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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低保变成美丽“画饼”?

(2006-12-13 07:28:43)
分类: 职场攻略与权益保障
今年6月初,国家有关部门曾发通知说:“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可给短期内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此后,与“大学生可领低保”有关的新闻层出不穷,先有报道说,一些贫困大学毕业生为了“面子”拒领低保,后又有兰州民政部门出面澄清:“大学生可领低保”是媒体对公众的误导,因为“不管是谁,只要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低保,并不是对大学生有一个另外的政策。”但是记者日前在兰州市采访时,却发现大学生可领低保不过是一个美丽的“画饼”。

一位社区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首先,申请低保是以户为单位,所以根本不存在大学生能以个人名义申请低保的可能,在社区这一关就过不去;其次,按照规定大学毕业后要在城市落户,必须要有房产证明,没有工作则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如何能够买房租房,没有固定住所就属于社区里的外来人口,社区一级不可能受理申请,没有社区批准,街道就不会受理,更不可能得到民政部门的最终审核;再次,适龄的劳动人口要申请低保,必须先在社区进行求职登记,如果半年内两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服务机构安排工作的,不能申请低保,兰州市目前的低保标准是209元,就业机构如果安排的工作好,就等于就业了,其收入肯定会在低保线以上,如果工作不好应届毕业生两次不愿干,又等于自动放弃低保资格。

据了解,在就业压力逐年增大的情况下,就业服务机构所能安排的岗位大多是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岗位,诸如家政、保安等,大学生即使愿干也未必能干好。

有关人士指出,这种现象并非兰州独有,由于全国各地都相继实行了更加严格的审核制度,使应届大学毕业生对“可领低保”政策看得见、摸不着。

兰州城关区民政局副局长王玉兰,负责全区3万多低保人口的最终审核工作,今年初她在全国首创了“低保户媒体公示制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介绍了自己两次最深切的经历。

今年春节期间,王玉兰在团结新村社区遇到这样一户人家,全家5口人,户主是下岗女工,在社区当综治员。上有80岁的父亲和70多岁的母亲,母亲长年生病;下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大学毕业后始终没有就业。家里仅两间屋子,两个儿子只得睡在厨房案板下面。这家人靠捡破烂儿过日子,什么都没有,5年来没有用过电灯……王玉兰说,她看到这样的情况,当时眼泪就掉了下来了,主动为这户人家办理了低保。

还有一次,有位退休女工为给大学毕业没有工作的儿子办理低保找到王玉兰,说家里全靠自己300元的退休金生活,生活达不到低保标准。王玉兰认为她儿子由于没有先去就业机构登记,拒绝了她的申请。王玉兰的观点是:绝不能用低保“养懒汉”。

有专家对记者说,早在2003年有关部门就下发文件,要求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对未能就业的、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临时救助。但是,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即便有个别大学毕业生被纳入低保,也是“沾光”于父辈的贫困。

这位专家建议,国家可以考虑在城市低保和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建立新的“短期助业保障体系”,重点保障那些毕业后未能及时就业的大学生获得一定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平稳度过人生的转型期。 (记者 康劲)
2006年12月12日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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