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创期的高度(2):殷墟城市考古发端于1931年第四次发掘
(2009-12-23 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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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中国考古学先秦都城城市研究史文化杂谈 |
分类: 学史钩沉 |
殷墟真正的城市考古活动发端于1931年的第四次发掘
《先秦城市》和《学史述论》,分别把1928年中国学者对安阳殷墟的首次发掘作为先秦城市考古和中国古代都城考古的开端。如《学史述论》认为,“对于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而言,真正科学的考古发掘,始于1928年中国国家学术机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河南安阳殷墟独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7页)。
但二者又都注意到了持续10年的发掘中田野工作思路与收效的差异。
《先秦城市》指出,“1931年,梁思永先生又参加殷墟发掘,使田野工作的科学水平大为提高。这是中国考古学史上第一次用现代考古学方法发掘早期城市遗址”。在此之前,“李济先生在主持工作之初的第二、三次发掘中就开始布置对遗址进行地形测绘”(1页)。
《学史述论》则指出,“1928年,以中央研究院名义开始的殷墟考古工作,发掘主持者这时还是为了通过田野考古活动,寻找遗址区内遗留的甲骨,并不是将其作为都城遗址考古来进行的”;“1929年考古学家李济主持安阳殷墟的考古工作……开始把安阳殷墟作为都城遗址进行考古发掘、研究”(7页)。
1928~1929年的第一至三次发掘,一般被学者划分为殷墟发掘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围绕着寻找甲骨及其埋藏状况而展开的,在指导思想上颇受地质学的影响”[1]。第二、三次发掘虽然在发掘技术上有所改进,但仍局限于小屯一带,在对遗址的成因上仍采用“漂没说”来解释包括夯土在内的各种遗迹现象,没能辨识出夯土建筑基址[2]。
可以理解的是,并非所有在城市遗址上从事的考古活动,都属城市考古的范畴。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考古的界定,应当看其是否主要关注遗迹及其空间关系,也即聚落形态问题,而不是仅仅为了获取遗物或单体遗迹信息。即“考古发掘主要是通过城址的遗迹、遗物研究其历史,而不是仅仅为了‘寻宝’”[3]。或者说,只有遗物或“点”的工作,而无遗迹或“面”的概念,则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考古。
从这个意义上讲,殷墟的前三次发掘,是不能纳入真正的城市考古的范畴的。
1931年进行的第四次发掘,则被认为开启了殷墟发掘的新阶段,“是殷墟发掘史上一次具有重大革新意义的发掘”[4]。“第四次发掘一开始,我们就在1929年测量的遗址上分五个区”,“采用‘卷地毯’的方法全面发掘小屯遗址”,发掘者“确信已找到了关键所在,通过绘制夯土地区图的方法,可以寻找出殷墟中殷商王朝的建筑基础”[5]。“版筑的存在证实后,我们对于商朝建筑的研究,又鼓起新的兴趣来。这是我们发掘殷虚的历史中一个极重要的转点”[6]。第五次发掘则开始采用第四次发掘前已计划的“整个的翻”(“平翻政策”)的方法。随之而来的是大面积的夯土建筑基址的发现和记录,第一至第三次发掘提出的洪水“漂没说”被彻底否定。1936年,殷墟第十三次发掘在小屯宫庙区全部采用“平翻法”,以1600平方米为一个工作单位,以100平方米为一个小单位以1600平方米为一个工作单位,以100平方米为一个小单位[7],完成了由探沟法到探方法的过渡。这是中国考古学史上第一次对遗址进行的大面积揭露。
[1] 张海:《中国考古学的殷墟传统——早年安阳殷墟的发掘与研究》,《古代文明》第4卷,文物出版社,2005年。
[2] 李济:《小屯地面下情形分析初步》,《安阳发掘报告》第一期,1929年。张蔚然:《殷墟地层研究》,《安阳发掘报告》第二期,1930年)。
[3] 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史述论》,《考古学集刊》第16集7页,科学出版社,2006年。
[4] 唐际根:《殷墟早期田野工作的思路与技术得失》,《甲骨学110年:回顾与展望——王宇信教授师友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5] 李济:《安阳》79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6] 李济:《安阳最近发掘报告及六次工作之总估计》,《安阳发掘报告》第四期,1933年。
[7] 石璋如:《殷墟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中国考古学报》第二册,1947年。
[8] 李济:《安阳最近发掘报告及六次工作之总估计》,《安阳发掘报告》第四期,1933年。
[9] 唐际根:《殷墟早期田野工作的思路与技术得失》,《甲骨学110年:回顾与展望——王宇信教授师友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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