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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要立法,微软谷歌隐私问题更要立法

(2008-09-02 00:03:28)
标签:

刘兴亮

互联网

人肉搜索

谷歌

微软

立法

分类: IT业●挨踢挨踢

么都讲究个借势或是应势,自从黄秋生的《人肉叉烧包》得奖以后,类似的名字无数,比如《人肉玩具》、《人肉盛宴》、《人肉实验室》,当然这也是当今电影市场的一大风格,能在一堆赝品中,发现值得看的片子,就要考验你的眼力了。

 

一时间,人肉似乎成了票房的保证。一张张钞票的到手,以人肉的名义。

 

互联网行业也有个类似的名称,就是“人肉搜索”。这个概念其实为了区分机器搜索的,当然也可以叫“人工搜索”、“活人搜索”、“人手搜索”、“人体搜索”等等。比如“人工搜索”就比“人肉搜索”直观,但是前者显然没有后者吸引眼球,不符合造概念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传统。

 

这一点,不管是互联网,还是电影,“你哄我我哄你都是一码事”。

 

学习一下《我叫刘跃进》里刘震云的说事风格,开头说到人肉叉烧包,像电影人提到人肉叉烧包一样,并不是为了叉烧包,而是为了从人肉叉烧包说到人肉搜索;接着说到人肉搜索,也不是要说人肉搜索,而且为了说人大委员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说到立法,也不是为了说立法,是为了说到立法体现社会进步,终于开始考虑互联网的个人隐私问题了。

 

不光我们国家的人大委员有这个热心肠,人家微软和谷歌们也都想到了。只不过,他们是以攻击的方式从茶余饭后体现出来的。当然,这个行业的口水从来都过剩。

 

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首席隐私战略官彼得•库伦(Peter Cullen)周四表示,谷歌的隐私保护策略比微软落后10年。库伦说:“微软有40多名全职和400多名兼职员工致力于隐私保护工作,而谷歌则没有这么重视。隐私是微软所考虑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产品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隐私问题,而不是在出现问题之后再去弥补。谷歌是一家伟大的公司,也推出了一些伟大的产品,但在隐私保护等方面,谷歌仍处于微软7年或10年前的水平。”

 

其实,究竟是微软领先谷歌10年,还是谷歌领先微软10年,用户根本不关心这些。用户关心的是,微软和谷歌距离完全保护用户隐私还差多少年?

 

那个人大委员叫什么来着?反正我是不认识他,有谁认识,麻烦传个话,建议立法不光要追究人肉搜索,更要追究微软和谷歌这样的大公司。毕竟,人肉搜索损害的只是个体,而这些大公司有可能损害的则是全体网民。而且,毕竟更多的隐私是自己不小心爆出来的。

 

看似热闹的事情不一定是重要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还好,现在所有人都认识到了隐私的重要性了,下一步就看怎么保护了。从中学起,我们就熟读法治社会的十六字原则了,其中,核心就是有法可依。(刘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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