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复杂化阶段的考古学文化,该如何看?
(2010-11-17 2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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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聚落考古学文化地方类型异质性社会复杂化杂谈 |
分类: 我看学科学说 |
考古学文化命名上有一个现象,即大致从龙山时代甚至仰韶时代开始,文化的命名地开始集中于中心聚落抑或早期都邑,譬如良渚、陶寺、石家河、二里头直到小屯(殷墟)文化,而不再以仰韶、半坡这样的普通聚落来命名。
与此相应,考古学文化的面貌也变得复杂起来。一般地,我们认为这些中心聚落或早期都邑理所当然属于该文化(或类型)的典型遗址。我们往往以偏概全地说这个文化中存在高等级贵族用器,实际上它可能仅见于中心聚落或都邑,至多还见于若干次级中心。或者这个文化众多偏僻的小聚落,还在使用大量前代器物,而没能与中心聚落或都邑“与时俱进”。中心聚落或都邑由于处于交流网的顶端,往往包含多种外来因素,文化面貌极复杂,但这些可能根本不见于上述那些小聚落。如果说以纯粹为“典型”,那么是否反而是偏僻的小聚落而不是大的中心或都邑最典型?
与史前考古学文化的均质性不同,社会复杂化阶段的共同体中,中心聚落或都邑包含着社会上、中、下层文化及复杂的外来文化因素,次级中心聚落中包含着中、下层文化,普通聚落则仅有下层文化。这似乎可以称为聚落的异质性,它构成了社会复杂化阶段考古学文化的一大特质。
如是,我们究竟应当以什么要素来界定、归纳社会复杂化阶段考古学文化的内涵呢?如何看待、处理这些同一文化内聚落内部和聚落间的差异呢?
至今,我们用以描述这一阶段的考古学文化的话语系统,仍借用自史前时代。然而,一旦超出了均质性的小型房址、灰坑和炊器等层面,就会痛感分析手段和话语的贫乏。
已有学者指出早期王朝的扩张往往呈线状(沿水陆交通线)或点状(军事据点),与汪洋般的土著或敌对势力杂处,但我们仍不得不粗疏地以“某文化的地方类型”概括相关的考古遗存。例如“大辛庄类型”,即便其中心聚落大辛庄遗址为商人所占据,我们也无法辨识其附近哪些是“商化了的夷人”的聚落,而哪些又是“夷化了的商人”的聚落。我们的类型划分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真实,也还是未知数。
近日重读张海博士的学位论文《公元前4000至前1500年中原腹地的文化演进与社会复杂化》(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7年)。张海博士把“新砦类遗存”称为“新砦现象”,可以认为是超越既往话语系统的有益尝试,本人此前已有肯定性的评述(见本博《前景蠡测:呼唤精细化的背景关系研究》)。
在龙山时代向二里头时代转化的过程中,“一些遗址较多延续了本地龙山文化的传统,另外一些遗址则更多接受了外来文化中的上层因素,从而发生了独特的‘新砦现象’”(142页)。
“在这一文化转型的过程中,郑州地区的一些特殊遗址,如花地嘴和新砦,则呈现出了一种在外来文化影响下的独特文化面貌。其独特性既在于外来文化所导致的社会上层的变化方面,也在于这种现象的发生仅局限在单个的遗址上”(140页)。
但显然,这里是把中心聚落或都邑所特有的内涵单独抽出来作为衡量一类文化遗存的标尺,它当然也就把大量的普通聚落排除在外,这类复杂化的特征也就成了仅发生在个别中心性遗址上的“现象”。
依作者的梳理,如以日常用器等为标尺来衡量,“新砦类遗存”有一组具有特色同时具有过渡性的器物(98-123页),有一定的分布地域(140页),存在过一定的时间(131-132页),有中心聚落(166页,包括新砦在内的“这些城址很可能是区域聚落群的中心”)。
这至少可以说又很像是一个考古学实体了。“庶民(下层)本位”看其为“文化”,“贵族(上层)本位”看其为“现象”。叫“文化”似乎失之粗疏,但社会复杂化阶段的人类共同体上下层相依共生,可以把上层遗存(及其所在的中心聚落)单独从共同体中抽出吗?
究竟该如何看?借用范伟的话,这些问题有点儿乱,恐怕还得再捋一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