婚时间,事实上当时两人的婚期定在2020年5月11日,但因为疫情原因,只能延期另选良辰吉日,后来是张某主动悔婚,并起诉要求退还彩礼钱和三金钱。另外随着交往的深入,李某查知张某有大量网贷、银行信用卡欠款、喝大酒等不良嗜好,李某越来越觉得是张某在欺骗自己,其诉讼是故意的虚假诉讼。其父亲通过微信转账帮张某还信用卡账33000元,张某曾说抵消彩礼钱。
张某不认可李某说法称,张某并无李某父亲的微信,其更没有为李某转账的情况,无论李某提到的曾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还是现金返还的情况均不属实。李某在与张某交往期间曾多次以朋友借钱,自己还网贷,需要钱进货等各种理由向张借钱,高达十几万,无论张某当时经济多么拮据,怎样讨要,李某都没有返还,并且打着结婚的旗号变本加厉向张某索取,最终张某失望至极选择结束这段感情。
法院认为,考虑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50000元彩礼及张某给李某购买三金的钱款35000元,李某应当退还。2022年8月18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李某返还张某彩礼50000元及购买三金的钱款35000元。
这起婚姻纠纷似乎彩礼数额并不大,造成没有结婚的原因是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都不太好,但是男方还是竭尽所能地凑足彩礼和三金给女方,女方发现男方有信用卡透支和网贷以后不愿意和男方结婚了。男方发现自己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女方的需求后也打消了结婚念头。都是苦命人还相互嫌弃,这是现代很多年轻人迟迟不结婚的原因所在,无法面对现实,不能同甘共苦。
河北的彩礼情况
2020年10月8日,河北承德市围场满族自治县的95后男子周某,与00后女子王某在围场卧龙酒店订立婚约。订婚时候王某收到周某的三金款20000.00元、衣服款4000.00元。此后,双方产生矛盾,没有继续结婚。周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索要的彩礼款人民币50000.00元、三金折款20000.00元、衣服款4000.00元、见面礼2000.00元,合计人民币76000.00元。
介绍人证明,订婚当日给付三被告彩礼款50000.00元,三金折款20000.00元,衣服款4000.00元、见面礼2000.00元。但王某否认有彩礼款50000.00元及见面礼2000.00元。
法院认为,三金折款数额较大应予返还,而衣服款应当视为赠与,见面礼2000.00元即使有也是赠与,周某无权要求返还。订立婚约时无礼单,只有周某的大伯介绍人证实王某索要了彩礼款50000.00元,无其他证据证实,周某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款50000.00元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法院判决:王某返还周某人民币20000.00元。
周某上诉称,一审法院没有认定50000元彩礼错误,并申请介绍人出庭作证和存款照片。
王某坚决否认周某说法,根据民间习俗和彩礼给付惯例,给付彩礼首先应当有礼单,其次彩礼等所有款项会在订婚当日给付,而且会连同三金钱、衣服钱一并给付,不会分开给付。介绍人存在,称二人是通过周某叔伯的女儿介绍自由恋爱,存款照片是周某父母卖牛的钱,不是彩礼照片。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对20000.00元三金款的事实无争议。对于周某家在订婚当天是否过付50000.00元彩礼款的事实双方发生争议。根据王某母亲李某云(化名)的录音资料、证人证言及银行存款照片和流水,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2020年10月8日,双方在围场县卧龙酒店举行订婚仪式时,周某当着众亲朋面过付王某家彩礼款现金50000.00元。王某家应当将该(50000.00元+20000.00元)70000.00元予以返还。但考虑当地民风习俗、王某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家庭经济状况,酌定王某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周某婚约财物款40000.00元为宜。
2022年8月9日,承德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周某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王某及其父母返还周某人民币40000.00元。
这起婚约纠纷数额并不大,可能与当地经济水平较低有关。婚姻不成,女方不承认彩礼金额令人费解,法院考虑到女方家庭困难,仅仅是让返回约一半的彩礼。男子在这次缔结婚约过程中,损失还是蛮大的。
上面的4起案例说明,南北方地区彩礼习俗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北方经济相对差一些的地区彩礼数额没那么多,但是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也是不小开支。但是,中部及南方经济水平越高的地区彩礼数额惊人。江西的礼金数额288000元吉利数字,还不包括三金和见面礼,衣服钱,红包钱,江西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很高,但是彩礼比河南还高。当然山东和江浙经济发展水平更高,那些地方的彩礼金额可能还会更高。
但是,河南的婚约过程中有婚约协议,礼单更像一次合同交易。实际上江西的婚约过程仪式感更强,细节更多,花费更大。而且很惊人的是,确定婚约的第二天男女就同居生活了。就彩礼返还来说,婚前有同居生活经历的,彩礼返还会打折扣,女方家庭困难的,法院也会酌情打折扣。但是,一般情况下,给付彩礼后,没有结婚,没有同居生活的,彩礼全额返还没有问题。
见面礼,衣服钱,红包钱这些款项属于赠与,不是彩礼。在订婚过程中的酒席钱、车马费等也不属于彩礼返还事项。男女婚约过程中,因为彩礼问题,或者其他问题不能结婚的,男方一般损失财产比较大。但是,如果男女婚前同居生活的话,在民间习俗中可能对女方名声有一定影响。
法律事实表明,民间婚俗中的彩礼数额确实是比较大,这对于年轻人来说靠自己经济能力是无法承受的,很多家庭也是难以承受,尤其是多子家庭。移风易俗,改变婚约彩礼习俗很有必要,上述江西男女婚约失败是因为女方父母要礼金打入父母账号,而男方父母主张礼金打入女方和儿子账号将来供年轻夫妻生活使用。
很显然,很多女子父母希望在女儿出嫁过程中获取一笔收入,一方面父母要给女儿置办嫁妆,另一方面女儿嫁人对将来的养老造成问题造成不利局面。正如父母给孩子买零食玩具要花费不少钱,父母心里也希望子女长大后,能每月给父母一些零花钱。所以要改变天价彩礼问题,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能够解决的,要切实解决女方家庭父母的养老后顾之忧。社会习俗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指望不上,父母养老将来没有保障,女儿出嫁时的彩礼解决部分父母的养老钱。如何打消养育女儿家庭的养老后顾之忧,是解决彩礼金额过高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