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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房价泡沫土地闲置开发商银行信贷统计数 |
分类: 经济 |
开发商从银行投机获取贷款,然后高价从地方政府获取土地,地方获取了财政收入。开发商炒作房价又为税收做出了贡献。开发商获取了暴利,地方获取了税收、银行也有收益。而最终为这些倒卖土地买单的是广大购房人。到头来地方为房地产高速增长带来的财政丰厚回报炫耀政绩。银行似乎也不吃亏,购房人支付了部分房款、房子还抵押在银行。这种只看重短期利益,以投机方式和损害民众长远利益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正蕴藏着潜在的风险与危机。
高房价首先激化社会矛盾,加剧了社会贫富分化;其次,土地积压不开发、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被压在了房地产市场,真实的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被掩盖,房地产信贷风险加大;最后,由于土地和房屋囤积导致房地产市场虚假的供求信息,房价被开发商误导而虚高。一旦高房价的支撑点超出民众的最大承受极限,房地产价格泡沫破灭,将会给国民经济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按照建设部早先的一些数据,城镇人口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27平方米。考虑到近一半土地没有被开发,这些土地被完全开发后,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可达到50平方米左右。也就是说现有的土地全部被开发后,中国人均住房面具达到50平方米,一室一厅很奢侈的生活!而现在国家还在为民众的住房问题继续的供应土地。如果还不能解决开发商囤积土地的问题,多少土地也不够开发和建设。
同时,近半入市土地没有被开发还引发出另外一个话题,这么多年地方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计局等对外公布的房地产数据是如何“造”出来的?面对土地囤积的事实,这些部门该负什么责任呢?虚假的统计信息,不负责任的掩盖房地产市场真实的供求信息,为开发商投机炒作地价作掩护,造成购房人财产损失,难道不需要对欺诈和造价行为负责吗?假如由于这些被囤积的土地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破灭,引发金融危机,相关的管理部门和责任机关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漫不经心地说土地囤积现象不可能完全杜绝,这些现象不会对行业发展带来严重危害。不知道这些管理部门如何这么自信的做出判断。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不意味着不会出现问题;现在没有出问题,不意味着将来不出问题;而无法回避的问题是,高房价造成了管理部门的公信力下降,民众社会矛盾的累积。
事实上,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法律规范并不缺,从早期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到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管理法规,都明确了建设用地两年不开发收回的规定。然而7年来,近一半建设用地被闲置的现实,告诉我们法律规范并不能被实践执行。当法律遭遇经济利益的困扰时,行政执法机构选择了让法律闲置的做法。少数专家和开发商动辄就拿“行业发展成绩”来恐吓民众,什么严格监管将导致市场化改革出现倒退,监管市场就是行政干预违反市场经济自由原则。
荒唐的辩解!开发商无视国家法律投机炒作获取暴利是市场自由?依法监管市场怎么成了行政干预?开发商和行业企业为了行业利益损害全体民众利益,怎么还成了改革发展的必然规律了?衡量和判断一切工作的成败不是站在眼前和部门、行业利益的角度,而是是否符合全体民众的长远利益。一个行业企业连最起码的法律规范都不能严格地遵守和执行,还谈什么市场自由? 市场经济自由原则是法律规范约束下的自由,这个自由不能脱离执法机关的依法机关,市场监管不等于行政干预!庞大的土地囤积数据都不能让开发商和行业管理部门动容,高房价如此坚不可摧?民众还能说什么?www.zhongguolvsh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