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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2006法治蓝皮书”,张钰入选?

(2007-01-17 10:16:39)

    据媒体报道:由检察日报社等多家媒体发起并联合编制的《2006法治蓝皮书》出版,其中不少2006年出现在北京的重大法治事件和人物入选。 张钰自曝演艺圈“性交易”丑闻也在其中。

不知道这些媒体所谓的“法治蓝皮书”的评判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谁授权这些机构搞的?是恶意炒作还是正义之举?总不至于几个阿毛阿狗的人出来就组织一个活动,然后冠以“中国”或“世界”什么的来影响世人的事物判断标准吧。

法治是什么?公平和正义的象征和体现。这其中既包括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更有立法和守法,以及全民法律观念和意识的不断提高。而重大的司法和执法事件,以及由此造成的水会影响能够代表全社会的法治水平。

      众所周知,张钰通过媒体揭露演艺圈“性交易”丑闻,并播放“性爱录像带”和展示“不强暴保证书”。这些事实背后必然隐藏着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是张钰和其中的涉嫌导演及艺人都应当依法接受法律的审查。这才是真正的张钰事件应由结果。而我们的民众除了把张钰的“性爱录像带”作为视觉盛宴来欣赏外,还做了什么?充其量一些人在骂“无耻”、“卑鄙”、“没有道德”等。

    有明显的违法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不能及时地介入调查处理,给民众一个明确的法律“是”“非”概念。这样的事件今后必将重演。而今后有关“强奸”或“卖淫”、“猥亵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如何依法治理?关键是民众失去了一个对违法行为的初步判断常识。不仅如此,大量的不良社会现象中隐藏的违法犯罪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依法澄清和处理。任由媒体炒作,在社会造成人们对善恶标准的麻木,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就这样,张钰的“性爱录像带事件”没有任何法律的审查情况下,却堂而皇之的进入了“2006法治蓝皮书”。这个“蓝皮书”的法律含金量值得人们怀疑。是不是炒作的社会影响大就是法治了?

     一些媒体在炒作一些不实的传闻和片面见解时乐此不疲。而对真正的公平正义事件却很少关注。这和时下的新闻界有偿新闻“潜规则”有密切关系。媒体是国有性质,人民是媒体的主人。但是一些媒体始终热衷的是少数“明星”和“名人”的丑闻,少数“专家”和“学者”的奇谈怪论。

在现代社会,文明在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文化素质在不断发展。那种以为少数人就是真理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发言权不应该属于“专家”、“学者”、“明星艺人”以及媒体自身等。否则民众会在私下骂人的,民意也不赞成这些少数人的“观点”。

在互联网世界里,为什么“论坛”和“博客”能够兴起?这就是民众发表自己意见的平台。为什么一些人在骂?也是一种对舆论炒作“明星艺人”和“专家学者”观点之上的不满。当然骂人是一种最低劣的行为表现。

前不久有一个几个人组织的什么协会,搞了个“中国十大宪法事件”。这和“2006法治蓝皮书”如出一辙。明天有人会搞“十大人权事件”,后天有人会搞“十大流氓”,……。这样的活动的民众可信度有多大呢?

无论媒体和任何一个组织和个人,不要贬低了13亿中国人的汉语水平和智商。在讲“中国”什么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征求民众的意见。有人说我们通过网络投票了,这个简直是胡说八道。网络投票百分百的不可信,因为网络投票的结果就是把“黑白颠倒”。多数网络投票一个人一天可以对同一个对象投无数票。而网络技术也可以操控和破解网络投票的多寡。真正的民意是实实在在的到群众中去作访问和考察。多大范围的民意,我们就标注为多大范围的标题。不要动辄就是“中国什么”。13亿中国人你到底调查了多少?这样的做法是极不科学,也不合乎实际,更不代表民意。

话说了这么多,也许有些尖刻。但是,恐怕更难听的话不在这里,而是在民众中间。违背多数人观点的事情就只能是这样的结果。今天的文化传媒要站在民意的角度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而不是闭门造车式的“沽名钓誉”。“名人效应”和“专家”效应今天能持续多久,以及影响多大范围恐怕媒体自身也没有信心。

谁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必须搞清楚。民众才是媒体赖以生存的“爹娘”。如何做好民众利益的事情,而不是“潜规则”式的行业行为规则,是今天媒体要做的事。当然,上边的个别现象不能代表所有媒体,也不代表媒体的所有行为。期待我们的媒体多做些公平正义的事,反映民众利益的事。www.zhongguolvsh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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