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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宽容≠一味忍让

(2006-04-04 07:07:19)

宽容一味忍让

 文/周宏岩(本论坛专家,全球职业规划师)

 

 一天,有两个女生推门进入心理咨询室,有些犹豫然而有些急切地问到:老师,我们咨询点“别人”的事,行吗?我一边说着:当然可以,一边心里想,可能是人际关系的问题,这个“别人”是与她们有关的,而且已经严重影响了她们的情绪。咨询是只对来访者的,所以先听一听她们俩儿的抱怨吧,她们一开口就说到:“其实我们没什么大事,也不是我们俩的事,而是关于我们宿舍一个同学的事,她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她可以支配其他人为她做各种事,别人求她帮忙时,她却有各种理由加以拒绝;本来是两人共用一层书架,她自己独占一层,不许别人的东西放在她的架子上,但她的东西可以放到别人的架子上;我们总是让着她,可是为什么就不能换来她的心,她为什么就不能也为我们想一想呢?今天中午,我将饭盒放到她的那一层书架上,她就大吵大嚷,我们都很生气,她干吗那么自私,书架又不是她一个人的,结果我们跟她吵了一架。”我问道:解决问题了吗?她们说:我们是出了气,把压在心里的话都说了,其结果是大家谁也不理谁,可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宿舍中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们觉得很别扭。我们也想不通,我们挺注意人际交往的,知道在人际交往中要宽容大度些,所以平常我们她做的一些事情,我们能忍就忍了,经常说服自己原谅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交不到她的心,她还变本加厉,为什么,是不是人都太自私了?是不是不该宽容待人?对这样的人就该来硬的?在大学中就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吗?

……

这是在心理咨询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同学们倾诉类似的发生在人际交往中的烦恼。比如这两位同学谈的宿舍中的矛盾,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情,却是每个学生要每天面对的,不会处理,或者处理不好,给自己带来的是无尽烦恼和不快。

 

从这件事中我们看到,这些同学有这样的认知:要想人际关系好,就需要忍耐,这就是宽容的品德。表现在生活中就是不愿或不敢拒绝别人,不敢说“不”。他们常常会认为拒绝别人,就会伤害别人;表达自己的不满,会使别人认为自己是“小心眼”;拒绝了他,会失去对方。她们宿舍中的这位同学在平时就有许多方面做的很不好,例如:本来是两人共用的床下空间,他一人全占,害得上铺同学连放鞋的地方都没有;本来是两个共用的一层书架,她一人独享等等,这些都使她们很不高兴,她们平时都不吱声,忍一忍就过去了,可心里的不满并没有因此而消失,随着这样的事情积累得越多,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发生了冲突,同学们都指责她“怎么那么自私”。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受到别人的拒绝,但并不是每一次拒绝都会受到伤害。那为什么还会产生这种想法呢?这里更深层次的是对自己的不自信,怕自己不够好,怕自己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所以不敢拒绝对方,总是以迁就对方、迎合对方来保持交往。但这种迁就和迎合是以牺牲自我为代价的,每个人不可能做到一直牺牲自我,这种不快的情绪长期积压在心里,迟早会引发爆发性的结果,本来是对一件一件的事情的不满,演变成了对这个人的不满,就会出现:你这个人怎么自私、小气、不可救药、心眼太坏等等诸如此类的攻击人格的话语。这样一来怎么还会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呢?

 

所以,同学们在交往过程中首先要对自己充满信心,每个人有主张自己的权利,不会因为说“不”就失去朋友;其次要有这样的正确认知:宽容不等于一味的迁就,一味的忍让,当他人强人所难或侵犯自己的正当权利时,要敢于拒绝、善于拒绝别人。不愿意拒绝别人的人总认为:对方应该能知道我不高兴或者她做得不对,但问题是你自己不表达自己的想法,别人怎么能猜得到呢?所以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既是对他人的真诚也是对自己的真诚。

 

在拒绝别人和表达自己不满情绪时把握这样的原则:对事不对人。不管是婉言拒绝还是直言表白,都要做到尽可能地不刺伤对方。

 

所谓对事不对人,是指我们在表达自己对别人的意见时,是针对这个事件而言,比如在这件事中,最初在那位同学独占一层书架的时候,同学们就告诉她,这是两个人用的,别人也有用的权利,你独占一层书架的事是不对的;当那位同学把她的东西放到你的床上或书架上时,你生气,你可以将你的不满表达出来:我不喜欢你将东西放到我的床上,这是在表达自己的情绪;或者说:你没经别人的允许就占了别人的地方是不对的,这就是对事不对人,只是针对她做的这件事不对,而不是指责她人品不好,这是比较直白的表达,即使这样直白,对方也是能接受的,因为你是“对事不对人”,你在表达自己的感受,每个人有权产生各种情绪,有权表达出来,你没有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没有指责对方“人不好”。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中很多人常常因一件事而给别人“扣帽子”,在这件事中,两位来访者之所以与那位同学弄僵了,就是因为她们指责那位同学“自私”、“小气”。这是对人的评价,这样的评价,常常是以偏概全的,常常是夸大的,也常常是人格上的侮辱,从法律上讲,证据不充分,对方可以告你侵权;从心理上讲,事情做错了,是可改的,也是可以谅解的,而一个人一旦背负一种人格上污点,将很难洗清,这也是每个人心理难以承受得了的。

 

批评别人时,适用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赞美别人时,同样适用这一原则,适时地赞美一个人做的好,这样公正、客观易于叫人接受,而如果一味地对一个人唱赞歌,“伟大”“聪明”“高尚”等等,就会有阿谀奉承之嫌,叫人难以接受。

                                                

 

作者:周宏岩(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临床心理学研究生,本论坛专家,全球职业规划师,学校心理咨询师)
出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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