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一味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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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心理咨询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同学们倾诉类似的发生在人际交往中的烦恼。比如这两位同学谈的宿舍中的矛盾,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情,却是每个学生要每天面对的,不会处理,或者处理不好,给自己带来的是无尽烦恼和不快。
从这件事中我们看到,这些同学有这样的认知:要想人际关系好,就需要忍耐,这就是宽容的品德。表现在生活中就是不愿或不敢拒绝别人,不敢说“不”。他们常常会认为拒绝别人,就会伤害别人;表达自己的不满,会使别人认为自己是“小心眼”;拒绝了他,会失去对方。她们宿舍中的这位同学在平时就有许多方面做的很不好,例如:本来是两人共用的床下空间,他一人全占,害得上铺同学连放鞋的地方都没有;本来是两个共用的一层书架,她一人独享等等,这些都使她们很不高兴,她们平时都不吱声,忍一忍就过去了,可心里的不满并没有因此而消失,随着这样的事情积累得越多,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发生了冲突,同学们都指责她“怎么那么自私”。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受到别人的拒绝,但并不是每一次拒绝都会受到伤害。那为什么还会产生这种想法呢?这里更深层次的是对自己的不自信,怕自己不够好,怕自己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所以不敢拒绝对方,总是以迁就对方、迎合对方来保持交往。但这种迁就和迎合是以牺牲自我为代价的,每个人不可能做到一直牺牲自我,这种不快的情绪长期积压在心里,迟早会引发爆发性的结果,本来是对一件一件的事情的不满,演变成了对这个人的不满,就会出现:你这个人怎么自私、小气、不可救药、心眼太坏等等诸如此类的攻击人格的话语。这样一来怎么还会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呢?
所以,同学们在交往过程中首先要对自己充满信心,每个人有主张自己的权利,不会因为说“不”就失去朋友;其次要有这样的正确认知:宽容不等于一味的迁就,一味的忍让,当他人强人所难或侵犯自己的正当权利时,要敢于拒绝、善于拒绝别人。不愿意拒绝别人的人总认为:对方应该能知道我不高兴或者她做得不对,但问题是你自己不表达自己的想法,别人怎么能猜得到呢?所以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既是对他人的真诚也是对自己的真诚。
在拒绝别人和表达自己不满情绪时把握这样的原则:对事不对人。不管是婉言拒绝还是直言表白,都要做到尽可能地不刺伤对方。
所谓对事不对人,是指我们在表达自己对别人的意见时,是针对这个事件而言,比如在这件事中,最初在那位同学独占一层书架的时候,同学们就告诉她,这是两个人用的,别人也有用的权利,你独占一层书架的事是不对的;当那位同学把她的东西放到你的床上或书架上时,你生气,你可以将你的不满表达出来:我不喜欢你将东西放到我的床上,这是在表达自己的情绪;或者说:你没经别人的允许就占了别人的地方是不对的,这就是对事不对人,只是针对她做的这件事不对,而不是指责她人品不好,这是比较直白的表达,即使这样直白,对方也是能接受的,因为你是“对事不对人”,你在表达自己的感受,每个人有权产生各种情绪,有权表达出来,你没有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没有指责对方“人不好”。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中很多人常常因一件事而给别人“扣帽子”,在这件事中,两位来访者之所以与那位同学弄僵了,就是因为她们指责那位同学“自私”、“小气”。这是对人的评价,这样的评价,常常是以偏概全的,常常是夸大的,也常常是人格上的侮辱,从法律上讲,证据不充分,对方可以告你侵权;从心理上讲,事情做错了,是可改的,也是可以谅解的,而一个人一旦背负一种人格上污点,将很难洗清,这也是每个人心理难以承受得了的。
批评别人时,适用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赞美别人时,同样适用这一原则,适时地赞美一个人做的好,这样公正、客观易于叫人接受,而如果一味地对一个人唱赞歌,“伟大”“聪明”“高尚”等等,就会有阿谀奉承之嫌,叫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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