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玉屑》记载唐人一个“人面桃花”的故事:诗人崔护出去游春,第一年春天,在都城南庄看到一个美丽的姑娘,第二年春天再去,见桃花依旧,却不见伊人,于是他写了一首绝句《题都城南庄》抒发内心的感慨。初稿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崔护反复吟咏,觉得“意未完,语未工”,便把第三句改成:“人面只今何处去”,这一改,不但平仄失对,而且两次出现“今”字,犯绝句之忌。但《诗人玉屑》评点说:“盖唐人工诗,大率如此。虽有两今字,不恤也,取语意为言耳。”其实,修改之后的这一句,不但呼应了首句,又着重突出了诗人今日的感慨,改得很有必要。
唐代诗人常常这样,宁可不合格律,也不以词害意。
——《诗词入门》夏传才
“宁可不合格律,也不以词害意”这就是唐代诗人的过人之处,他们不会为求“合律”,而刻意地去雕琢字词,诗心出于天然,可谓是一派真率。唐代的那些大诗人们,他们绝不会被“格律”所囿,师法而又不泥法。如崔护那样,宁肯犯“绝句之忌”,也要去营造一种清新的意境,气韵的生动尽现在这一改中。
诗仙李太白,很多律诗中都有失粘处,但这又算得了什么?太白的瑰丽诗思,又岂能被格律所僵化?“平平仄仄平”的定式思维,只有那些为诗而造情的文人才会奉为圭臬。像李太白这样“飘然思不群”的天才都是缘情而诗,不会为诗而诗,这样做诗时便会心无挂碍,一任感情恣意喷薄。倘若一味墨守法度,就是匠气有余灵气不足了。能够在格律中出入自如,方是作诗的妙境。
诗是诗人性灵的流露,诗人也必须要有真性情。“宁可不合格律,也不以词害意”,我认为这个“意”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诗人的性灵,不因格律而湮灭性灵。妙句的获得是极不易的,当不俗的灵感莅临时,是不妨率性而为的,抛开格律的拘束,任我心意,我笔写我心,虽小失但终会有大得。就像崔护的“桃花”诗虽犯绝句之忌,但却千古传唱,令人思之无穷。“取语意为言耳”,是深悟诗之三昧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只今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当我在春风中默默吟咏这凄美的诗句时,心中可谓是百味俱全,是淡淡的惆怅还是难言的清欢,我也说不清楚,这也许就是诗的魔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