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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福珍们应该向杨佳们学习

(2009-12-01 18: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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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看来老艾的判断是非常准确的:杨佳有着惊人的清醒。

当暴力拆迁已经违背了作为人必须享有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基本权利的时候,当邪恶执法已经侵犯了一个人最后的尊严底线的时候,说明至少这个政府和这个人之间的社会契约已经因为强势方的野蛮违约而撕毁,这个人就回到了自然状态之中,美丽的她所面对的就是丛林法则中一个个具体的野兽。这时候,在无法生存的时候,她该怎么抉择呢?她可以自焚,但这样是不够的,因为她必须在自焚的过程中遵循丛林的生存法则而不是理性法则,那就是一种原始的复仇正义,即杨佳式的对待野兽的做法:必须够本,或者必须让自己的生命成本由对方分担哪怕是非常微小的一部分。

所以,唐福珍们应该像杨佳们学习,弱者的武器就是当政府用无政府的方式来对待你时你只能采取的武器。单单自己丧失生命是不应该的,至少应该拉上几个垫背的,让他们和你一起去死,去承担。抓住一个算一个,抓住两个就赚了,紧紧抱住他们,让他们和你一起燃烧,让复仇的火焰或毁灭的火焰烧得更加的旺盛。

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必要的狡黠,可以采取杨佳式的谋划,要打对方的措手不及,先示弱,后出手。而不要像上海的 潘蓉女士那样。毕竟公开的对抗是无济于事的,潘女士暴露自己的意图太早太明显,燃烧瓶是干不过消防车的水枪。这时候就要向对方露出软弱的微笑,等敌人靠近,再靠近,让敌人毫无防备,然后事就这样成了。

所以,杨佳是我们每一个弱者的很好的榜样。“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要让对方知道,这鱼肉不是那么好啃的,鱼刺也可以刺伤对方的喉咙。哪怕我毫无还击之力,仍然可以狠狠地咬你一口。

    自然状态下的逻辑就这么简单。当我们被迫进入自然状态的时候,一切就非常干净利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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