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方案
(2010-01-25 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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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名额各省市自治区申请人评审杂谈 |
改革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方案
李子丰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的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审也基本遵循上述程序,只不过是函审范围是国内。随着申报数量和评审名额的增多,人事部门将同行函审程序去掉,减少了人事部门的工作量。对于申请人的水平,只看出版几部专著、申报几项专利、在什么级别的刊物上发表几篇文章、承担过几项什么级别的项目、做过多少日常工作、得过多少奖励;至于是否对科技进步有实质的贡献、这些工作有没有价值、甚至是对是错,都不在考核范围。有些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审的终审权;有些单位没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审的终审权,需要到各省市自治区人事厅终审。这就产生了下述问题:(1)学术腐败:某些人为了凑足评审条件,不惜学术造假、剽窃他人成果,为获奖而送礼,只要不把本单位领导惹怒就没事儿;(2)同一领域同一技术职称,但水平相差悬殊;(3)谁上谁下,单位领导的权利很大。
为了改进技术职称评审方案,减少学术腐败,缩小水平差异,规范领导权力,建议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办法。
由于国家大、人口多,副高级、中级和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仍按现有办法实施。对正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审进行如下改革:
(1)将正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审权统一集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撤销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高校、研究单位和企业的正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审权。在人事部建立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机构。
(2)每年各单位将正高级技术职称的需求,报送人事部;经核准后,在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涉密单位可不公布。
(3)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经单位核实后,逐级保送到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机构。申请人也可直接向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机构申请。
(4)公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涉密的可不公布。
(5)在国际、国内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6)根据同行评议结果,召开面试评审会。由主评人和评委们提问,申请者现场回答,时间为20分钟。以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水平和成果署名的真实性(减少成果署名中张冠李戴的现象)。
(7)根据面试评审会和实际需求,初步确定获得正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
(8)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获得正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
(9)如果某个单位需求名额少,而通过的名额多,则多出的名额,可以到有需求名额但被评上的名额少的单位任职。有效期为一年,否则评审资格作废。
(10)如发现论文造假、剽窃、行贿、材料造假等行为,五年内不得再申报,直至终身不得申报。
如果发现评委受贿,轻则取消资格永不再聘,重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