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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银行卡划扣存款储户权益 |
分类: 法律 |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都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储户存款安全,如何要求别人遵守法律呢?问题是这种肆意的侵犯储户存款财产权的行为,对储户存款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隐患”。今天,很多人使用自动柜员机存款、不打印凭证。此时如果银行销毁所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储户的存款被银行“侵占”,法律该如何保全储户存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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