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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保姆”离“卖淫嫖娼”有多远?

(2007-01-02 09:48:43)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保姆在人们印象中无非是带小孩、干家务一类的工作。但近年来,海口保姆市场却悄然出现了一种另类保姆。她们除做家务带小孩外还兼陪男主人上床睡觉。记者在暗访中发现,一些中介公司打着介绍保姆的幌子,变相为男主人介绍性服务对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最近不断有媒体报道在全国各个城市有“同床保姆”现象。一些人从老年人或者单身男人的生理需求上大谈“同床保姆”的合理、合法性。甚至有些地方要出台政策允许“同床保姆”照顾孤寡男性老人。这简直是“无法无天”。女保姆由提供家务劳动到配男主人“睡觉”,似乎是一种特殊服务,本质是男主人长期雇用的“性伴侣”。这种“性伴侣”是有偿的“性交易”。有偿的“性交易”在法律上除了用“卖淫”来定性外,再无别的合法字眼来形容。

今天有人能借口中老年男人孤单,找个女保姆“同床”共眠照顾生活便利合理合法。明天这些人都能延伸到所有的男人或者女人,发展下去不是要纵容“卖淫嫖娼”合法化吗?为什么总是有人用生理需求来对抗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为什么总是有人企图采用各种方式变相的突破“禁止妇女卖淫”的法律限制呢?

 表面上这些人是社会学家,在讲人性。实质上这些人来起码的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都没有。人性善与恶的基本条件是一个合法公民。人权不是个人权利的极度膨胀,而是社会公众人权和个人人权的相互兼容和限制。

卖淫嫖娼是严重污染社会风气,引发性病传播和各种违法犯罪问题的源头之一。它的存在是对妇女权益的严重侵害,是对妇女群体形象的歧视和人格尊严贬低,更是践踏了妇女群体的人权。在各种明的、暗的有偿“性交易”不断蔓延的今天,更加严厉的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措施。www.zhongguolvsh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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