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假说”之十一:二里头最新测年再显稳定性
(2009-12-20 1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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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头遗址假说夏文化考古学文化商王朝文化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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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年,考古所实验室又对我队2002年发掘所得的18个木炭样品进行了测定。这批样品分别属二里头文化第一、二期之交和第二期。
将这批数据与断代工程期间用常规方法测得的二里头数据作数据拟合,可知“拟合后第二期的结果与先前第二期的数据拟合结果是一致的,同时,由于一二期之交样品的加入,期别划分得更细了,相当于在第二期的前面又增加了一期。第二期样品数据前面的数据量增加,会有利于将第二期的年代确定在更为适当的范围”(张雪莲、仇士华等:《新砦-二里头-二里冈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与完善》,《考古》2007年第8期)。
“从拟合图上看,第二期数据的最上限为公元前1700年。在这里尝试用第二期的数据结果做一个估算,假如第一期按50年来算的话,则二里头第一期的年代应早不过公元前1750年”(同上注)。
测年专家又将二里头遗址两次测得的数据与新砦遗址数据作一总的拟合,其结果是,“新砦早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870~前1790年,新砦晚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790~前1720年,二里头第一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735~前1705年,二里头第四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565~前1530年”(同上注)。
由上文可知,由于我们提供的一二期之交的数据集中在公元前1720~前1670年之间,测年专家进而估算第一期的上限不早于公元前1750年,这似乎可以看作是留有余地的一种表述。考虑到一二期之交这批数据全部采自一条大沟偏下的层位,且均为木炭,不排除其偏老(样品属老树)的可能性。因而测年专家得出的公元前1735年的拟合数值似更合适,又由于新砦期上限的“挤压”,二者的拟合结果二里头一期的上限曾为公元前1710年,更增大了其稍偏晚的可能性。
鉴于此,也为方便计(如断代工程的数据取整那样),将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年代跨度暂估为公元前1730年~前1530年应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