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能不能也是好人?
(2009-03-16 17: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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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某某你好:
关于法官良知为何以及如何做一名基层好法官,问题有些大,还真不好回答。我只能先抄录一下波斯纳对法官素质的总结:自律、法律研究的彻底性、逻辑分析的能力、正义感、对外部世界的了解、简洁的协作方式、常识、对同事的观点保持开放、智慧、公正无私、现实主义、工作勤勉、预见能力、谦逊、妥协的秉赋、忠于理性、避免以结果为导向等等。波斯纳归纳得很庞杂,但作为一流的法官兼一流的法学家,他的总结无疑是实实在在的,对于中国的法官来说也是非常受用的。
法官的素质说到底还是受制度约束的。制度对人心的败坏往往超过我们的想象。在目前司法环境非常糟糕的情况下,法官显然是一个非常高危的职业。政府因社会不和谐而将法官作为指责的对象;而当事人往往因为不信任法官而经常翻脸不认人,让法官一不小心就当啷入狱。所以,目前在中国要做好法官,当然就需要对人心险恶有透彻认识,谨言慎行,不要上当,不要出风头,哪怕平庸一点,也不要犯错误。说白了,就是一切行动听领导和上级的指挥,请示汇报做到家,以和谐大局为重,同时哪怕收入穷点,都尽量安分守己,不要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总之,要有功利至上而非法律之上的精神。
我认识某年轻法官,本来当初以为是很有司法独立的理念的,但在这种职业环境中浸淫稍久,就逐渐练就了一身随风倒的聪明本事,反把以前的法律理性和人格独立视为激进幼稚了。这种人前途无可限量,在什么环境下都可以如鱼得水,是值得大家学习的好法官的榜样。
可是啊,对于大多数普通而善良的法官而言,他们无权无势,即使事事听话,老实办事,严格遵循各种规矩程序,一旦出了意料之外的问题(而目前出现各种意料之外问题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该你承担的还是你承担,组织需要你的时候,你必须做好;组织不需要你的时候,你就得以身家的自由性命为组织分忧,多大担子你都得担着。所以组织从来都是靠不住的。看来,在中国基层做一名好法官,真的太难太难。原因何在?还是在于法官从来就不是决定的力量,而是被决定的力量。
我们说,好法官的标准千条万条,其实只有一条,就是忠于法律正义,舍此之外别无标准。但在法律和正义的标准捉摸不定的情况下,好在哪?怎样好?就不得而知了,若出一两个清明正直的法官,那道德煎熬将是必然的,受穷以至于干不下去更是必然的。
怎么办?保位要紧,饭碗要紧,基层的法官,讲政治是必须的,但根本不需要你有什么政治智慧;通人情也是必须的,但千万不要让你的同情心取代了你的麻木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