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散文随笔 |
由于人民币升值和当地购买力下降,这两年在西非的中国小商人日子并不好过,眼见着年关将至,一个个的脸上浑没有半点应有的喜气。
可他们的黑人雇员却神色泰然,安之若素,因为他们知道,不论老板生意多么艰难,他们应得的工资,一个西非法郎(简称西法,当前牌价一美圆约合550西法)也不会少,一天也不会晚。
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论是生意红火的上世纪末,还是生计惟艰的近两年,在西非各国,都绝少听闻中国小商人拖欠当地雇员薪水的传闻。
这些中国小商人来源复杂,几乎都是私人企业,他们国内所开办的工厂里,拖欠民工工资一两个月甚至半年,都是屡见不鲜的,甚至为他们在西非工作的中方雇员,工资一年一结且时有拖欠,也绝不是什么新闻。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令那些原本应该是最弱势一环的黑人雇员,感受不到其中国同行们所常感受的欠薪之苦呢?
在西非,每一间新注册开业的商行都会收到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法规手册,其中严格规定了雇主对雇员的工资义务,在雇员无工作过失的前提下,雇主以任何理由欠薪超过3天,雇员有权向劳动仲裁法庭起诉,7天内安排调解,如双方不服调解,一月内安排开庭,公开庭审,开放旁听,仲裁的结果,几乎清一色是雇员方获胜,欠薪的雇主非但工资照付,还要白白搭上人力,并为不菲的诉讼费用埋单。
根据法规规定,雇主有义务为黑人雇员办理劳动保险,如欲解雇员工,不但要提前通知,按日结清薪水,还需为员工依法应休而未休的年假作出补偿,通常为每年另加一月工资。如果拖欠员工年假补偿超过三年,还需额外支付大额赔偿金。
笔者曾代表所在公司出庭,参与处理类似纠纷,对当地相关法规之细致、执法之严格,效率之高,印象十分深刻。如果企业不履行仲裁结果,将遭至足以让其无法承受的严厉处罚。
向来处事灵活的中国小商人并非没想到变通,他们曾采用不签劳务合同、不为员工投保,以及雇佣其它西非国家员工的手段,试图规避劳动法规的约束和制裁。可近年西非各国相关制度愈益完善,各国间劳动力市场相互开放,彼此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在劳动仲裁法庭上一视同仁;而倘若在劳动纠纷中发现雇主未给员工投保,未签合同,则不但雇主方无条件败诉,还需承担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严谨的法律规则和一丝不苟的执行贯彻,迫使劳动者保障意识原本淡薄的中国小商人们不得不规规矩矩照章办事,不敢对其黑人雇员施用欠薪故技。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原本别扭的一切也就成了本分,不但如此,在日益严苛的市场竞争中他们也逐渐体会到家和万事兴的道理,逐渐明白了,省下那些原本不该省下的钱,失去的只会更多。
和中国相比,西非各国经济基础更薄弱,人民生活水准更低,在劳动仲裁法庭申诉的劳动者,近百分之九十不识字,但它们却依靠完善的法规,更依靠对法规的落实和执行,从根本上消除了岁末年初,中国大地上屡见不鲜的欠薪讨薪现象,个中三味,难道不值得我们好好咂吧一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