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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为何总是拿“性”和法律开玩笑?

(2006-12-28 11:00:07)
    近日人们又在议论李银河关于充气娃娃“卖淫”不违法的论调,我们始终不明白李银河为什么总是拿“性放纵”来挑战国家法律。这实际上是变相的挑战法律关于“性”违法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不管李银河的观点如何不同,如何不断变化“创新”,核心的主题没有变,那就是“性自由和放纵”。

     也许李银河代表了现代社会一小部分人的心态,这部分人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把这部分人的心态向全社会扩大化,或者说用这部分人的心态来对抗和挑战国家法律的实施。我们成为每个人的心里和身体生物体能不同,在生理本能上有差异。现代社会我们不强求每一个人都刻板的遵守严格的行为规范,对于不违法国家法律的行为,我们都可以谅解。但是试图把一小部分人动物本能无限放大心态向社会不断延伸,继而影响全社会和国家法律制度是绝不允许的。也是违反一般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

 

     关于充气娃娃“卖淫”之说本来就是荒谬,借以说明“卖淫”不违法其良苦用心不言自喻。充气娃娃如何“卖淫”?就算一些成人用品店有这样的商品销售,也是经过国家严格审批和监控的。而成人用品店的“成人用品”只是一部分成人买回家后的私人用品,也是一个人的生活隐私问题。这其中的“成人用品”包括“充气娃娃”。

     这里边就有两个问题:一是成人用品销售的卫生法律监管问题;二是购买成人用品者的私生活“隐私权”法律问题。把成人用品“充气娃娃”公开化展示或进行营利化重复商业使用就是违法,即或是卫生部门允许开这样的租赁店,还有一个社会道德风尚的法律问题。其次,把成人私生活中“充气娃娃”的使用公开化,严重的侵犯了成人的“隐私权”和尊严,也破坏了社会良好道德风尚。

   “充气娃娃”毕竟是一个玩具,如果拿它来解释被法律所禁止的“卖淫”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笑话。我们不能说开一个“充气娃娃”玩具店,然后不同的人每天来付费使用它。这是收费公厕呢还是“卖淫”? 不知道李银河对“卖淫”是如何定义的?如果李银河仅仅是把“卖淫”作为上公厕的理解,她所说的“卖淫”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卖淫”了。这说明李银河基本的立场是符合法律和道德规定的,“卖淫”脏!

 

但是李银河的观点不仅仅是说明“卖淫”脏的问题,她还试图说明“卖淫”是一些人必然的生理本能发泄,是一个人的“法律权利”。因为她把一个物质的玩具“充气娃娃”来比喻和描述人的“卖淫”问题。她深深知道“卖淫”是严重的违法问题,所以她用不同的载体来暗示当由“人”变为“充气娃娃”时,法律就无法管制了。李银河似乎是很懂钻法律空子,也没少动脑筋。但是她忽略了一个实际问题,“充气娃娃”不可能成为“嫖客”们的选择,如果可以世界不需要女人就行了!李银河既然能把“卖淫者”由“人”变为“充气娃娃”,同样她还能巧妙的把“充气娃娃”变成实际的“人”。这就是李银河的智慧和不简单。 

李银河的本意绝不是在替生产商推销“充气娃娃”,她是在推销自己的“性”观点,并力争不法律禁止的“性问题”合法化、公开化。卖淫嫖娼是社会陋习,全世界都在禁止和打击。卖淫嫖娼侵害了妇女群体的社会地位和尊严,也因此引发了很多犯罪问题以及性病的传播。积极健康的性生活方式是人类所需要的。而试图把个别人“性自由”的主张上升的全社会“人权”的程度是绝对不允许的。良知和责任告诉我们,人不是仅仅的为自己活着,而是为社会或者。“卖淫”和“性淫乱”以及相关的不正当性行为都是严重违法法律的行为。我们必须始终坚决打击这种违法和违法人类社会道德的行为,为每个人的生存环境创造一个清洁的安全环境。www.zhongguolvsh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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